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建设的需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会同院外行业专家,共同编写了一套高职法律教学专用教材,《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即为该系列教材中的一本。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法学教材构建学科知识体系时,在内容编排上“重理论,轻实践”,但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是以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传统教材就显得不太适用。因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主持编写本套高职专用系列教材时,切合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要求,明确提出“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尺度,强化实践性教学”的编写思路,按照“任务驱动和工作过程导向”等
《中国房地产税收法律的变迁与改革》全面梳理中国房地产税收法制的历史变迁,详细介绍当前中国房地产各税种及其立法、执法和司法状况,指出我国应当遵循 少税种、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的原则,沿着 明租、正税、清费 和 重保有、轻流转 的方向,推进以创建物业税为中心的房地产税收法制改革。 《中国房地产税收法律的变迁与改革》内容全面、观点清晰、语言通俗,可作为房地产税收及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用书,对房地产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具有实际的参考价值。
《图解 》讲述了: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 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总则》,让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全社会应加强《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要全面准确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总则》宣传全过程。要突出《民法总则》基本内容的宣传,让民法知识家喻户晓,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要注重民法基本原则的宣
杜万华主编的《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6.3总**35辑)/*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收录了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就《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答记者问文章,《*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答记者问》《解读〈*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新闻发布稿等文章,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本书在简要阐释婚姻家庭、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法的一般性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着重针对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亲属的分类和法律事实、婚姻成立、婚姻效力、婚姻终止、亲权、收养、扶养、监护、涉外及涉港澳台婚姻家庭等操作规则进行理论解惑和实务分析,并结合正在运作的婚姻家庭法的修改和完善在相关问题上展开一定的前瞻性评介。
《民法物权(册):通则·所有权》主要内容包括:物权通论、物权变动、所有权、物权法的意义和性质、物权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物权的效力、物权法的发展等。
民法总论是民商法理论的基础,是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本书系统阐述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时效等民法的基本制度,并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对上述基本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每章之后均附有思考题和阅读书目,便于读者查阅和研究。本书既是高等院校法律、经贸、管理、财会、金融等专业的理想教材,也是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广大公民了解市场经济基本法律规范的理想读本。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修订版):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等书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发行简体字版,承蒙读者爱护及指教,谨致诚挚谢意。兹再全面校正,调整学体,改版重印,期能更臻完善,俾便使用收藏,敬请惠赐教正,无任感荷。台湾民法系于一九二九年制定于中国大陆,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兼采瑞士及日本立法例,自一九四六年适用于台湾,迄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效率、稳定的私法秩序。拙著诸书旨在分析讨论民法典社会变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协力关系。其所致力者,系运用法学方法,就具体个案,从事较深刻的研究,阐释民法的解释适用,综合学说与判例,尝试以较严谨的论证及说理,建构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指导原则。期望此次更新再版,能够使《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修订版)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