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内容和方法;5.评估判别;6.评估结论与报告;7.评估标识等。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武 夷路150号,邮编:20005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实测评价和模拟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9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是对JC/T 358.2-1992《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 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 358.2-1992《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 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JC/T 358.2-199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充实了原标准“技术要求”的内容。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中对带截流墙的电除尘器气流分布测试。 ——提高了规范性附录8中空载试验电压,并对不同的同极间距作了规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庚生、马保国、杨春荣、迟万
JC/T 3584《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型式与基本参数: ——第2部分: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技术条件。 本部分是对JC/T 358.1—1992《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 型式与基本参数》的修订。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 358.1—1992《水泥工业用电除尘器 型式与基本参数》。 本部分与JC/T 358.1——199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电除尘器分类、代号、用途; ——修订电除尘器型号规格规定: ——增加放电极VX线型式: ——修订壳体漏风率: ——修订压力降: ——JB/T 9688《高压静电除尘用整流设备》代替ZBK 46008.1。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机械设备、已完工程与设施的防护、砂浆制备、喷涂工艺、质量检查与验收、冬期抹灰施工、安全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第2篇 建筑设备》由本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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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对JC/T 360—1985(1996)《水泥工业用旋风式选粉机》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 360—1985(1996)《水泥工业用旋风式选粉机》。 本标准与JC/T 360—1985(1996)相比主要的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修订与增补: ——对产品基本参数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重新修改界定; ——对技术要求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重新修改界定; ——对试验方法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重新修改。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材国际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建材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鹏飞集团股份
为了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加强建设部系统各行业的劳动管理,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我们根据建设部印发的《职业技能岗位标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试题库》及各地工人学习、培训、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编辑了《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鉴定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系列丛书,按每个职业岗位印刷成单行册。本册职业岗位为推土机(铲运机)驾驶员。
商品名称: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 332—2014实施指南 ISBN: 9787112206452 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7年4月 装帧: 平装 页字: 49/45 新编编码: 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组编 定价: 10.00 我国建筑塔式起重机保有量超过30万台,由于使用分散、 频繁转场导致安拆、违章使用现象难以控制,安全事故多发;在 借鉴国际起重机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标准的基础上,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内容和方法;5.评估判别;6.评估结论与报告;7.评估标识等。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T189-2009备案号J96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内容和方法;5.评估判别;6.评估结论与报告;7.评估标识等。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武 夷路150号,邮编:20005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内容和方法;5.评估判别;6.评估结论与报告;7.评估标识等。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是对JC/T 451—1992(1996)《微介质水泥磨机》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 451—l992(1996)《微介质水泥磨机》。 本标准与JC/T 451—1992(199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个别的引用标准: ——对个别引用标准进行了新旧对换: ——修订了产品分类中的基本参数示例,主要选择目前国内常用配置的微介质水泥磨机; ——修订了若干项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管磨机技术进展.适当调整了相关的要求。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材国际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建材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龙潭重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内容和方法;5.评估判别;6.评估结论与报告;7.评估标识等。本规程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46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由本社主编。
《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由本社主编。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