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系统全面地阐述了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和重要理论问题,并注意将证据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尤其是和公安机关实际工作相结合。书中既有对全新的现行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运用,又有对现行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立法建议和介绍国外有关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定。
《恶意诉讼的识别与治理》由于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原因,部分知法但缺乏法律信仰的人在利益和不良意识、情绪的驱动下,进行恶意诉讼,对他人权益和司法造成重大侵害,也对法官职业生涯产生了相当威胁。因而准确识别、妥善应对、有效规制恶意诉讼等问题,已成为完善诉权保护理论、完善制度以及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重大课题。基于这种认识,西安中院以“恶意诉讼的识别与治理”确定为《恶意诉讼的识别与治理》的主题。全书共分五个部分,收录文章约40余篇。
《民事诉讼办理规范与技能》是“中国律师执业技能经典丛书”之一。本书介绍律师代理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些知识、流程,揭示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某些技巧、技能,归纳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法律、规范,展示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碰到的一些典型案例。作者从接受委托、庭前准备、法律援引、庭审参与技能、庭后工作要点、二审及再审代理、执行代理几个方面对民事诉讼的全流程做详细讲解。本书附带了大量的文书范本、典型案例、技能揭示及法规链接,是民事诉讼律师实务工作中的一个极好指引。作者并不强调“雕虫小技”,而是寄希望于以本书为起点,帮助初级律师实现执业行为的规范与业务技能的成长,助推律师不断开始新的思考、论争,不断修正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增加执业的技能,从而获得律师的“大智慧”!
本书要旨是针对银行按揭贷款清收诉讼业务的技巧和流程,对各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亦具有普遍适用性。书中内容力求从细节着手,梳理诉讼程序中的各项具体规定,详解司法实践中各类事项的处理方法,分享律师办案中的经验与技巧,能够使读者迅速掌握诉讼要点和贷款清收程序中的注意事项。期望为代理金融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律师、银行等机构的资产保全人员提供借鉴和参考。
《新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与裁判要点适用全书》是以条文为核心的实用办案工具书,共分为四部分:部分以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为主线,对照1996年刑事诉讼法逐条对修改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各条适用中的相关配套规则予以一一明列,还对典型的裁判要点予以汇总,分别列于相应的主体法条文之下并统编制成附录,便于刑事司法工作者查找类似案例,以便指导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办理;第二、三部分为刑事诉讼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汇总,便于刑事司法工作者、学者办案、学习、研究时查询相关法律依据;第四部分为1996年刑事诉讼法全文以及新近废止的相关文件目录,并将此部分文件全文收录光盘以便读者查询。
诉讼心理学是犯罪心理学的延伸,尽管两者针对主体与心理问题的性质存在本质区别,但许多问题具有理论上的关联性。《应用诉讼心理学:诉讼主体心理指南》共分八章,首先对诉讼角色心理的基本规律进行了归纳,对社会大众心理对诉讼主体心理的影响进行了总结;此后分别对诉讼当事人、代理人、证人、法官等诉讼主体的诉讼心理特点进行描绘,在此基础上对诉讼对抗心理战术、不良诉讼心理的预防矫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应用诉讼心理学:诉讼主体心理指南》为读者揭开了不同诉讼参与主体的心理面纱,有助于读者在司法实践中灵活应用诉讼心理理论把握审判全局,也为对该领域感兴趣的非专业读者展开一幅新奇的诉讼心理画卷。
孙彩虹,张进德主编的《新编刑事诉讼法学》从适应当前我国法制建设及法学教育的实际出发,在吸取近几年刑事诉讼法领域近期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重要制度和程序,内容涵盖面广。在论述中,注意结合司法实践,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地探讨刑事诉讼法各项制度的内涵和实质,使读者能够形象、直观地掌握该部门法的理念,同时体现了该学科实践性和应用性强的特点。
司法证明由取证、举证、质证、认证四个阶段组成,取证是基础,举证是前提,质证是关键,认征是目的。如果说整个司法证明制度建设是一个木桶工程,那么证据规则则是木桶中最短的一块木条。科学合理的证据规则是司法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证据规则》以司法证明的四个阶段为主线,以当今世界两大法系、国际司法准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基础来设计未来的证据规则体系。全书共五编,绪论主要介绍了证据规则的基本知识,其余各编分别阐述了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征规则、认证规则。《证据规则》主要是关于设计未来证据规则体系的探讨,也可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以及普通公民从事诉讼活动提供帮助。
《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研究》对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研究具有系统性与多维性,旨在推动现行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为现行立法的结构性的完整构建提供理论支撑与原创动能,并且为现实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程序性及法理上的疑惑提供智力支持与信息资源。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诉讼的过程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进行的,即在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证据规则是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个规定以现行法律为根据,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外国有益做法和吸收法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作出有力度的改革,具有的突破性和创新性。 《刑事证据规则运用手册》融合相关具体规定,逐条解读两个规定条文,深入阐释法条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和适用要点难点;遵循注重实用的原则,精选典型案例,以两个规定为视角重新审视,详解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以团体诉讼制度的构建为中心》的总体研究思路是,以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群体性民事权益的保护为目的,以当事人适格理论为切入点,以域外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团体诉讼制度的主要立法例为参照系,以我国民事诉讼中团体诉讼制度的具体构建为重点内容,对我国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团体诉讼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深入分析,并从团体诉讼与公益诉讼的区别、团体诉讼与诉讼担当及诉讼信托等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关系、团体诉讼的类型和适用领域等方面深入研讨、论证,提出建设性的完善立法的意见。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被追诉人的辩护权。从外辩护权发展历程及现状来看,这项权利要获得实现,必须对其予以保障并在其受到侵犯后有相应的识别和救济机制,本书统称为有效辩护权。有效辩护权有两种实现路径:一种是辩护权获得充分的保障与尊重,以顺利行使的状态获得实现;另一种是当权利被剥夺或受到侵犯时,以给予救济的方式获得强制实现。前者意味着,必须向被追诉人提供什么样的辩护服务,后者意味着,首先要明确哪些情况属于有效辩护权受到侵犯,其次要明确救济的程序和侵权的法律后果。法律援助、律师在场、无效辩护等是有效辩护权的必然要求和内在组成部分。其中无效辩护是有效辩护权受到侵犯后的识别机制,随之而来的是辩护权的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