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3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行业标准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l42 2004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材料;5施工;6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7运行与维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辐射供冷有关规定,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2。增加了绝热层采用发泡水泥、预制沟槽保温板的地面供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毛细管网供暖供冷的有关规定;3.增加了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方法;4.对各章节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收集对比国内外城镇燃气工程的有关术语,并结合城镇燃气工程的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和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是:总则、一般术语、用户分类与燃气需用量、燃气管网计算与水力工况、燃气气源、燃气输配、压缩天然气供应、液化天然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燃气燃烧与应用、燃气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电动施工机具,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特殊环境,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供用电设施的拆除等。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本条件;5设备和材料;6设计;7结构设计;8发电系统设计;9工程施工;10环境保护;11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2消防;13验收;14运行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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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2003]873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采用滑动模板进行水工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是一项安全、优质、高效的先进技术。滑动模板施工对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均有重要的意义。自1992年以来,水电工程滑动模板施工执行水利部、能源部联合发布的SL 32—l9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该标准对推动我国水电行业滑动模板施工技术的发展,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滑动模板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地被采用。为了适应水电工程的需要,更好地指导施工,制定本标准。 在制定本标准的过程中,系统地总结了十几年来水电工程滑动模板施工取得的成功经验,使本标准能够体现科技进步的成果,
本标准等同采用EN 81—73:200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特殊用途的乘客和货客电梯第73部分: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英文版)。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对EN 81-73:2005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的引言删除了EN 81—73:2005引言中与本标准无关的内容,因为其存在与否对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本标准删除了EN 81—73:2005附录zA(资料性附录)“本欧洲标准与电梯安全导则的关系”, 因为其不适合我国国情且其存在与否对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在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用国内标准代替了EN 81—73:2005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对应的国外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数据、系统功能、系统性能、系统运行环境及维护。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曳引机的设计、制造与检验规定了统一的技术要求,曳引机应用于电梯时,还需满足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日立(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永大梯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金泰德胜电机有限公司、许昌博玛曳引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鹤、曹建文、杨志华、曾洪波、甘靖戈、梁庆信、周春明、林卫东、游宗镛、潘式正、张雷泉、陈新喜、赖豪杰。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要求修订的。 《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试行)》(SD220-1987)自1987年颁布至今,已实施了20年,它对推动我国水工沥青混凝土施工技术的发展,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沥青混凝土具有很好的防渗和适应土石坝沉陷变形性能,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水工建筑物中,其施工技术和施工专用设备已趋于成熟。近年来,浙江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上库、河北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上库、湖北三峡茅坪溪防护大坝、四川南桠河冶勒水电站大坝、东北尼尔基水电站大坝等水电工程,均应用了沥青混凝土防渗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施工装备水平的提高及水工沥青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改进和创新,有必要对SD220-1987进行修订。 本标
本标准代替GB/T 14296--1993《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 本标准与GB/T 14296--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乙二醇溶液; ——引用标准删除了GB/T 2828和GB/T 2829,合并GB/T 9119.6、GB/T 9119.7、GB/T 9119.8为新颁标准GB/T 9119; ——修订了相似空气换热器定义; ——试验方法中增加了实验参数范围表,额定值增加了对乙二醇溶液、不同热水温度的要求; ——修订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安装协会归口管理,中国安装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书共分九章,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附录A~E验收记录表,另外附录部分还包括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版*、二次印刷勘误表、验收记录推荐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电气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2012-10-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电气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2012-10-01实施。
本书是北京城建集团编制的《建筑 路桥 市政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系列丛书的第VII分册。书中编制了电梯工程和智能建筑工程等方面共27项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其中电梯工程包括垂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智能建筑工程包括通信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每项工艺标准包括适用范围、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成本保护、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质量记录和安全环保措施等八个方面内容。 本书是北京城建集团的企业标准,也可供建筑业同行参考。
本标准按照O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长春阔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斯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秦泰智能窗控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金秋竹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宏、吕宏伟、曲志才、王喜邦、杨平、宋新平、陈玉美。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53 84号)的要求,修订组对国内外相关照明术语标准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1.总则;2.辐射和光、视觉和颜色;3.照明技术;4.电光源及其附件;5.灯具及其附件;6.建筑采光和日照;7.材料的光学特性和照明测量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一般术语、夜景照明、道路照明、采光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对一些内容作了局部的删减或修改。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等同采用CIE112—1994《室外运动和区域照明的眩光评价》(英文版)。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等同翻译CIE 112~1994。 为便于使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技术报告”一词改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b)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c)删除CIE 112—1994的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科磊得数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华树明、朱埔达、樊丽娟、陈德华、欧文、江姗、赵秀荣、段彦芳。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首次发布。
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委托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主编的《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经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共同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其名称和编号为《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现予颁发。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施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主编单位。本规范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和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