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遵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要求编写而成。全书以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和相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为基础,吸收国内外知识产权法教学与研究的最新成果,按照“总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框架体系,阐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制度,同时也注重提供分析和解决知识产权实际问题的方法,是主要针对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的一本教材。 第六版根据《民法典》和近年修订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改版。
"“法律文书学”是一本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且本书的大部分作者在国内著名高校担任法律文书学者这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他们从读者的实际需求出发,从司法实务的实际要求出发,重点剖析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文书制作方法,选用典型案件材料进行评析。 全书共分为三篇:上篇为“法律文书学的基本理论”,中篇为“司法文书制作”,下篇为“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主要涉及的文书有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裁判文书。人民法院执行文书,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的法律文书,监察法律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文书。可以说,本书选取的文书覆盖面比较广。 "
清华大学社会学家严飞,以“附近”作为研究框架,通过8个典型案例真实记录进城务工人群的生存现状,穿插以社会学学者的分析与反思,呈现出一幅“悬浮社会”的现实图景。书中的被访者小区保安阿微、菜场商贩红芹姐、水电工人小傅、家政阿姨小萍等人,都是生活在作者“附近”的普通人,也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形形色色“身边的陌生人”的缩影。作者认为,关注身边的小世界,关注数量庞大但鲜有发声机会的进城务工人群,关注当下社会中断裂与渴望并存的“悬浮”状态,都是社会学家愿与读者共同探讨的重要问题。
比较法学是一门研究世界不同法律制度之间关系的学科。与各个部门法的比较相比,《比较法总论》是比较法学的总论部分,它从宏观上研究世界各个大的法律制度、法系之间的关系,包括世界法律制度的分类,历史沿革,各个大的法律集团、法系在法律结构、法律渊源、法律适用、法律职业等方面的关系,它们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以及发展的趋势。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四川I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为编写的指导思想,全书由ll章构成,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四川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旅游政策与法规试题》,供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学子参考。每章的结构如下:内容提要、学习目标、课前导读、正文及案例分析、复习思考题。为方便教师教学,本书配套有电子课件供授课教师使用。编者希望读者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将促进旅游行业管理者依法管理、旅游企业管理者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游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营造依法兴旅、文明旅游氛围,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核心元争力做出积极贡献。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同时得到了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表示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文书写作(第3版)》分为七章,*章属于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理论部分,讲解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作用、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七章则按法律文书制作的不同机关、组织划分,分别讲解公安机关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主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等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对重要的法律文书辅以必要的实际写作练习,以达到切实提高学生实际写作法律文书技能的目的。
本书分为“基础理论”和“文书制作”两篇,详细而全面地介绍了法律文书的概念、作用、分类、结构、语言运用以及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法院的民事和行政法律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诉状文书等的写作规范和要求,并举了大量范例进行说明。 本书为“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之一,系统地介绍了法律文书的基本知识。全书分为“基础理论”和“文书制作”两篇,内容包括:法律文书的历史发展,法律文书的结构,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法律文书的语言运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等。本书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朱尔斯·科尔曼、斯科特·夏皮罗著的《牛津法理学与法哲学手册(上下)(精)》是一部法律学、法哲学学科的经典之作,学术价值和意义 重大,全书内容涵盖法理学、法哲学的各个分支和基本问题,全书大约100万字。该书作者为世界领域内 和的四位法学家。全书24章。
本书与《法律文书》配套使用,本书所选实例,一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理由充分,适用法律条款正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语言流畅,文字简洁,格式规范,堪称范例。所选实例大多是近几年制作的,且有一些文书是获奖作品。
本教材在内容上围绕法医学鉴定常见问题选择五个大的领域进行介绍:(1)法医学学科与法医学鉴定;(2)死亡的鉴定(法医病理学);(3)活体的鉴定(法医临床学);(4)生物检材的检验鉴定(法医物证学);(5)精神心理鉴定(司法精神病学与司法心理学)。 本书突出法医学鉴定的特点和法医学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尽量减少深奥的医学知识。作为参阅内容,书中还增加了与审判和法律有关的案例和资料。学习本书,你能达到以下目的:遇到什么问题应该找法医?如何找法医?设计问题(委托鉴定)、提供材料的要求(检材与解决问题的对应关系)是什么?如何审查法医学鉴定意见?如何运用法医学鉴定意见?
内容介绍 注:书籍颜色、尺寸、重量以收到实物为准。(本店提供图片仅供参考)
司法文书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公、检、法三机关根据他们各自的职权制作的,也就是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检察院根据检察、法院根据审判的职权制作的文书。 2、必须是按照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各种刑事、民事等案件的过程中所制作的,也就是说除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依法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外,刑事公诉案件要由、公、检、法三机关按一定的诉讼程序处理。 3、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司法文书和一般文书不同的一个*特点。也就是说这种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出来发生了法律效力,有关当事人就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国家就是诉诸于强制力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