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清史稿 刑法二》对清代刑罚种类的总结为基础,将内容分成上下两篇。上篇为死刑,下篇为流、徒、笞杖、枷号、赎刑、锁带铁杆(石礅)等刑罚。本书在研究某种具体刑罚时,重点研究其执行(实施)等方面内容。对新出现的锁带铁杆、石礅刑和晚清被普遍使用的站笼刑,本书还会详细研究其产生(被推广实施)的原因。在研究死刑等刑罚时,还会涉及文学作品中的刑罚书写等问题。先行有关清代刑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某个具体刑罚(以死刑和流刑的研究为最多),缺少对清代刑罚的整体把握。本书不仅比较详细地研究了每个具体的刑罚,还力图从整体上把握清代刑罚的特点和演变趋势。本书通过对宋、元、明、清被处决人数的对比,认为清代总体上实施的是轻缓的刑事政策。
中国法律史学形成于近代西学东渐的历史背景下,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伴随着时势发展,中国法律史学几度兴盛繁荣,又几度萧条甚至停滞。本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梳理了20世纪前半叶中国法律史学的形成过程和研究成果,系统总结了近代中国法律史学形成、演进的特点和规律;下篇梳理了当代中国法律史学曲折发展,终至繁荣的历程,系统考察了当代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基本问题,当代中国法律通史研究、断代法史研究、部门法史研究,以及当代中国法律史教材、学术综述、论文集编写状况等,展现了旧学新知一脉相承的学术规律。
鸦片战争以后,由西方法支配中国法的西法东渐历史拉开了序幕。与此相对,在19世纪之前,中国法之于西方还存在着东法西渐的历史。这段历史表明:第一,近代以来西法东渐的叙事框架不能完全定位中国法,应将中国法放置于整个东法西渐的历史进程中看待;第二,中国法在历史上并不只是传播于东亚儒家文化圈,在很长一段时间也参与到西方法的构建之中,是西方法发展的重要参照资源之一;第三,中国法在东法西渐过程中的正反例证,构筑了一种跨文化法律交流的应有范式。重视并反思这段历史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向世界,扩展自身影响力。
《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是杨一凡研究员有关 颠覆旧成说 和 挖掘新史料 开拓法史研究新领域 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 方面重要研究成果的结集。书中新见迭出,内容由11篇专题研究成果和23篇著作、论文集、法律古籍整理成果的序、跋构成,涉及中华法系、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古代律学和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政、文化教育、司法、地方诸方面的法律制度,以及上千种稀见法律文献的版本。本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者主持以创新法律史学为宗旨的 三大学术工程 的实施情况,记述了他开拓法史研究、重述法史的一些新见解,故题名《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本书不仅对法律史学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行政制度史、经济制度史、军事史、文化教育史和文献学有重要参考价值。本书出版后,受到国内外学界的普遍好评和高
本书是日本公司法学界首 部采用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对日德两国从19世纪至今的股份公司法与公司法学的发展史进行详尽解说的著作。其特色在于以100年为单位,将日德两国的股份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学分为 19世纪的成立期 20世纪的发展期 21世纪的现代期 3个部分,进行了整理和讨论。由于日德两国均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因此日德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法学的法律规制和学说较少被人提及,本书对这部分内容也进行了论述。本书最后一个部分对上述两国各个时期的股份公司法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与展望。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术史(中国法学学术史丛书)
《英国法释义》是一部论述迄至18世纪中叶英格兰普通法的法学著作,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普通法的论著。全书分为四卷:人之权利、物之权利、私犯、公犯,首版于1765-1769年陆续面世。 面对这部著作,任何一位法学教授均会感到渺小,其同时亦是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 (弗雷德里克 梅特兰); 若《英国法释义》未于当时诞生,则美国与其他英语国家是否会如此普遍地接受普通法非常值得怀疑 (威廉 霍尔兹沃思)。 第二卷的主题为物权或称财产权。作者基于自然权利说阐释了财产权的起源,接着将物分为不动产与动产两大类,分别论述了两种物的类型与各自的本质,再进一步讨论了各种取得方式。较诸动产的讨论(共9章),不动产是本书的重点(共22章),而对于不动产的讨论,则是以封建体系为基石。作者对于封建体系 如此简短篇幅阐述,可能是迄今为止
