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总论》在针对刑法论、犯罪论两大版块,并通过具体章节论述刑法概说、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本质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客体与主体、犯罪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排除犯罪性事由等基本知识的同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更新和改进:更新增补了近年来新的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丰富了案例内容,包括《刑事审判参考》的指导案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和引起社会热议的刑事案件;对 刑法的解释 共同犯罪 罪数 三个部分进行了重大调整。
刑法学研究应该实现语言论转向,刑法解释本来采取着并且应该采取客观解释的立场。对刑法的客观解释是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结合,是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的结合。语义解释划定了刑法文本意义的大致范围,是客观解释的基础;语用解释补充、完善了刑法文本对当下案件的具体意义并使其明确化,保证了客观解释的实现。语义解释应遵循语篇原则,解释者须往返穿梭于刑法文本的部分和整体之间,在字、词、句、段、篇之间循环,以求得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的基本意义;语用解释是在特定语境中确定刑法文本的具体意义,解释者须在认知图式和刑法文本、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判决结论和大众期待之间进行语篇外循环,使刑法文本的具体意义得以产生。
为了更好地适应刑法学教学之需要,我们编写了读者面前的这本《刑法学》教科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基础性与新颖性并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传统性与创新性相协调,以满足法学本科生学习刑法学的需要,同时适应法学研究生研究我国刑法学的基本需要。 本教科书以我国传统刑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与内容的合理成分,主要是,在犯罪论体系上将犯罪构成要件与构成要素相区别。刑法学总论依然采取传统的犯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但是突出了刑法学知识与理论内容的相互联系和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与推理技巧,尽可能地贴近刑事司法实践和法科学生认知规律,并为将来可能的理论转型做好准备;刑法分论部分则集中阐述具体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素,反映具体犯罪的特殊
这套教材的编写人员大部分是青年学者和专家,是我国司法警官教育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力量。更是我们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固然会有研究的盲点和失误,但其朝气蓬勃的气势令人振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司法警官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批学风扎实、厚德明理的青年学者必将在期待中前行,在锻炼中提高,从而担负起培养司法警官高素质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世纪重任。与此同时,大批具有示范性和适应司法警官人才培养的优秀教材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司法警官教育质量的提高。
本书是在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改革的背景下编写的一本教材。本教材系统阐述了我国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它有以下特色:资料新,反映的是*刑事立法进展和*的刑法学研究成果;资料全,1997年刑法典生效后至2008年5月对刑法的补充、修正和数十件司法解释的内容都在教材中得到了充实;内容上有创新,对近年来理论界讨论较为成熟的理论观点,如期待可能性、严格责任等内容,都吸收到了本教材之中。全书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有利于读者掌握刑法的基本内容。 本书主要适用于法律院校(系)法学本科刑法学教学,也可作为法学研究生班和在职政法干部的专业培训教材,同时,对司法实务工作者、法学学习者也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是“大陆法系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15个章节,主要对外国刑法学的基础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刑法与刑法学、刑法的基本原则、构成要件论、未遂犯论、保安处分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教材为*组织的面向21世纪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由中国人民大学和武汉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点的部分教授合作编著,供高等学校学本科使用。 刑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中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本教材努力按照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的要求,正确地阐述我国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注重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相对稳定性和时代特色。特别是为了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治国的需要,本教材十分注意阐述研究我国新刑法典颁行以来刑事法治的新进展和刑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以提高教材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本教材除绪言外,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刑法总论,系统而较为深入地论述了刑法通论、犯罪总论、刑罚总论方面的刑法基本原理与刑法总则规范;下编为刑法各论,在论述刑法各论宏观问题的基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
本书根据2000年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变化,对《刑法》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根据2000年以来的6个立法解释,对刑法总则和分则的7个条纹的有关规定,以及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问题作出了有权威性的解释,本书的全部罪名均按照刑法修正案和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罪名编写。对理论上存在争议的部分,原则上只讲通说,同时简要指出不同观点。
本书贯彻《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覆盖《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收入《刑法修正案(八)》等刑法新规范、司法解释和研究成果;为适应司法实践发展,本书收入当代刑法学者在跨国犯罪刑事管辖权、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犯罪形态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成果;追求分则内容“个性化”,邀请对各种类的犯罪做过专门研究的17所大学法学院系、研究机构的刑法学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著名律师撰稿。对于犯罪论理论体系设计,本书广泛吸收1979年以来各方成果,以司法刑法学之立场,坚持理论与时俱进并注重汲取传统学说的理论资源,亦借鉴英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之合理因素,力求构建贴近现行刑法、简捷易懂、便利适用的犯罪构成理论模型。
