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461.1-2012)?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1部分:总的部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461.1-2012)?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1部分:总的部分》在制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了火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实践经验,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和运行的需求并考虑设计手段的发展,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设计管理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后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定稿。
DL/T 302《火力发电厂设备维修分析技术导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可靠性维修分析; ——第2部分:风险维修分析。 本部分是DL/T 302的第l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耀君、范长信、孙玺。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全书主要内容包括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组成、热力系统与主要技术性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机组的试验边界与测量参数,参数测量与仪表,试验的基准参考条件与负荷状态,试验过程与操作,试验数据的整理与机组特性的计算,联合循环机组特性的修正与评定,联合循环机组性能不合格时供货商责任的划分,试验结果不确定度的分析,试验报告,验收试验的数据处理与性能计算举例。 为了使读者能够理解运行条件与机组特性的关系,更深入地掌握联合循环机组特性,书末附录中列有机组修正曲线。 本书适用于从事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热能及动力类专业师生参考。
DL/T 302《火力发电厂设备维修分析技术导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可靠性维修分析; ——第2部分:风险维修分析。 本部分是DL/T 302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耀君、范长信、孙玺。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本标准规定了保护测控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 3 kV~35 kV 电压等级线路、母联(分段)、电容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保护,其它电压等级的装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管(简称受热面管)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在役四个阶段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不小于9.8MPa的电站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9.8MPa的电站锅炉可参照执行,集箱接管座的监督检验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666-2012代替DL/T666-1999)·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规定了风电场运行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并网型陆上风力发电场。 风电场运行应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检测设备的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运行过程中不安全现象和设备故障的发生,杜绝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基于智能电能表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开展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是建设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系统建设的科学、有序推进,山西省电力公司组织编写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运行》丛书,分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典型设计三分册。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与运行(第3分册):典型设计》是《第三分册典型设计》,共3章,从低压配电工程典型设计、安装工艺标准、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和危险因素控制等方面对用IU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及运维各环节作了详细地说明和阐释。 本书可供电力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人员参考使用。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管辖范围内新建的、单机容量为4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机组改造后的投运工作,可参照本导则中有关条文执行。
本标准是将SD 324--1989《刮板式机械取煤样装置技术标准》和DL/T747—2001《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的内容归并后修改而成的。 本标准与DL/T 747—2001和SD 324—1989相比,主要进行了下列修订: ——大幅度充实、增加了机械采制样装置整机及各部件技术要求的内容; ——增加了煤流切割器(采样器、缩分器)切割速度测定方法: ——修改了整机采样精密度检验方法,增加了制样系统精密度检验方法; ——增加了整机和采样器、制样系统偏倚检验方法,修改了全水分损失检验方法; ——取消了缩分器缩分比检验方法和煤的*水分适应性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四川电力工业调整试验所、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
本标准代替JB/T 1269-1993《汽轮发电机磁性环锻件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JB/T 1269-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了修改;参照ASTM A288-1991对锻件制造和检验增加以下要求: a)对壁厚大于63.5mm的3级护环,用Ni含量的质量分类大于085%的钢号;b) Akv冲击试样V型缺口方向为径向。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一个钢号30Mn2,对拉伸试样增加可采用小尺寸试样的规定。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对电力工程项目的编号、电力勘测设计咨询产品编号及文件管理、电力工程标准设计编号及文件管理作出了规定,以统一电力勘测设计咨询单位工程项目编号,规范项目产品文件及电力工程标准设计文件的管理。 本标准是在总结《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DLGJ 28—1994)和《电力工程标准设计分类编号及图纸管理办法》(DLGJ l23—1995)基础上,根据目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安排制定的。 等离子体点火技术与电站煤粉锅炉燃用煤质、炉型、容量和制粉系统多重因素有关,而且该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还涉及采用等离子体燃烧器的电厂、锅炉制造厂、电力设计院、安装和调试单位,需要对涉及各方面的技术进行规范。 本标准是在研究总结国内煤粉锅炉等离子体点火技术工程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目的是规范等离子体点火系统的设计,提高等离子体点火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义明、李蕊、苏剑、王鹏、黄秋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音响调音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
我国电力工业火力发电厂及热电厂,用于发电和供热的锅炉,大部分已为超高压、亚、临界、超临界压力蒸汽锅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的余热锅炉也已得到实际应用,它们在设备结构和运行特点上虽有不同,但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仍可按本规程执行。对于蒸汽压力低于3.8Mha的供热及小发电,启动锅炉应执行原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定期检验规则》。DL 647—2004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对上述参数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在制造、安装、在役三个阶段的安全性能进行全过程的检验工作,其中对设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要求归纳到产品制造监检中,调试要求列入安装监检范畴,运行过程中的设备改造、退役列入在役检验,从而做到本规程能覆盖设备全过程的检验。 规程的检验范围不仅涉及设备的受压元器件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16部分:信息系统(DL/T5461.16-2013)》为系列标准《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的第16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信息系统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l)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天津天传电控配电有限公司、江苏斯菲尔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宝安任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输配电分 公司、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粤华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深圳市 力量科技有限公司、九川集团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江山江汇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阳、俞秀文、刘洁、陈东华、邢合萍、嵇世卿、缪勇、张启蒙、赵晓华、郑程遥、李平、林川、刘晓林、姚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