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国内外大量一手文献,首次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优选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
本书希望另辟蹊径,结合笔者多年办理相当数量(可能全国最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宝贵经验,立足于法官思维,从思路、方法、技术的角度,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进行审查、支解、拆分、送达、保全、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庭前会议、举证质证、组织鉴定、庭审驾驭、决断、调解、裁判文书制作、二审审理等方面探讨处理路径,提供实用、有效的法官操作方法的指引。同时,附之以大量生动、精彩的案例,展现具体方法的实践应用过程,突出表现为“解构与重塑”。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宋慈对命案检验重要性的总结。 本书以清代为例,以考证的笔法展现了中国古代命案检验这一对于当代读者而言久远、陌生,却又在想象中有几分熟悉的历史场景。书中呈现了清代命案检验的工作标准、检验技术较过去朝代的发展变化、检验如何具体进行、官员与仵作等检验参与者在其中如何分工,以及对于当事人不服检验、官仵错误检验等情况的官方处理规则。而这一与当今法医工作具有明显差异的体系,不仅与当时的制度,更与古人对身体的不同理解有着深刻的联系。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汉德的传记,精湛、感人地讲述了这位杰出法律人的一生。 勒尼德·汉德(Learned Hand,1872—1961),是与约翰·马歇尔、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路易斯·布兰代斯、本杰明·卡多佐齐名的美国著名法官。他出生于纽约一个法律家族,祖父和父亲都是著名律师。汉德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后,先从事了13年律师工作,并在奥尔巴尼法学院任教。汉德于1909年开始担任法官,直至去世,在 52 年的法官生涯中,汉德法官作出了 4000 多份判决,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经典判例层出不穷,著名的汉德公式就是他在一起海事案件裁判中提出和创立的,被视为法律经济学的经典代表。汉德也是现代法律解释方法的先驱,他在侵权法、专利法、海事法和反垄断法等专业领域为司法裁判的技术和准确度树立了长远的标准。 汉德的一生,经
本书是何家弘教授潜心刑事司法研究四十余年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以“通识课”的形式,将刑事司法在中国的缘起、发展及未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娓娓道来。本书分为基础、转向和改良三个篇章,每个篇章又按照小专题的形式分成数讲。在每一讲中,作者都介绍了推动法治发展的大案要案,以及亲自办理、参与论证的典型案件,以此勾勒出刑事司法制度建设、理念演进以及实践应用的宏大场景。本书每一讲结尾都配有何家弘教授的总结录音以及学生对谈,是一本可以“边读边听”的书。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杰弗里·R.斯通积十余年之功完成的重要著作,是讨论美国法律与性道德之间历史演变的一部专著。全书共分六编,20章;从历史的角度叙述了从古代、启蒙时代到20世纪中叶的性观念演变史;评述了联邦优选法院在几个重要的性议题(包括避孕、堕胎、性少数、淫秽作品问题等)上的审判史;详细分析了在性议题方面的几个重要判例,如米勒案、赛缪尔·罗斯案,以及罗伊诉韦德案;追溯了随着环境、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共识的不断改变,法律在性观念、性议题方面所发生变化的根本路径。
《行政上的主观法与法关系》由(日)山本隆司著
本书以经济法为实证来论述规则之治这一法理学上重要的概念,尝试对规则如何通过运行实现法治进行详尽的探讨。经济法最典型、最集中地反映了规则之治,规则之治运行的方式也是经济法的核心体现。笔者思考规则之治适用背后的规律,将经济法作为研究规则之治的手段,对规则之治的要旨提出对应当下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创新观点。对此,经济法深刻展现了规则之治政策性及博弈性的内涵。规则之治的理念符合当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客观条件对通过规则治理自觉能动地实现良序善治的迫切要求,也顺应了实践中经济法治与生产关系之间错综复杂的交可关系,只有适用和执行既合理又合法的规则才能够建立起法律秩序的有效性,从而实现公正的规则之治暨良序善治。
随着经济交往日益发达,担保已从单纯的债权保障工具,演变为兼具债权保障功能和金融产品特性的混合工具,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即以创新担保方式为核心,担保越发显示出独特的价值。本书结合生动案例,着重对我国的担保法律制度和环境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我国担保立法和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阐述,对担保有关的司法活动和疑难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第五版结合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等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了修订,回应了新规范、新形势的要求。
