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JB/T6056-1992《冲压车间环境保护导则》的修订。 本标准与JB/T605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标准的前言部分。 ——将“基本要领和要求”改为“符号”。 ——对部分已被新标准取代的引用标准作了调整,如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代替GBJ87、TJ36的相关规定;删除.9“符合GB3095的TJ36的有关规定”等字样,改为“应符合GB 16297和GBZ2的有关规定”等。 ——对4.8、4.10、4.11、4.19等条款做了增加和修改,如增加了“噪声与振动较大的设备应对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装在多层厂房内时,则应将其安装在多层厂房的底层”、“建议使用湿式摩擦离合器/制动器先进技术”等字样。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