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知名一线执业律师团队精心创作,帮助读者建立法律的思维。 正文依据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分为安全与财产、生活和消费、婚姻与家庭、工作和保障四部分内容,每一部分严格由 导读 问答 真实案例 组成。导读按部分类别提炼出这一类问题跟普通人紧密相关的法律原理。问答涵盖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高频问题并作以高度典型化的回答。案例提供具体真实场景并保留原始法律语言。正文后还总结了法律的常见误区、维权方式、民事诉讼基本流程和见律师前的准备,这些均来自一线执业律师的专业建议。 普通人懂法律是为了少吃亏,但是生活事实不一定等于法律事实,所以普通人懂法律就是学会用法律的思维认识生活。本书从宏观到微观,从法律原理,到高频回答,再到典型案例,用法律的逻辑和法律的语言,帮助读者建立法律的思维,形成举一反三的分析
一位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讲述自己从业二十年中遇到和经历的职场故事。开篇提出 大辩护 的概念和辩护方法,主张用策略性、综合性方法进行有效辩护。部分讲述了作者从选择做律师,到选择做刑辩律师的历程,以及对律师执业中常见问题的观点和处理方法;第二部分则是一些大案要案和曲折案件等,以案例的形式讲述了刑辩律师的办案过程和辩护技巧。
本书深刻地讨论了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即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的问题,涉及法律(学)是什么、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及其司法适用等问题;分析了回答这一问题的三种思考方式 历史的、分析的和哲学的视角 的由来和发展;并指出在法律领域,各门社会科学必须携手合作,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与法学携手合作。
现代社会,法律无处不在,个人和企业的一切行为几乎都要受到法律的影响,但法律的影响是如何发生的,人们对法律的影响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回应?美国法社会学泰斗劳伦斯 弗里德曼教授撰写的这本《碰撞》就是要解答上述问题。 在劳伦斯 弗里德曼看来,法律制度不是完全自主的,无法独立于社会力量而前进或改变,法律不可能被100%遵守,也不可能被100%违反,一部法律被制定出来之后所产生的影响,必然是一种行动 回应 更多行动的往复循环过程,对法律的遵守、抵制,或者法律出现后的某种后果,都是他所要探讨的法律 影响 。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文章短小、精彩,通过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这样的论说里,进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乐趣。
《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 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本书从多科学的角度,来考察法律制度的运作及相关法律人的行为模式。它不仅介绍当代西方法律与社会科学的理论,并基于中国的经验材料,展示出如何将中国的经验事实同当代的法律与社会科学理论相结合。此外,本书试图在已有的理论之上,作出独特的理论贡献。它试图为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的发展及运作和法律的性质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为当下中国的法学学术研究提供参考。 贺欣教授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法律与社会科学的知识和研究方法中文世界的读者。通过生活化的事例和社会现象揭示法律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如:隔离与治疗、 伤害 是客观的吗?、话语的交锋、家庭暴力能帮受害人离婚吗?、在失望的田野上、十年磨一剑 谈英文写作等。
英国法学家亨利 梅因的主要著作包括《古代法》(1861年)、《东西方村落共同体》(1871)、《早期制度史讲义》(1875)和 《早期法律与习俗》(1883)。《古代法》为梅因的成名作,后三本均由梅因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期间,在其开设的理论法理学讲座讲稿的基础上整理成书。 《早期法律与习俗》一书是一本尚未译成中文的著作。该书延续了梅因关注的一贯主题,试图从人类早期社会的习俗及这些习俗背后的观念出发,追溯人类既有法律制度的起源。在1-4章中,他以印度宗教为主要论述对象,重点讨论了早期法律与古代宗教之间的密切关联,认为在对现代文明产生重大影响的数个社会中,其法律制度的诞生均受到了古代宗教的重大影响。在5-6章,他以日耳曼法为对象,讨论了对早期法律的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另一个因素 国王的权威。第7-8章,梅因回