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刑法学教材的编撰是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基础环节。长期以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主要成员一直十分关注我国的刑法学学科建设,并在刑法学教材的编写方面颇有经验和心得。在本教材编写过程中,作者努力在体系和教材内容的组织编排等方面寻求突破,取得创新。本教材主要供本科生适用,也可以供研究生参阅,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创新体例,深化层次。对于教材中的每个知识单元或者知识点,作者一般都区分了基本法理和疑难问题两个层次(确实无法划分这两个层次的章节除外)。基本法理层次研究的是该知识单元或者知识点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疑难问题层次研究的是该知识单元或者知识点的重大理论争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治社会的理想逐渐成为举国共识,作为显学的法律科学及法科职业在当下中国也日益显现出其独特的学术品性与伦理魅力。随之而来的是域外法理的大量迻译与本土法学著述的规模涌现。经由经典法学教材煦育的法科毕业生,以其所秉持的法律职业伦理与缜密而专业的法律思维,也成为并成就了中国法治与法学的宣谕者、建设者与担纲者。 作为法学教育重要环节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上承拓展基础的法学本科训练,下启专门化细密化的博士阶段研究,其地位之突出性不可或缺,意义之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教育的成功,则有赖于高质量的经典教材。组织编纂与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关注中国问题与培养中国意识的法学硕士研究生经典教科书,更显得日益紧迫。当此,我社组织编纂本套《法学研究生精品教材》。本套教材旨在夯实法
本研究围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机制这一研究主题,旨在探索行政许可权集中模式的完整内涵,并在法治框架下建构一个综合、立体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机制。权力集中状态下的许可权,可以从组织法视角、程序法视角和行为法视角予以描述,因此,许可权集中可以从空间集中、程序紧缩、事项归并、职权整合等几个维度来展开,而实践中针对其中各个维度都存在集中化的改革尝试。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运行模式上,需要根据行政任务的差异,区分标准型许可事项、专业型许可事项、综合型许可事项,在同层级部门之间以及各层级政府间进行许可权的分配,以实现许可权的横向与纵向集中;在许可权行使方式上应根据集中程度的具体需求,选择上述某一维度的路径或对于各种集中手段进行组合。
本书立足于司法实践,以司法流程为主线,遵循法律汇编的思路,从体例化、系统化、实用性的角度,借鉴我国古代唐宋时期刑律的编排体例,将与刑法条文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采取置换、分解、重述等手段,以刑法典条文为经线,以其他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纬线,将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历次修正案以及其他立法、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重新进行整合,勾勒出了一幅崭新的刑法图谱。 本书体例新颖独特,脉络清晰分明,内容丰富全面,资料翔实客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本书不仅受到公、检、法等司法实务工作者的普遍欢迎,也被高校师生作为研习刑法、参加司考的推荐参考用书,畅销多年,是的办案、学习工具书。
拥有信托文书条款中并不完全基于自身利益的权力的非受托人,被称为信托保护人。信托保护人能就信托事项以及受托人拥有裁量权的受托相关事项指示受托人,包括指定和撤销受托人的人。同时,信托保护人也是受托人在实施全部或某些具体权力时应当与其协商的人。本书全面讨论了信托保护人的指定和罢免,保护人的权力范围、保护人薪酬和赔偿,保护人的责任,保护人的诉讼和被诉,保护人与受托人。执行人等之间的关系等重要的问题。
《欧洲劳动法的形成》是一部有关欧洲国家劳动法历史的比较研究著作,对劳动法在欧洲九国(比利时、英国、爱尔兰、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与卢森堡)于工业革命肇始及至1945年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现代劳动法体系之间的相似与迥异之处,而这些劳动法体系是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不同社会群体和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之间持续竞争所形成的结果。本书优选的学术贡献是将劳动法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过程的一部分加以研究,试图解释不同欧洲国家劳动法之间在形成阶段的发展关系。这些关系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法律移植的直接历史关系;第二类是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并行发展背后“内在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该书甫一出版,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劳动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刑法学是以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根据不同的研究角度,刑法学可以分为对刑法的基本理念问题做形而上学研究的“刑法哲学”;以刑法规范作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以对刑法文本的条文解释作为研究内容的“注释刑法学”。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为刑法适用提供基本解释方式,并对刑法的规定进行基本解说的刑法学。 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总体说来是以刑法典的体系作为基本的逻辑体系的,因此作为大的结构,一般分为总论与各论。总论分为犯罪论与刑事责任论:犯罪论研究的基本内容是犯罪的成立条件问题,包括犯罪成立的基本条件也就是犯罪构成,还有作为特殊的犯罪之成立条件的各种犯罪形态,如排除犯罪性行为与过当性犯罪、共同犯罪、未完成犯罪、特殊一罪与数罪等,在这些问题中,其研究的是在
本书从数字法治基础理论入手,对数字社会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法治化治理、面向数字法治的时代转型等进行论述,试图全面回应现代法治向数字法治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快规制理念的更新转型、推进规制体系的重建和加强规制方式的探索来应对挑战和风险,有效推进数字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