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人类海上活动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及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使得愈来愈多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调整。为直接反映国际海事立法发展的动态,以利于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与国际接轨,本书分六编十六章针对如下三种情况作了系统研究:一是从国际海事立法的发展趋势看,就相对比较稳定的法律制度,或在时期内不会有重大变化的问题进行研究,如共同海损法律制度、船舶、船员法律制度等;二是就国际上存有争议且有必要统一的问题进行研究,如海上货物运输、海上旅客运输法律制度等;三是就国际上已经启动立法,而我国也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或海事立法领域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如航运管理法律制度、船舶油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沉船沉物打捞法律制度以及海事犯罪法律制
全文除前言外,逻辑上可以分为部分。 本书主要介绍将《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进行比较的意义、方法和比较框架,回答一些有可能遭到的诘难。大部分介绍比较的标本:《国际人权宪章》和我国宪法中有关人权的规定。第二大部分是对人权立论逻辑的比较。人权的立论逻辑又可以分为人权的来源、人权的主体和人权的目的。第部分是对人权法定形态的比较。为尽量全面但又不至于过分琐碎,全文将《国际人权宪章》规定的人权法定形态分为9个不同的权利群,然后与我国宪法进行比较。第部分是《国际人权宪章》在中国的实施。
《跨界损害的归责与赔偿研究》结合当前的世界情势以及发展趋势在概述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国际社会出现的传统理论所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在新形势下传统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对传统国际法理论与当今国际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各条款草案就跨界损害领域中行为者的国际合作义务之内容、方式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论述。特别是结合这一问题的现状与发展,对跨界损害的归责与赔偿的归责原则和法律基础等进行了论证,对严格责任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课题组由12位专家组成,首席专家是武汉大学曾令良、中国政法大学周忠海。教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扼要地介绍了国际公法学的基本内容和全新发展。与同类教材相比,首先,它在我国国际法教科书中一次梳理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法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中国化,将之列为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大幅度地增加了中国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内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国际法学;最后,注意吸纳和反映国际法的新近发展和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对“国际刑法”“国际法人道法”有关内容的介绍。
我国民航事业无论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机群更新、机场建设、航线市局、航行保障、飞行安全、人才培训等方面都持续快速发展,与此相适应,航空法律建设也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航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高等院校日益受到法学专业以及有关专业的重视。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鉴于国际、的航空法律正处于巨大的变革期,对于法律的变化和走向还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只能根据现行的国际内规定来阐释教学观点。我们认为,航空法教学是传授相对定型的知识的,至于理论争鸣
《中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研究:基于国际法理的视角/人民日报学术文库》从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视角出发,运用多学科方法,对全球互联网治理活动进行研究。通过梳理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的历史事实和理论成果,分析外、域内外互联网治理的典型案例,探讨中国在参与这一进程时的国家行为与法理依据,并结合实践需求,提出符合中国国情和国家利益的策略性制度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