刑法是以刑罚为主要调整手段的部门法,是否以刑罚为制裁措施是从形式上区别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标志,也是正确认识刑法的基本属性,建立科学的刑法理论体系的可以进行实证考察的出发点。因此,正确地认识刑罚的内容及所代表的社会关系,是正确理解刑法所有基本范畴的前提。 从国家权力限度的角度考察,用刑罚来剥夺或限制公民个人基本的权利,对以维护和发展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福祉为根本目的的国家来说,只能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 同其他任何人类的行为一样,犯罪行为也只能是行为人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与表现形式,是行为人将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状态的消极内容转化为客观现实的结果。所谓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只能是主观罪过中包含的行为人敌视、蔑视、漠视国家法律制度及其维护的社会价值的态度转化为客观现实的现实可能性。从
本书对刑法分则、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的所有罪名都进行了深入探讨。全书除导论外,共分三编:编探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侵害个人法益罪);第二编分析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法益罪);第三编研讨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侵害国家法益罪)。对每个罪名大致按照概念、保护法益、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处罚的顺序加以讨论。 本书的特色是: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积极回应司法实务需求,反映*研究成果,注重解决争议,问题意识浓厚,实用性较强。
本书由一些思想活跃、努力探索、敢于直言、勇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撰写,是一部颇具特点的学术力作。主要表现在:(1)学科体系的新颖性。该书一改单一解释刑法学的传统体系,坚持理论刑法学与解释刑法学并重的原则,在吸收近些年刑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架了包括刑法学导言、刑法绪论、犯罪成立及其认定、刑事责任及其实现、刑法适用的全新体系。尤其增加了刑法学基本原理、罪之适用、刑之适用、刑法解释、刑事判例、国际刑法适用和区际刑法适用等新内容。(2)理论上的科学性。突出确立了“罪责关系”的刑法学主线,增添了刑法适用一编的内容,在犯罪构成理论上采用的是“新三要件说”(罪行、犯罪主体、罪过),将传统的刑罚理论归并人刑事责任论中,使整个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更趋合理与完善。(3)内容上的实用性。在罪刑适用的
本书是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组织编写的供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法律专业学生使用的刑法学教材。全书分为刑法学总论和刑法学分论两大部分。在总论部分,结合案例分析,对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理论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及其具体应用问题作了系统而有重点的阐释;在刑法学各论部分,着重对刑事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重点、疑难犯罪的罪刑规范,及其理论、常见的实践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地分析、研究。对刑法基本原理的论述和具体犯罪的阐释,有详有略、重点分明,做到理论上够用,突出操作性。其中为突出的特点,即在总论部分的阐释中,结合具体的典型案例对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既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又为培养和训练学生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提供了条件。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阅读、分析,
本书根据我们数年来对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讲授刑法分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体会,以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类型为范围,选择其中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多发性罪种进行研究。对其构成要件及其认定中所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运用*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从理论与实务两方面进行深入、系统的研析。对传统刑事犯罪,如放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等犯罪形态在新型势下所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并对其在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重大颖难点进行探讨。对侵犯经济、财产秩序犯罪的主要罪种在司法认定中的新的颖难点也有更新的阐述。对职务型犯罪,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渎职罪的特别表现形式和构成特征以及认定中的争议问题也进行了专门的研讨。本书特别注重对上犯
本书立足于新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承认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对于犯罪评价的重要性,全面论述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显“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关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
本书全面阐述和介绍了有关刑法的相关理论和其所包含的各种罪名的成立要件、处罚办法,包括*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和相关的*立法解释。
《刑法案例研习教程(第2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由韩玉胜主编,每章都有详细分析的案例若干,然后提供了若干个没有提供分析论证的探讨案例,后还附有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案例。因此,本书是一本全面的帮助学生学习刑法学的案例教程。本次修订针对2007年以来刑法修订中的一些新问题收集了一些案例并进行详细评述,体现了教材的前沿性。
教材所选案例作了全面、彻底的更新,基本上是来自司法机关公报、机关刊物和业务指导出版物所刊载的典型案例(或谓指导性案例)。本教材的编写原则不变,即供法学本科生和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使用,并作为司法实务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参考用书。通过分析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讲解对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本教材既对官方文献所刊载的典型案例予以真诚尊重,又不放弃理论研究所应当持有的适度批判立场。
当今社会的变幻莫测,与之相应,刑法也在频繁修改。当我们还没有真正进入解释的时代时,事实上却进入了立法时代。但是,任何立法都需要解释,刑法也不例外,这也是修订本教程的原因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刑法总论方面,对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共同犯罪的本质等问题作了一定修改;在罪刑各论方面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内容(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确定罪名);此外,添加了新近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本书从学术上看,是整合研究犯罪学的著作。也就是说,本书是在前人以及我们多年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基础上的继续与发展。在学术研究上有其继承性,没有继承就变不上发展。但是,继承并不等于简单的重复。因此我们要求:本书在学术上一定要有理论深度;在内容上要占有大量资料,后使本书绝不能是已有犯罪学的翻版。 在本书中心是所提出的概念,我们均一一予以清楚地阐述,讲清来龙去脉,划清其所研究的范围,力求做到使人读后,不仅感到理念性很强,而且感到整个书的内容丰富与材料充实、新颖。与此同时,无论是上篇犯罪学总论篇,还是在下篇犯罪学专论篇,我们都花费了秀大力气占有大量资料来作为依据,这种理论与初中有机结合的特点,贯穿于本书的始终,从而使本书兼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