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财富如果没有被保存,或者没有被发掘而着意保存,将永远是无人知道的古董,其财富的价值就会被大打折扣,简直就是被历史的纤尘所湮没。我们所做的工作未必能达成保存历史财富这一理想,但的确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前人的思想成果予以记录,使那些本身就闪耀着光芒的学术思想,尽可能多地在法学的天空中闪烁,给现实以丝丝光亮。 现实的精神成果,如果不被当世所认识,并被作为文明成果而受到重视,它也会因此而减少应有的意义,甚至也会为岁月所尘封。中国法学正处于走向繁荣的时代,许许多多的法学家都会在这一时期作出自己的理沦贡献。我们不奢望无一遗漏地展现他们的所有高论,但我们在努力为他们的星光与灿烂提供一个可供后学观测的视点。 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的重大差异之一,即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总是相对有限的,
本书共分5个章节,主要对刑事和解的成长与复兴、刑事和解的基本主张、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刑事和解的制度构建及对刑事和解的批评与反批评作了介绍。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歧路警灯:诱使官员权力腐败的陷阱透析》是作者长期从事腐败现象和领导行为分析研究的成果,作者针对时下大量存在的腐败现象,从保护官员的角度出发,通过近几年来发生的大量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违法违纪案例,总结分析了14种诱使官员蜕化变质、腐化堕落圈套、陷阱,以劝世的方式,告诫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别人奉上的各种礼品、金钱、美女、阿谀奉承,是为利用你为其牟取不录利益而设置的圈套;形形色诱惑,是一个个暗插利刃的陷阱,别人提供的种种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是缘自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一量不能抵挡住诱惑,就会使自己落入他人的陷阱,成为他人的鹰犬或猎物的诱饵,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丧失人甚至自由和生命。 特别难能可贵的是《歧路警灯:诱使官员权力腐败的陷阱透析》提出了大大小小120余条有效的对策,以帮助党员干
刑法的效力范围作为刑法理论中的一个基础性课题,不仅在刑法理论上存在着诸多难以释怀的困惑问题,而且在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众多的疑难问题,理应得到刑法界相当的重视从而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然而其被关注的现状实难令人欣慰。据统计,1980年“两法”施行以来的20余年间,以刑法效力范围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尚未面世,相关的学术论文也10余篇,这从一个方面足以看出,学界对刑法效力范围研究的力度和深度令人汗颜。有鉴于此,本人不揣冒昧,立足于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并比较考察德、日等大陆法系以及英、美等英美法系诸国与地区的立法及其实务,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刑法效力的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刑法之于时,地、人事等四个方面,对之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与探讨,以期丰富、发展与完善我国刑法效力范围的理论
《量刑均衡方法》是刑事量刑方面的一部处女作,它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三级法院对刑事量刑的初步研究为基本内容,结合专家、学者、媒介和评论与报道,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一个区域的刑事量刑规范管理的情况。不能说它有多么,但它的确是法官们认认真真的探索刑事量刑均衡的成果,对基层法院规范刑事量刑不失为一部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实务书籍。
《刑事法学博士文库:刑罚的界限--Joel Feinberg的 道德界限 与》对范伯格的 刑罚的道德界限 的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将刑法的道德界限理论比较完整地引入中国大陆刑法学界,揭示了包括道德界限理论在内的以往所有关于犯罪本质理论的共同缺陷,建构了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具体内容,对刑罚的界限进行了新的界定,并得出犯罪本质的新定义。
《刑法案例研习教程(第2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由韩玉胜主编,每章都有详细分析的案例若干,然后提供了若干个没有提供分析论证的探讨案例,最后还附有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案例。因此,本书是一本全面的帮助学生学习刑法学的案例教程。本次修订针对2007年以来刑法修订中的一些新问题收集了一些案例并进行详细评述,体现了教材的前沿性。
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腑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 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法和司法的人性基础。在犯罪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犯罪存在论与犯罪论;在刑罚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判例论;在立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刑罚价值论;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生物学业等内容,使本书具有相当的理论包容量和逻辑穿透力。本书结构对称、体系严谨,反映了作者孜孜追求的形式美,给人以别开生面的感觉。 本书是作者继《刑法哲学
本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基础上,初步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体系。全书分为三编: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新的刑法命题。
犯罪可以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分层。犯罪分层在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不同的犯罪层次实行区别对待,重重罪,轻轻罪,有利于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犯罪分层,可以统一“大刑法”体系,有利于实现刑事法治。通过犯罪分层修正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等罪刑规范,有利于刑法体系内部协调。把死刑限制在“最严重犯罪”层次,有利于控制死刑。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将犯罪分为微罪、轻罪、次重罪、重罪(包括最重罪和一般重罪)四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