法律文明是人类文明中法律相关各项元素的总和,包括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法典、判例以及法律规范,法律实施、法律行为及其相应的设施,法律教育,法律学术和法律遗存。本书论述了人类早期社会从游团时代到国家时代法律文明的萌芽与发展过程。章论述宪法文明的起源,即人类在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是如何组织公共生活,分配公共权力的。用现代宪法学中 国体 政体 国家结构 国家机构 权利义务 等概念来分析人类早期的 宪法 状态。第二章探讨涉及私人之间人身财产法律关系的民商法的起源,研究新石器时期到国家阶段民商事主体、所有权、契约、侵权、婚姻家庭与继承规则是如何从习惯演变为成文法。第三章探讨了刑事法的起源,研究人类犯罪与刑法观念与制度的演进过程,重点分析了早期法典中的刑事规范,从同态复仇到集体刑罚权的变化过程以及
本书由63位作者撰写的共65章内容构成,通过 主体 专题 区域 互动与加强 方法论与理论 人物传记 共六个部分,全面论述了国际法的历史与发展,以及国际法研究的沿革。本书探究了源于不同法律传统的行动者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的接触,由此浮现出了国际法的历史。本书基本涵盖了国际法发展史上有代表性意义的学者、著作、国际会议、国际条约、国际组织,也基本阐释了国际法中的各项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本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际法中特定法律秩序的性质、局限以及发展前景。
学以史为先。本书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系统阐述和解读了中国法理学发展的理论和史实,分为中国古代法理学、中国近代法理学的争斗、中国现代史上的法理学、当代中国法理学的革命四大编;共分为十一章,分别阐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学对 法理 的论述、先秦时期中国法理学的兴起、秦汉时期的法理学、两晋至隋唐时期法理学的发展、两宋至清初时期的法理学思想、近代初期法理学的发展状况、近代后期法理学的发展状况、民国前后期的法理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理学、1949 1978年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奠基与探索以及改革开放40年来法理学的伟大成就与战略谋划等相关内容。 br 本书具有如下特点:(1)它是第一部阐述中国法理学发展史的图书,填补了中国法学在该领域的空白。(2)它记载了下述重大发现:在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出和实践
中国*为优秀的罗马法专家,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枏先生所撰写的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著作。1983年,司法部与安徽大学法律系合办了罗马法师资进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讲罗马法。在罗马法培训班结束时,进修班同学倡议将周枏讲课的录音和笔记分工整理出书,期能抛砖引玉。该著作分为上下两册,对古代罗马法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私法领域进行了十分详实和客观的描述,是目前为止国内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介绍*为详细、*为精确、内容*为权威的罗马法著作,也是周枏先生一生治学的结晶。
《当代罗马法体系》是19世纪德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萨维尼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共分为8卷,分别于1840 1849年在德国柏林出版。它既是萨维尼以前研究的总结和继续,也对之前的观点进行了修正,是萨维尼法律理论的集大成者。第1卷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制定法解释、法律关系等内容,第2卷主要是关于法律主体等内容。
本书主要从史的角度,以时间为主线,陈述了1840年到2018年武汉律师的发展历史。主要包括晚晴时期、民国时期、抗战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律师及律师业的产生、发展、壮大的历史过程。描述武汉律师制度和律师业的百年发展轨迹,分析揭示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针对当下行业现状的变革和发展,从观念认识和具体操作层面表明自己的看法。通过律师队伍的发展,律师机构的改革,律师业务领域的拓展,充分彰显律师对武汉法治建设、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和主要贡献,展现武汉法治建设的进程与社会进步的历史过程。
