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人事部和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审定通过。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执业注册人士。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将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士担任,以提高项目经理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科目包括三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本书习题是根据《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其内容主要是针对考试大纲的知识点编写的,以帮助考生通过建造师考试。但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不同科目之间有些知识重复出现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也是提高执业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考生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建造师考试大纲修订,结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形势及建造师执业需求,以“科学选拔人才, 职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模块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操性相结合、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一致性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引导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