理查德.波斯纳是当代美国乃至世界法学界具有声望的法学家之一,创作了大量颇富创见的作品,其中不少已在我国翻译出版,深刻影响了法律学术界甚至实务界。而苏力教授是将波斯纳的学说与思想引介给国人的始作俑者。他组织翻译了多部波斯纳的代表性著作,是国内研究波斯纳学术观点的专家。本书收录了苏力教授翻译的多部波斯纳作品的译序或译后记,可以说是对波斯纳每部作品学术思想的提炼与总结。通过本书,中国读者可对波斯纳的学术观点形成一个较为宏观而全面的认知。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增订版)着眼于近代法律人群体,关注晚清民国时期章宗祥、董康、汪荣宝、瞿同祖、何炳棣、燕树棠、徐道隣、邵循恪、端木正、潘汉典、康有为等多位被人们遗忘的法律人,展示出他们多姿多彩、不为人知的一面。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这些法律故事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
初入行的年轻律师往往会在工作中犯些错误、走些弯路,也会有 不知何去何从 的迷茫和疑惑。这些情况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年轻律师的成长。基于此,本书作者将自己从事律师工作以及多年带教实习律师的经验整理出来。同时,为便记忆和实践操作,他还把这些经验凝练成100句话,每句话配三两段感悟,变成轻松易读的小册子,放在案头,时不时翻两页,必能起到提醒作用。
法学小品文章生动有趣/历史掌故趣闻信手拈来 法科入门学子人手***/启蒙法律思想法制观念 本书以有趣的历史掌故、法律判决、民间传说、文学段子为引,阐发出为今日可借鉴之深意。本书是著名法律文化学者刘星所著《西窗法西》的姊妹篇。《西窗法西》是讲西方法律文化,《古律寻义》则是读中国法律文化。这股轻松的法学阅读之风定能使您开卷有益。
企业贪婪,司法腐败,政府不作为 商业精英与权力精英共谋,践踏普通人的生活。正义是否还在? 两名维权律师,一位出身社会底层、一位出身律师世家,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使他们走到了一起。然而,他们的对手却是煤炭帝国掌门人布兰肯希普。 在这起历时十四年、历经多次峰回路转又一波三折的诉讼中,商业帝国如何与法官和公权力勾结,挤压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无视百姓的权利乃至生命,践踏司法的公正? 《纽约时报》知名记者劳伦斯 李默尔,在庭审纪实作品《正义的代价》一书中,全方位呈现美国县法院、州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审判现场,追踪布兰肯希普煤炭帝国发家史,讲述美国大企业利用巨额资金操纵地方法院法官选举、干预司法公正和*法院力挽狂澜的故事。
《要命的选择:霍尔姆斯杀人案、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源自美国当代 哲学家雨果?亚当?贝多教授1995年春在塔夫茨大学开设的一系列讲座。贝多教授在讲座中选取了三个知名的案例——既有真实发生的“美国诉霍尔姆斯案”,也有经典的虚构案例“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试图让听众(以及读者)共同思考:当遭遇特殊情形,无论怎样选择都会导致有人丧生,这个时候,我们该如何做出“要命的选择”?通过这样的“头脑风暴”和“良心煎熬”,贝多教授展示了“道德决疑法”这种已有千年历史的伦理分析方法在当代依然旺盛的生命力。
《建筑业企业法务指南》立足于建筑业企业法务人员工作需要,从企业建立、完善法务工作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为出发点,从合同管理、项目经理管理、财务管理、诉讼案件处理、清欠与民工管理等层面系统介绍建筑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技巧,穿插大量文书、制度范本和常用表格、函件模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建筑业企业法务指南》是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案头书,也为律师从事建筑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书是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组织编译的论文集,根据题材不同,共分为 专题 、 评论 、 书评 、 工作论文 、 简评 等几大板块。每个板块都结合*发生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这些话题都与我国当下的现实社会问题相关联,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全书分为十辑:辑为“聚焦法院制度建言”,第二辑为“善待法官信任司法”,第三辑为“问责错案反思机制”,第四辑为“立法宽容社会信任”,第五辑为“透视事件法者见法”,第六辑为“旁观人物忧思政体”,第七辑为“法制回眸当代借镜”,第八辑为“教育公平匹夫有责”,第九辑为“大学治理自治先行”,第十辑为“品读书文探微宪政”。 本书的主题集中在中国司法、法律职业、教育公平、图书评论等几个方面。这些评论文章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无立场,有是非”。作者不预设任何立场,完全以一个局外人身份站在中立立场上就司法问题、教育公平问题等社会热点问题表达自己的认知与见解。这些文章承载着作者的学术良知和客观公正信念。文以载道,这些文章表达的是作者是非高于立场的为学为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