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我国生活垃圾收集站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标准》送审稿通过了审查会议审查,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总图布置、主体设施、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件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运行管理;3.维护保养;4.安全。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删除了原规程“生物滴滤池”的有关内容;2.增加了“计量设施”、“固液分离设施”、“粪便絮凝脱水设施”、“除臭设施”、“高温堆肥设施”等设施的运行、维护有关内容;3.对原规程各处理单元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调整、补充和细化;4.增加了有关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华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评价内容;3 评价方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城市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书是“绿色乡村”丛书之一,以问答形式介绍了农村节能减排的基础知识、能源产品质量鉴别及安全注意事项;从省力、省物、省资源、环保等多方面解答了节能减排常见问题,多种农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施工技术;给出了与节能减排相关的维权途径和维权案例。 本书语言通俗易懂,方法实用简单,可操作性强,可供农民朋友、农业技术推广站等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阅读参考。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53-2011)》适用于新建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煤炭采选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煤炭采选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填埋气体产气量估算;5.填埋气体导排;6.填埋气体输气管网;7.填埋气体抽气、处理和利用系统;8.电气系统;9.仪表与自动化控制;10.配套工程;11.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12.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E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处理技术;5.分散型污水处理;6.集中型污水处理;7.施工与质量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邮编:10008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控制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保护大气环境,缓解温室效应,制定本标准。 在保证煤矿通风安全的前提下,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排放限值以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煤层气排放限值。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书系环境保护知识丛书之一,重点介绍烟气净化的实用技术,同时适当介绍一些新技术。本书前两章简要阐述空气和混合气体的物理性质及其基本净化方法的原理。第三章至第八章分别介绍常用的净化设备以及主要气态污染物的性质、危害和净化方法。 本书可供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环境保护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阅读,也可作为环境保护人员的培训教材。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E2004]6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方案设计;4.堆肥;5.石灰稳定;6.热干化;7.焚烧;8.施工与验收;9.运行管理;10.安全措施和监测控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抢先发售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书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丛书之一。全书共分6章,分别为项目的经济评价及其方法、经济效果评价、不确定性评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评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经济评价实例、医疗废物无害化焚烧处理项目技术经济评价实例等内容。 本书可供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置的相关部门和企业以及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参阅。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方案设计基本规定;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和水质控制指标;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再生处理工艺与构筑物设计;安全措施和监测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后张法预应力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2012-0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