本书旨在通过全面回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行政法的制度变迁,系统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中的变迁逻辑、生成规律和实现路径,以唱响我国法学界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主旋律和*强音,为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在新时代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贡献力量。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全译本 *辑 套装)》包括1946年4月29日至1946年12月9日期间各个庭审日的法庭速记录。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全译本 *辑 套装)》尽量保持英文庭审记录原貌,具体原则如下: 1.对每一庭审日的格式,原则上沿袭英文庭审记录。如绝大多数庭审日的速记录之前有 证人索引 和 证据索引 表,又有 出庭情况 ,对此全译本不作删减,以保留英文庭审记录的原貌。 2. 证人索引 和 证据索引 表中的 页码 栏,指英文庭审记录的原页码。 3.庭审记录的主体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庭审中各方发言,二为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等宣读的书证。英文庭审记录对后者加有引号,这或是当时为做区别的便宜之举。为便利阅读,全译本对前者用宋体,对后者用楷体并删除引号。 4.鉴于英、汉语言的差异,汉译标点、换行分段都不尽
《司法文明集览》分为司法理论、司法制度、司法机构、司法人物、司法方法、司法技术、司法文化和司法案例八卷,本书是其中的一卷。 本卷意在客观叙述中外历史上的司法文化,即通过对司法文化内容的叙述,展现司法中的人类理性和文化特色,表达司法文明的发展与进步。譬如,司法的控制与正义、刑罚背后的道德,甚至酷刑背后的文化等。总之,目标是清晰完整地叙述有关司法文化内容并通过它展现内化在司法中的文化与文明,后归结为特定文化与文明的秩序观和正义观及其精神价值。本卷从文化与文明的角度选择条目,主要着眼于中外历史上的司法符号(包括有形的器物、无形的仪式和文字语言等)与司法制度和司法思想诸方面的内容,意在从中揭示内化在这些司法内容中的人类理性和文化特色以及文明意蕴,进而展现司法文明所内含的社会
何勤华、朱淑丽、马贺编著的《纽伦堡审判(对德国法西斯的法律清算第2版)》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战胜国没有采用同态复仇或血腥的报复政策,立即处死战犯,而是采以合乎现代文明理念的方式,通过设立军事法庭,对战犯个人和犯罪组织进行了公开审判和惩处,以此记录历史、警醒未来。 要进行审判,就必须解决一系列法律问题,本书即是围绕这些问题而展开: 欧洲战场有四大战胜国,究竟由谁来主持审判? 充满罪恶和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分子如此之众,到底审判谁? 指控他们犯有哪些罪行? 应依据何种法律进行审判? 通过纽伦堡审判,推动了靠前人权法的发展,为靠前刑法、靠前刑事诉讼法建构了理论、发展了学说。由此次审判确立的基本规则,被称为 纽伦堡原则 ;也正是这次审判,为常设靠前刑事法院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其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不仅注重监察体制的完善,而且致力于监察法的制定,以保证监察效能的发挥。本书论述了中国自夏商至清的历代监察法制建设,史料充实,分析精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大清新法令》是清末商务印书馆推出的《大清光绪新法令》和《大清宣统新法令》的合编点校本,共11卷。收入1901—1911年间,中国清末“新政”时期国家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法规两千余件,涵盖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官制、外交、民政、教育、财政等二十余个门类,是一本法规收录全面、分类妥当、品质优良的法律全书,也是当代法律学者了解中国近代经典法规的原始文献。 本书作为世界法律文明移入中国的首批国家层面的制定法,当代部门法都可从中追溯其原始风貌。从本书投射出的部门法雏形,可知中国近代法律初具比较确定的立法技术、严整细密的规范结构、严谨精准的条文用词等特色,这些无疑值得当代法律人关注与传承。 博古方能通今,从“故纸堆”中爬梳有益的法文化资源,以期在百年后的今天,圆梦于法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