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旅游主管部门的法定义务,也是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重要举措。《旅游行政执法实务基础》的出版,填补了旅游行政执法专题研究的空白。 《旅游行政执法实务基础》以实体法和程序法作为研究路径,重点研究旅游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和执法实践。围绕着对旅游广告、包价旅游合同文本、包价旅游合同履行、旅行社经营、导游领队经营、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行政执法的程序适用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旅游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中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对业界具有指导作用,对学界也具有参考价值。
旅游法教程(第四版)
旅游法规是高等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之一,是旅游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加快旅游法制建设,强化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以法律手段保护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措施。本书第五版的特点是:同步提升了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向内涵更为丰富的“培养高等职业复合型专业人才”目标迈进;二是扩展了“职业学力”建构的基本内涵,由先前版本的“知识目标”、“技能目标”、“能力目标”,扩展到“职业知识”、“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三者并重,致力于建构以“健全职业人格”为更高整合框架的教材赋型机制;三是兼顾了“理论”、“实务”、“案例”和“实训”诸多教学与训练环节,各章节平行设立引例、同步案例、小思考 、教学互动、职业道
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这是我国旅游业部经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标志着我国旅游业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旅游法》是一部综合法,具有庞大的法律体系,融促进法、保障法和监管法于一体,既包含了政府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法律规定,也包含了政府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还包含了政府监管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将在今后的旅游发展、权益保障、秩序规范中发挥作用。 《旅游法》一经颁布,立刻在旅游业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种解读铺天盖地,纷至沓来,有学者的解读,有专家的解读,有立法者的解读,还有大量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旅行社从业人员的解读,有些解读符合立法本意,有些解读断章取义。经过不断的争议和解读,对于《旅游法》
旅游法规常识(第6版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部分系列教材),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旅游教育 【新华正版书籍】 作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原价 ¥39.00 出版社 旅游教育 出版时间 2014-02-01
我国旅游饭店业的发展良好势头与我国制定的旅游饭店相关法律法规是密不可分的,本书对我国现在涉及旅游饭店方面的政策与法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力求体现系统、新颖和实用的特点。为了便于读者对所学知识进行消化吸收,本书还收集了大量的国内外饭店在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旅行社条例》。 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业行业标准汇编(2015年)(LB/T 041~047-2015)(LB/T 007-2015)(代替LB/T 007-2006)》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北京中科景元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与研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业行业标准汇编(2015年)(LB/T 041~047-2015)(LB/T 007-2015)(代替LB/T 007-2006)》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北京中科景元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