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工业工厂设计》全书包括概论、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辅助生产工程、公用工程、清洁生产与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概算与投资技术经济分析等7章,该书资料丰富,知识系统全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成功设计案例,将本专业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工厂设计、经济分析等多学科的知识融合起来,同时尽量避免与其他相关专业课程的内容重复,试图让学生充分了解掌握工厂设计、技术改造、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
本标准是对GB/T14388 1993《木工硬质合金圆锯片》的修订。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DIN8083:1982《硬质合金圆锯片尺寸、齿数》和DIN5134第5部分:1982《木工圆锯片硬质合金圆锯片的供货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DIN8083:1982《硬质合金圆锯片尺寸、齿数》和DIN5134第5部分:1982《木工圆锯片硬质合金圆锯片的供货技术条件》相比作了如下修改: 表1中D增加了括号内的数值; 近似齿数作了修改。 本标准与GB/T14388 1993相比有如下差异: 增加了前言; 对图1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对4.5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表2中增加了 对称度公差Ts 一栏; 本标准代替GB/T14388 1993。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工机床与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4)归口。 本标准起草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绿奥诺建筑板材咨询中心、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北华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林、傅峰、李双昌、喻乐飞、吴盛富、安秉华、薛彦华、韩彦龙、周捍东、高金贵、孙照斌。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名辉家具(珠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美盈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晚安家居实业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格调家私有限公司、成都交大晶宇科技有限公司、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海凌超、裴伟、谢小保、梁德沛、王红强、陈宝川、刘晓红、周少英、赖德明、赖景鹏、詹德祥、曹泽云、杨建华、李衍春、柯建生、李建煌、周祚万。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美盈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晚安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名辉家具(珠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海凌超、胡杰、梁德沛、王红强、刘晓红、赖德明、周少英、詹德祥、曹泽云、李衍春、杨建华、陈宝川、赖景鹏。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LY/T1530-1996 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 本标准与LY/T 1530-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定义及术语中的部分内容(见1999年版的3.2.1); ——修改了刨花板单位产量基本能耗分级指标(见4.1,1999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生产工艺修正系数(见5。4.1); ——增加了气温修正系数(见5.4.2); ——增加了产量修正系数(见5.4.3); ——增加了加热方式修正系数(见5.4.4); ——删除了刨花板生产工序的划分及工序综合能耗率的计算(见1999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程与环境研究所、内蒙古大兴安岭根河板业公司、亚洲创建(惠州)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FDIS 12460—3:2008《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第3部分:气体分析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FDIS 12460—3:2008重新起草。为了便于比较,在附录A中给出了本国家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在附录8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时,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勘误性修改用双垂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条款的页边空白处。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b)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摘要。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
徐信武编著的《人造板工艺学专业名词(高等院校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用书)》是《人造板工艺学》教材的配套参考资料。本书收集词条1200条,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将专业名词分为通用名词、原料、基本单元加工、半成品处理、施胶、板胚成型、热压、后期加工与表面装饰和生产质量关于与产品质量检测九大部分,是一本详解人造板工艺学的书籍。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标准CEN/TR 14823:2003《木材与木质产品的耐久性 木材中五氯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与CEN/TR 14823: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引用标准(本标准的第2章,CEN/TR 14823:2003的条款2); ——修改了标准曲线相关系数(本标准的4.4.2,CEN/TR14823:2003的条款11.1)。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与美国木材防腐协会标准AWPA Standard A2-07、Al7-03、Al6-93、A28-05及澳大利亚AS/NZSl605:2006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屁草。 本标准代替GB/T18958—2003《难燃中密度纤维板》。本标准与GB/T 18958--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难燃中密度纤维板的分类(见第5章,2003版第4章); 一一增加了难燃中密度纤维板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见5.2); 一一增加了产烟特性、产烟毒性和燃烧滴落物/微粒的性能指标(见6.5.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l98)归口o。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盛达华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诺:北京,木业有限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南康蓝天木业有限公司、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通用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尚怡家具有限公司(乐雅轩家具)、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红、周山林、刘学春、方学平、王汉东、王荣发、秦文理、左本勤、海凌超、王红强、罗菊芬、许俊、游飞飚、陈润权。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3345:1975《木材顺纹抗拉极限应力的测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东北林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斌、江泽慧、费本华、崔永志、汪佑宏。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91年5月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8103--20006实木复合地板》。本标准与GB/T18103--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实木复合地板的定义(见3.1,2000年版3.1); 一一修改了实木复合地板的分类方法,删除了按甲醛释放量分类(见第4章,2000年版第4章); 一一修改了实木复合地板各层的材料要求(见5.2,2000年版5。2); 一一修改了实木复合地板的外观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见5.3和6.1,2000年版5。3和6.2); 一一修改了实木复合地板的规格尺寸和尺寸偏差(见5.4,2000年版5.4); 一一修改了表面耐磨和甲醛释放量指标(见5.5、6.3.7和6.3.9,2000年版5.5.5、5,5.7、6.3.6和6.3.8); 一一增加了漆膜硬度指标及试验方法(见5.5和6.3。6)。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
本标准代替GB/T 1942—1991《木材抗劈力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1942—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第3章,于试样一端垂直于木材纹理方向施加拉力,使试样沿纹理劈裂(1991年和本版的3); ——修改4.2,测量工具为游标卡尺或其他测量工具(1991年和本版的4.2); ——修改6.1,在中心孔处测量试样抗劈面的宽度(1991年和本版的6.1); ——删除6.2中“将破坏荷载填写入附录A(补充件)记录表中”(1991年和本版的6.2); ——修改第7章中q。为试样的抗劈力(1991年和本版的7); ——修改“8 试验结果记录与报告”,试验结果记录均按附录A填写;试验报告按GB/T 1928—2009中7.4规定的内容编写(1991年和本版的8); ——附录A增加试验地点,删除抗劈力(1991年和本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
本标准按照GB/T 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l9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沃德森板业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江苏东盾木业集团有限公司、镇江中福马机械有限公司、捷成自鹤木工机械有限公司、江苏贝尔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捍东、徐长妍、丁涛、陈志林、詹先旭、吉发、胡政、李友余、沈毅、俞敏、张小玲。
本书以简单而概括。陛较强的问题针对与涂料涂装技术有关的基础性知识做了解答,如涂料与涂装技术的发展史、涂料的组成和分类、涂料涂膜性能等;以问答的形式系统介绍了目前广泛应用于木器涂装的各类涂料,并对木器涂料的选用原则和管理方法做了简要说明;结合木材本身的特点和相关处理方法,对木器涂装技术方面的问题做了重点的回答;按照涂装原理、涂装设备和施工方法的主线对涉及涂装方法方面的问题做了针对性较强的解答。此外,还全面介绍了涂装技术中所涵盖的系列问题:涂层固化、涂膜性能测定及其评价、涂膜缺陷及其相关处理方法;结合具体的实例,对木器家具分别从表面涂饰和模拟涂饰两个方面做了具体的涂装工艺示例。后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介绍了木器涂装的环境及其相关安全知识。 本书以木器涂装工艺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