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所址选择,电气部分,配变电装置的布置,并联电容器装置和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规范名称由《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改为《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将规范的适用范围从“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扩大为“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 3.增加了20kV变电所设计的各方面的技术要求; 4.增加了高层民用建筑物内变电所的设计要求和防火要求; 5.增加了“预装式变电站”一节的内容; 6.增加了变电所新型操作电源设计条款; 7.补充了并联电容器装置工程设计条款; 8.补充、完善和修改了变
本规范适用于±800kV及以下换流站换流阀的施工及验收。2012-12-0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3 10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导管、线槽敷设,配线,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敷设,工程交接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21号;邮政编码:310001;电子邮箱:gmo@zjkygroup.corn)。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是在分析配电网各类检修(施工)作业项目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各类项目作业的流程,对每个关键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预控措施。本书共有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通用部分、架空配电线路检修(施工)作业、配电设备检修(施工)作业和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变电运行与检修精益化管理典型案例》可作为电网企业开展精益化管理的参考用书,也可为其他相关企业提供借鉴经验和帮助。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规范工程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基建新技术应用,适应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求,对原Q/GDW381.3—200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3部分:电力光纤通信》进行修订,形成《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3部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 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强设计管理,强化应用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三个目录”(标准化建设成果目录、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目录),提高“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工艺)应用率,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的精益化
北京电力公司,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各发供电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结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组织制定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变压器损坏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措施》、《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直流系统事故措施》共7个文件,现予以颁发。
本标准规定了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并联补偿电容器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并联补偿电容器保护装置,并作为该装置设计、制造、试验和运行的依据。
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是智能电网建设输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输电线路状态运行检修管理,提升生产运行管理精益化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科学规范地建设坚强智能电网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确保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和平台统一,装置数据有效、稳定可靠、先进适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安排,对DL/T559-1994的修订。 DL/T559-1994《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发布已逾10年。在此期间,电网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一些新的电气设备和保护,由此给继电保护整定带来了很多新问题,急需在整定规程中加以补充;同时继电保护及相关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保护运行整定方面,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原有的DL/T 559-1994标准已远不能满足技术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标准与DL/T559-1994相比,主要差别如下: --将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内容删除或简化,如删除了相差高频、“四统一”接线下的重合闸的整定,简化了四段式零序电流保护、三段式后备距离保护的整定等; --补充近年来以及今后几年将出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564-2010):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根据我国配电网的结构特点和安全运行要求,结合储能系统的特性,在深入研究储能系统对电网的影响,并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564-2010):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以电化学或电磁形式存储电能的储能系统。本规定在储能系统接口装置、接地与安全、电能质量、功率控制与电压调节、继电保护、自动化与通信、电能计量方面对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做了相关的技术规定。
本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度技术规范制定或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7]555号)安排制定。本标准明确了电力二次设备防雷器件的具体电气参数要求等,可减少电力二次设备防雷设计和工程中因技术水平及经验的不同导致的电力二次设备防雷效果的较大差异,减少雷电对电力二次设备造成的损害。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大学、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文俊、刘华钢、杨迎建、葛栋、盛根林、李超英、苏雪源。
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南网总调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电气操作导则》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实际,编制完成了《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予以颁布。 本规定自二00六年六月一日起执行。各单位要依照本规定及时修订本单位的有关规程规定;及时完成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调度规范命名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规定的内容,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南网总调将适时组织宣贯及调考。
为加强智能设备交接验收管理,严格控制智能设备安装调试质量,确保智能设备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循全面性、适用性和可靠性的原则,在总结智能变电站应用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智能设备进行了分类梳理,规定了电子式电压互感器和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的交接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项目等内容。
本书详细介绍了各种行之有效的解决电缆故障的方法,并且介绍了在国内广泛应用的极具代表性的智能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以及仪器的附属设备,即路径仪、定点仪的基本工作原理。 本书共七章,分别为电缆故障性质分析的准备知识、电力电缆故障的产生原因、电力电缆故障的测寻步骤、电力电缆故障的初测、电缆路径的探测与电缆的识别、电缆故障的精确定点、理论应用与实例分析。 本书可供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电气技术人员及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学习参考,对于目前具有各种类型的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的单位和有电力电缆而暂无仪器的单位,本书是一本不可缺少的资料性、经验性读物,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为规范和有效开展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参照相关规程制定本标准。对于开展状态检修的架空输电线路,各单位执行本标准。对于没有开展状态检修的架空输电线路,各单位仍然执行原有的检修管理标准和相关规程、规定开展架空输电线路的检修工作。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是智能电网建设输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输电线路状态运行检测管理和提升生产运行管理精益化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科学规范地建设坚强智能电网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确保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和平台统一,装置数据有效、安全可靠、先进适用、布点合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北京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钦刚、黄志江、李红云、郭志广、李红旗、刘亚新、张予、况军、龚坚刚、杨玉金、金华、刘振宇、张帆、
本标准根据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 运行规程是电力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中的主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确保12kV~40.5kV户外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运行可靠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国家及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各单位可根据本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桦南供电局、施耐德电气(北京)中压电器有限公司、北京科力恒久集团公司。 本标
为进一步提高风电调度运行管理水平,规范电网调度机构和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建设,并指导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研发、验收和使用,按照《关于下达2010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0]32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纯、裴哲义、王勃、董存、冯双磊、范高锋、范国英、郭雷。
为科学评价国家电网公司信息机房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实现信息机房建设和运行管理指标的考核由定性转向定量化,推动信息机房运行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部、湖北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国如、刘欣、罗宾、容德超、樊启柏。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风电场风电机组、机组单元变压器、主升压变压器、站用变压器、接地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汇集线路、汇集母线、汇集母线分段断路器等电力设备继电保护的配置及整定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出线路与电网连接的风电场,通过其它电压等级送出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并网风电场继电保护相关的科研、设计、制造、施工、调度和运行等单位及部门均应遵守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