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诚信纳税,征纳双方是不该出现对立的。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因为客观存在行政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所以,为了保护“弱势”的行政管理相对方而建立相应的法律救济制度。比如,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行政管理主体是不能反诉的。本书不仅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税款征收、行政许可、税务稽查取证、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税务)等系列概念、业务实质、工作流程和期限时效等内容,而且通过对二十二个典型的真实的案例剖析,分析败诉原因、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同时,对税收法律救济的发展愿景,做出美好的憧憬和展望。殷切期待着早日在基层 和中级 开设行政(税务)法庭,实现税收法律救济的行政诉讼专业化。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基本规范,税法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和形式的多样性,将税法知识渗透到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对于促进大学生树立诚信品质、担当意识和税法观念,对于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所得税申报实务及风险防范》是从纳税人个人角度对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以来,合理缴纳所得税的相关实操。全书分十四章,分别是个人所得税法规体系改革及方向、纳税人与纳税义务、综合所得申报实务及风险防范、综合所得扣除操作实务及风险防范、经营所得及扣除申报实务及风险防范等角度展开,政策新,可读性强。
本书兼顾“就业导向”和“生涯导向”,紧紧围绕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高等教育和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全面展开税法内涵,坚持创新创业和改革的精神,体现新的课程体系、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兼顾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和能力教育,力求做到:从项目引导出发,提出问题,引入含义,设计情境,详尽解读。本书共涵盖9个项目、45项任务;在结构安排上,采用“项目引领、任务驱动、实操技能”的编写方式,力求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在表述安排上,力求语言平实凝练、通俗易懂;在内容安排上,尽可能考虑到财经类专业不同层次的不同需求,课后的应知和应会考核结合每个项目的内容与技能要求而编写,以使读者在学习每一项目内容时做到有的放矢,增强学习效果。
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税法与作为私法的民商法之间何以能够发生关系?如何发生关系?发生的关系又应如何协调?本书回答的正是上述问题。换言之,本书研究的主旨就在于发掘税法与私法关系的本源,分析二者关系的形态,并且探讨当二者关系产生冲突时应如何加以协调。 本书认为,以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障为本源,税法与私法之间具有内在而又广泛的联系,表现在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两方面。前者,以契约精神及其所内涵的“自由、平等和权利”等要素为支点,深入影响到税法的概念和本质、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行为、税法的价值和原则等基本范畴;后者,则以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为媒介,进而导致税法在税收债务关系的要素和变动等方面对私法的借鉴和引入。由此,作者试图以税法与私法的关系研究为起点,突破传统税法学缺乏自身理论基础的困境,促成其向
本书吸收了当代税法研究和税法 教材的精华,反映社会主义法治与税收法定主义理念,以 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力求准确、系统地阐明税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为了避免教材的抽象乏味,作者在每章配备了“本章要点”“情境导入”“例题”“案例分析”“自我测试题”等有利于学生理解的助读材料,使本书风格与体例活泼清新。 本书不仅适用于高等院校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审计学以及其他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的教学,也可作为法律、经济、财会、税务的工作者及企业管理人员了解税法和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相关考试的参考书。
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诚信纳税,征纳双方是不该出现对立的。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因为客观存在行政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所以,为了保护“弱势”的行政管理相对方而建立相应的法律救济制度。比如,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行政管理主体是不能反诉的。本书不仅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税款征收、行政许可、税务稽查取证、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税务)等系列概念、业务实质、工作流程和期限时效等内容,而且通过对二十二个典型的真实的案例剖析,分析败诉原因、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同时,对税收法律救济的发展愿景,做出美好的憧憬和展望。殷切期待着早日在基层 和中级 开设行政(税务)法庭,实现税收法律救济的行政诉讼专业化。
本书注重对于考试内容的分析与解读,全书对于知识点的讲解深入浅出,帮助学员 好地理解考试中那些晦涩难懂的考点,同时辅以典型例题、易错易混知识点辨析等版块,指导学员完成 轮次的学习。本书共分为上下两册,四个部分。 部分高分战术包括,考试总体情况、本书内容体系、命题规律及应试方法。第二部分应试指导及真题精炼包括,考情解密、考点详解及精选例题、真题精练、同步训练和本章知识串联。第三部分为易错易混知识点辨析。第四部分为考前模拟试卷。
根据培养高等教育和应用技能型院校人才的需要,本书力求体现如下特色: 1.结构合理,体系规范。作为教科书,本书在内容上特别注意吸收 的税法改革与实践,按理论与实务兼顾的原则设置教学内容。全书针对高等教育和应用技能型院校教学课程的特点,将内容庞杂的基础知识系统性地呈现出来,力求做到“必需、够用”原则,体系科学规范,内容简明实用。 2.与时俱进,紧跟动态。根据税法课程体系和思路,立足于我国税法改革的现实基础,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船舶吨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广泛吸收和反映了当今 外的 研究成果,及时反映当今我国税法改革的进
确定性乃税收三性之一,意指公民向 缴纳的税收应是明确固定的。在现代税收法治 中,税款之征收缴纳应是税收法治运行之结果产出,税收确定性品格离不开税法确定性原则之提倡与追逐。税法确定性原则系法律确定性原则之税法领域具体映射,可从不同维度加以解构,包括税法的明确性与稳定性原则、税法规范确定性与税法适用确定性原则之二维面向。然而,税法确定性原则终归只是一种相对主义的理论产物,现实情境中税法规范不可能达到完全的 性,也不会一直保持稳定不变,税法适用亦因主客观因素的复杂多变而显现不确定性问题。通过观察和分析税法不确定性之因应表现以及应对方案,探寻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税法确定性增进之路。
根据培养高等教育和应用技能型院校人才的需要,本书力求体现如下特色: 1.结构合理,体系规范。作为教科书,本书在内容上特别注意吸收 的税法改革与实践,按理论与实务兼顾的原则设置教学内容。全书针对高等教育和应用技能型院校教学课程的特点,将内容庞杂的基础知识系统性地呈现出来,力求做到“必需、够用”原则,体系科学规范,内容简明实用。 2.与时俱进,紧跟动态。根据税法课程体系和思路,立足于我国税法改革的现实基础,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船舶吨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广泛吸收和反映了当今 外的 研究成果,及时反映当今我国税法改革
十三届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本书兼顾“就业导向”和“生涯导向”,紧紧围绕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高等教育和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全面展开税法内涵,坚持创新创业和改革的精神,体现新的课程体系、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兼顾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和能力教育,力求做到:从项目引导出发,提出问题,引入含义,设计情境,详尽解读。本书共涵盖9个项目、45项任务;在结构安排上,采用“项目引领、任务驱动、实操技能”的编写方式,力求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在表述安排上,力求语言平实凝练、通俗易懂;在内容安排上,尽可能考虑到财经类专业不同层次的不同需求,课后的应知和应会考核结合每个项目的内容与技能要求而编写,以使读者在学习每一项目内容时做到有的放矢,增强学习效果。
本书吸收了当代税法研究和税法 教材的精华,反映社会主义法治与税收法定主义理念,以 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力求准确、系统地阐明税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为了避免教材的抽象乏味,作者在每章配备了“本章要点”“情境导入”“例题”“案例分析”“自我测试题”等有利于学生理解的助读材料,使本书风格与体例活泼清新。 本书不仅适用于高等院校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审计学以及其他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的教学,也可作为法律、经济、财会、税务的工作者及企业管理人员了解税法和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相关考试的参考书。
31日下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一、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三、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 确定,并报 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