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律师、公证事业在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同时,其本身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关于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律师、公证员队伍不断壮大,律师和公证事业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律师和公证制度,获得律师和公证员队伍的有效帮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的编写从这一目的出发,在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律师和公证制度的同时,力求反映律师和公证事业的*发展动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培养学生职业精神的同时,注重发展其基本职业技能。本书既可以作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以作为执业律师和执业公证员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书以李玉泉博士撰写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保险法》(第二版)为基础,通过案例评析的方式系统阐释了保险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保险法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规则。全书依保险法学的基本学科体系分设8章:章保险与保险法;第二章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保险合同概述;第四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五章人身保险合同;第六章保险业法概述;第七章保险组织的监督管理;第八章保险经营的监督管理。为方便读者提纲挈领地掌握各章基本知识,各章都归纳了“本章知识点概要”,围绕“本章知识点概要”选择出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评析,对相关的知识点进行了系统的阐释。 本书是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师和学生编写的,也可供法律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参考使用。
本书中各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内容提要,通过这一部分让学生了解各章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随堂教学案例,即随着教学进度每章都有案例,通过这一部分案例,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就能具体掌握各章所学的主要内容。这部分案例有案情介绍外,还结合案例提出与本章教学内容有关的问题,同时给学生以提示,即考虑这一问题的思路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掌握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针对提出的问题,书中提供了参考答案,帮助学生检查自己的思路是否正确。第三部分是自测案例,这一部分案例除案情介绍外,只是提出相关的问题,没有提示,也没有参考答案,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这一部分案例也可以作为学生集体讨论的案例。各章之后是综合案例。所谓综合案例就是要综合运用前面所学的知识(包括一章、
环境法学作为一门崭新的法学学科,发展迅速、学派林立。环境问题的潜伏性和复杂性客观上决定了环境法不仅要继续现有的基础理论研究,更应当走进现实生活,在实践中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实现环境利益的公平分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书采用了案例比较、难点争鸣、热点探讨等编写方式,有针对性地选采了近年来比较典型的环境法案例进行了分析。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律院、系必修课和邻近专业选修课选用,也可以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干部用书,同时对环境普法宣传工作和参加自学考试也有参考价值。
本书共五编二十四章。内容包括物证鉴定中的基本理论同一认定、种属认定等、基本技术光谱、色谱、质谱、显微镜、电泳等和常见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化学物证、生物物证、音像物证等的发现、提取、检验、鉴定的实用技术。本书主要供法律院校本科生教学使用,也可供从事审判、律师、公安、检察等工作的人员参考或专业培训使用。
本书属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方向课程系列教材之一。 亲属法学作为集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是研究有关亲属法律制度和法律现象的科学。它是民商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独立学科内容和鲜明特征的部门法学。 亲属法学的内容是由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决定的,它包括:婚姻家庭的基本理论,亲属法的鲜明特征、调整对象和本质及作用,亲属法的原则,亲属的种类、亲属关系的产生和终止及其法律效力,婚姻关系的成立和效力,婚姻关系的终止及其法律后果,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收养、扶养、监护制度,以及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亲属法的适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实践经验等。以上都是亲属法学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司法心理分析与干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这本书讲述了在我国古代就有关于司法心理的论述。20世纪初开始现代专门的司法心理分析。早期司法心理分析主要集中在证人证言、犯罪的趋势以及犯罪预防的相关心理问题。司法心理涉及的内容很多,主要有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过程中的心理,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心理等;不同诉讼阶段的犯罪人心理,如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心理;参与司法过程中其他主体的心理活动,如被害人、证人、辩护人、鉴定人、书记员等主体的心理和相互关系。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中国律师学》自2000年出版发行以来,曾经十余次印刷。然而,近年来,我国法律不断修改,如2001年《律师法》修改,废除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商标法》、《专利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都曾不断修改,律师事务所体制变化也很大。所有这些变化,使得原版本内容已经显得陈旧。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对这本书进行了修订,在根据修订后的法律修改之外,作者还根据理论的发展对有些章节进行了重新编写。 本书试图从体例、内容到写作风格上较过去所出版的关律师学方面的著作有所创新。从研究写作计划到书稿定稿,全体撰稿人员始终贯彻这样几点思想(1)律师学应用的基本内容,律师从事律师业务的基本方法,本书首先应当阐述清晰;(2)相关资料、数据尽可能详细;(3)探究有关律师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有待
本教材是在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外国法制史》的基础上,总结编写者的长期教学经验、提炼科研积累,借鉴以往同类教材的经验与成果编写而成的。为适应现代开放教育的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本教材努力作到科学、准确和简约,既较为全面地介绍外国法制史的基本内容,又突出重点问题。 本教材的编写体例基本按年代顺序,介绍不同法系和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国家的法律制度。各章所述内容基本包括: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法律渊源、基本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全书分为12章,顺序是:古代法综述、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伊斯兰法、英国法、美国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俄罗斯法和欧洲联盟法。为了突出重点,
司法笔录是现阶段诉讼活动的同步记载,司法笔录既是前阶段诉讼活动的客观记录,为后一阶段的诉讼活动提供依据,又是其后各阶段诉讼活动的文字依据,是法律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阶段性的文字记录和总结,是司法从业人员一项的业务技能。任何一个诉讼阶段不制作笔录,审判活动都必然中断。可见,司法笔录对于司法及其法律工作者是多么的重要。 传统的司法笔录方面的教材一般都由两部分组成,即书写技巧和笔录形式。但我们认为,在我国法治蓬勃发展的今天,作为法律园地里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笔录也应该有所发展,呈现新的面貌,所以在司法笔录里引入法律语言学的新成果是非常必要的。司法笔录不仅仅是书写技巧和简单的笔录形式,也是对法律工作者的语言文字功底的检验。一份好的司法笔录的背后,很大程度上是其法律语言交际的再现,理
为适应教学的需要,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律师制度,下篇为公证制度,共十五章。 关于律师的学说,有律师学和律师法学两种称谓。我们认为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学科,前者是后者的属概念,它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律师法律制度,而且还包括律师的知识构成和律师工作的技能、技巧等内容。本书上篇涉及的内容仅限于律师法律制度,故谓律师法学。 我国的公证制度正处于一个系统规范的时期,我国的公证法正在紧锣密鼓地创制之中,有望于今年内正式出台。我们在编写中大量地参照了现在已基本成型的公证法草案中的条款,力图及时地反映我国公证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但草案毕竟不是法律,相关规定还以正式条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