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翟校义教授主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为出发点,旨在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搭建一个开展理论探讨、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书由“专家访谈”“理论视野”“信访观察”“探索与思考”“社会调查与案例分析”等部分组成,撰写人员均为信访工作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保证了本书的学术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
《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二,分三部分论述第三编行政救济论。以 行政救济法的观念 为绪论,以 行政争讼的观念 行政过程中的争讼 行政事件诉讼 论述行政争讼法,以 国家补偿的观念 国家赔偿 损失补偿 论述国家赔偿法。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采用传统行政救济法体系,对行政不服审查、行政审判、苦情处理等行政过程中的行政争讼予以全面考察,结合《行政不服审查法》和《行政事件诉讼法》的修订,对应《行政判例百选》新版的内容,反映判例和学说的进展,形成与时俱进的法规范解释适用范式。《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从行政不服审查,到行政事件诉讼,再到国家赔偿、损失补偿等领域,广泛涉猎、追踪判例和学说的动向,让理论
《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三,分四部分论述第四编行政手段论。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立足于广义的行政组织法,对行政组织法在立法、执行的任何阶段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所进行的应对,以及以法解释之名由实务推进和学说展开的行政组织法论的状况,皆予以关注并纳入研究。《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对中央省厅等改革立法和地方分权关联法令进行理论分析;关注规制改革、公私协动等动向,围绕《国立大学法人法》和《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法》展开解说,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规制改革及公私协动在制定法上的应对,追踪展示了判例和学说的最新展开,对行政组织法领域的裁判、判决进行精到分析。《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对《国家行
本书以现行公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按照 公安行政基础理论一公安行政行为一公安行政行为救济 的理论框架,吸收公安行政法学的新学术成果,并结合公安行政执法实践,重点针对特定领域的公安行政业务、公安行政程序、公安行政救济等进行阐述。全书分为七章三十四节,包括公安行政法简论、特定领域公安行政法律制度、公安行政程序制度、公安行政救济制度、公安行政复议制度、公安行政诉讼制度、公安行政赔偿制度等内容,并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条目附后,以便对照查询、阅读。
张成立、张西勇*的这本《异体行政问责法制完善研究》在深入分析异体行政问责的构成要素、理论渊源、重大意义的基础上,以 法制完善 为视角,系统研究了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问责、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问责、公民参与行政问责三大领域的热点问题,重点探究了我国异体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缺陷,并立足我国实际、合理借鉴域外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健全问责法制、增强问责实效的制度完善措施。
信访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所以,信访涉及各个维度的秩序,而且也涉及信访的管理及公共治理和相关政策。 从秩序维度的角度来说,信访实际上涉及很多原始社会的秩序维度。在原始社会的秩序维度里,其内在地具有不同类型的治理结构、相互关系的行为模型。信访意味着其内在的利益关系、行为模式、心理秩序的维度,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弱势的当事人开始从秩序外寻求帮助,尤其是通过扩展秩序的公共权力寻求帮助,试图在扩展秩序的框架里寻求帮助。 《信访、公共治理与政策》一书共分为五篇,其中前两篇为信访篇,后三篇为公共政策篇,收录了2016年召开的第六届 公
张成立、张西勇著的这本《异体行政问责法制完善研究》在深入分析异体行政问责的构成要素、理论渊源、重大意义的基础上,以“法制完善”为视角,系统研究了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问责、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问责、公民参与行政问责三大领域的热点问题,重点探究了我国异体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缺陷,并立足我国实际、合理借鉴域外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健全问责法制、增强问责实效的制度完善措施。
本书从“复合型制度”视角,运用“多重法律实践逻辑”,以联结法规范与法实践的“司法解释”为素材,解构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表象及其内在,对制度基本内涵、监督原则、范围、实效指标、构造模式予以深度探究。力图廓清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基本内涵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进行“从旁察看”式纠错监督。重述“合法律性监督、司法协同监督、程序性监督”三位一体式监督原则。辨析“双维”理念下平衡监督范围理论。实证监督质量的“纠错率”和“纠错量”指标,力图 “改判率”与“改变率”传统指标之歧争。尝试建构“双边同级抗诉”构造模式以优化“上抗下审四边形”构造模式。通过解析“单向性”、独断的检察监督权嵌套介入“两造对抗”、法院居中裁判的“三角式”的行政诉讼活动中诸“行动者”的实践逻辑,揭示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