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翟校义教授主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为出发点,旨在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搭建一个开展理论探讨、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书由“专家访谈”“理论视野”“信访观察”“探索与思考”“社会调查与案例分析”等部分组成,撰写人员均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保证了本书的学术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
《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二,分三部分论述第三编行政救济论。以 行政救济法的观念 为绪论,以 行政争讼的观念 行政过程中的争讼 行政事件诉讼 论述行政争讼法,以 国家补偿的观念 国家赔偿 损失补偿 论述国家赔偿法。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采用传统行政救济法体系,对行政不服审查、行政审判、苦情处理等行政过程中的行政争讼予以全面考察,结合《行政不服审查法》和《行政事件诉讼法》的修订,对应《行政判例百选》新版的内容,反映判例和学说的进展,形成与时俱进的法规范解释适用范式。《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从行政不服审查,到行政事件诉讼,再到国家赔偿、损失补偿等领域,广泛涉猎、追踪判例和学说的动向,让理论
《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三,分四部分论述第四编行政手段论。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立足于广义的行政组织法,对行政组织法在立法、执行的任何阶段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所进行的应对,以及以法解释之名由实务推进和学说展开的行政组织法论的状况,皆予以关注并纳入研究。《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对中央省厅等改革立法和地方分权关联法令进行理论分析;关注规制改革、公私协动等动向,围绕《国立大学法人法》和《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法》展开解说,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规制改革及公私协动在制定法上的应对,追踪展示了判例和学说的最新展开,对行政组织法领域的裁判、判决进行精到分析。《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对《国家行
本书以现行公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按照 公安行政基础理论一公安行政行为一公安行政行为救济 的理论框架,吸收公安行政法学的新学术成果,并结合公安行政执法实践,重点针对特定领域的公安行政业务、公安行政程序、公安行政救济等进行阐述。全书分为七章三十四节,包括公安行政法简论、特定领域公安行政法律制度、公安行政程序制度、公安行政救济制度、公安行政复议制度、公安行政诉讼制度、公安行政赔偿制度等内容,并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条目附后,以便对照查询、阅读。
信访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所以,信访涉及各个维度的秩序,而且也涉及信访的管理及公共治理和相关政策。 从秩序维度的角度来说,信访实际上涉及很多原始社会的秩序维度。在原始社会的秩序维度里,其内在地具有不同类型的治理结构、相互关系的行为模型。信访意味着其内在的利益关系、行为模式、心理秩序的维度,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弱势的当事人开始从秩序外寻求帮助,尤其是通过扩展秩序的公共权力寻求帮助,试图在扩展秩序的框架里寻求帮助。 《信访、公共治理与政策》一书共分为五篇,其中前两篇为信访篇,后三篇为公共政策篇,收录了2016年召开的第六届 公
2023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修订后的《处罚办法》条款数目由原来的82条增加至92条,在处罚种类、时限、权限、程序、执法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为配合《处罚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的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编写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释义》,对办法条文的具体含义进行逐条解释、对条文的应用要点作出解读、对实践中的真实案例进行列举,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供环境法领域的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和法科学生学习参考。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释义》的体例为:部分为条文文本及释义;第二部分为相关法律文件的列举。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释义》的主要栏目包括: 1. 条文主旨。对条文的主要
本书选录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领域的重要文件,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部分省级工会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选编,供各级工会开展基本建设项目使用,是开展工会基本建设项目的案头工具书。
传统的行政决策过程主要在行政系统内部完成,具有“精英决策”、“关门决策”和“管制决策”的特征。现代行政决策过程逐渐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决策的开放度、回应度和参与度,以避免行政决策权的滥用和腐败。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理论、制度、实践》在国外公众参与理论基础上,围绕我国的行政决策实践,重新阐释了公众参与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以及我国目前公众参与领域的制度建构和实践发展情况。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理论、制度、实践》尝试作出的创新有以下三点:一,突破国外的公众参与阶梯类型理论,从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两个方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众参与类型论。二,首次明确将我国当前的公众参与制度体系概括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行政听证制度三大领域,分别对应行政决策的开放度、回应度
本书是从整个行政行为层面研究行政调查强度问题,并以中国有关行政调查强度的司法经验为基础进行整理。由此决定本书的研究将围绕案例素材所揭示的问题展开。本书首先将探讨行政调查强度的问题定位。本书将行政调查强度定位为行政行为合法要件中的事实问题。随后本书将整理行政调查强度的判断标准。行政调查强度的判断标准是指判断某种行政调查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的标准,具体包括行政调查强度是固定性质的,还是弹性性质的;如果是弹性性质的,那么具体的判断标准为何。判断标准是行政调查强度理论和实践中争议 的问题,也是本书整理和分析的重点。 ,本书将探讨与行政调查强度有关的法律纠纷应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