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的选取以目前各种实际的白酒生产技术为对象,通过穿插来自于白酒企业的图片、表格、白酒质量国家标准及主要检验方法等,图文并茂,实现各元素的融合,保证教材内容的针对性和职业性。 本书内容包括绪论、白酒酿造的原料和辅料、酒曲的生产、白酒的生产、液态法白酒的生产、白酒贮存与勾兑调味技术、白酒质量标准。本教材为白酒生产企业高级工程师与高校教师合作开发并编写的校企合作教材,保证了教材的实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食品类专业、发酵工程专业、酿酒工艺专业以及相近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白酒厂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参考书以及白酒厂职业培训教材。
本书从肉的基本知识入手,对酱卤肉制品的原料肉特性、化学组成、品质要求、辅科及添加剂、产品分类、加工原理、加工工艺与配方等进行了系统介绍,涉及的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制品、酱肉制品、卤肉制品、蜜汁肉制品、糖醋肉制品和糟肉制品等六大类,共计200多个产品的制作方法,并对一些著名特产的形成历史与文化、产品特点、常见问题及对策等作了介绍。 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实用性强、通俗易懂,可作为从事肉类加工的科研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及饮食业人员和广大烹饪爱好者的参考书,也可作为高职高专食品、烹饪相关专业教材使用。
本书共分5篇,分别为:你应该知道的咖啡小常识,如何科学饮用咖啡,咖啡的选购与储藏,咖啡科普小贴士,以及那些年,我们喝过的咖啡。全书图文并茂,详细解释了与咖啡相关的食品安全与营养问题,并给出了正确饮用咖啡的建议。
食品工业的发展亟须建立、壮大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工厂设计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食品工厂设计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中也是一门重要的综合训练课程。本教材内容上紧密结合工厂建设实际,在简述食品工厂建设程序的基础上,突出食品工厂的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其中结合肉品、乳品、饮料、速冻食品、啤酒等不同类型食品工厂的建设一线信息,重点讲解食品工厂的工艺设计,特别是设计数据、设计方法及设计步骤,并在设计中引入计算机绘图技术,符合生产实际;且图文并茂,实用性强。本书还介绍了项目可行性及辅助部门安排和技术经济分析内容,有利于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及顺利就业。本书配有电子课件,可从www.cipedu.com.cn下载使用。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材,也可供食品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考。
本书是职业院校工学结合课程实践成果之一,目的是培养食品加工与检验专业学生胜任肉制品加工与检验工作的能力。全书由7个学习任务组成,即腌腊肉制品加工、灌肠肉制品加工、酱卤肉制品加工、干肉制品加工、熏烤肉制品加工、油炸肉制品加工和肉制品检验。每个学习任务下又分为若干个子任务,体现了一个完整的工作与学习过程,是常见肉制品中一类生产过程相似的产品的代表,学习后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本书可作为职业学校食品加工与检验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参考用书。
潘道东主编的《畜产食品工艺学实验指导》对肉、乳和蛋品生产的原料检验进行了简介,重点阐述了主要肉、乳和蛋制品的加工工艺,并对肉和乳制品的常规理化指标检测方法作了介绍。内容全面、系统,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可操作性强,力求让学习者掌握畜产食品的加工工艺和检测评价手段。 《畜产食品工艺学实验指导》主要以满足高等院校食品相关专业师生对巩固《畜产品加工学》课程基本理论,加强实践、实训教学和技能培养的需要为编写目的。同时,本书也可作为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农业推广技术人员以及食品加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参考材料。
本标准的4.3,4.4、4.5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技术指标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2-甲基-3-呋喃硫醇》(代号为JECFA 1060),与CAC(JECFA 1060)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4.3相对密度(25℃/2s℃)由1.141~1.150改为1.060~1.150; ——删除了溶解度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代替GB/T 8559-19876苹果冷藏技术》。 本标准与GB/T 8559-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原标准范围中品种; ——调整了原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整了原标准中入库苹果的质量要求、冷藏技术的内容; ——删除了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更换了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郁网庆、冯建华、徐新明、季向阳、贾连文、吕平、张永茂。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559 1987。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ffC 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来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斌、徐易、王殿超、金其璋。
本标准的4.3、4.4、4.6、4.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技术指标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反式大茴香脑》(代号为JECFA 217),与CAC(JECFA 217)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顺式大茴香脑含量、重金属含量(以Pb计)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是对QB/T 1798—1993《赖百当浸膏》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1798—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3定义”(见第3章)。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西湖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华宝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悦明、徐易、蒋蓉、曹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 1798—1993《赖百当浸膏》。 本标准于1993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亿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