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民法学巨著——《现代罗马法体系》的第八卷。李双元教授等学者于1999年翻译出版了这一部分。在这一部分,萨维尼提出了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极大地推动了国际私法和冲突法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李双元教授等学者精准而专业的翻译,使本书能大限度地体现萨维尼的法学思想。
本书从国际比较的视野出发,对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劳动条件变更法理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比较研究。该书出版时间虽然较长,但劳动条件变更的基本法理并没有大的变化,而且这些法理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愈加显现了其学术价值。 我国正处在劳动力市场迅速发展时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由于市场的变化,劳动条件需要加以调整和变更,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并考虑企业市场生存的要求,需要对这种调整和变更加以法理分析和考量。我国对此方面的研究十分薄弱,在集体性劳动争议频繁发生的现实情况下,如何运用法理对问题加以充分阐释,有必要对国外理论加以借鉴。
霍姆斯的论文《ThePathoftheLaw》抢先发售发表于1898年,是现代美国法律理论的精华作品,“法律的道路”这篇不朽的演讲开创了美国实用主义法学,是美国引证率优选的法学作品。霍姆斯的演讲至今影响仍然很大,是法学院学生的推荐阅读经典名作。在这篇论文中,霍姆斯详细分析了他和法律形式主义的根本分歧,并且为现代美国主流的法律思想奠定了基础。他是法律现实主义思想的主要渊源,他坚持的法律和法律分析的实践的进路后来的现实主义者把注意力集中在法律和法律程序的实用主义和经验的层面。尽管篇幅不长,它可以说包括了霍姆斯法律思想的全部精华。在这里,霍姆斯以一个法官的博识阐发了四种相互联系的观点:注重现实(和现世)结果的实用主义、主张法律应独立并区别于道德的中立主义、把外在行为(而非内在心态)视作对象的客观主义、以经
本书主要研究了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一体化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解析了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性质及相关文件的性质、定位和作用,CEPA与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先行先试”的政策意义与作用等法律理论问题;对CEPA补充协议中“服务提供者”的定义与标准、CEPA下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可能发生的民商事争端的解决途径等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粤港澳大湾区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可能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个案研讨。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诈骗罪的客观要素,即行为人使用诈术、受骗人陷入错误、受骗人交付行为和行为人取得财物四个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本书整体分为三个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本书认为诈骗罪的客观要素是一个整体,行为人使用诈术、受骗人陷入错误、受骗人交付行为和行为人取得财物之间,环环相扣,形成一个因果关系的链条。一个行为是否具备诈骗罪的客观要素,只有经过行为人角度、被害人视角的双重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对地方立法评估的理论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地方立法评估实践中的问题成因,借鉴了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国家的立法评估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立法评估基础性理论。《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从地方立法评估的理论基础、研究现状、核心要素(主体、对象、内容、标准、指标、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特别是结合广东地方立法的实践进行理论探索,将地方立法评估的共同规律与立法评估的地方特色区分开来,形成鲜明的比对,将单一的理论探索变为鲜活的实践机制。《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致力于结合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的主旋律,成功构筑了一套地方立法评估的学理体系。相信本书的观点和问题分析的对策能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立法质量的提升提供重要的理论启示和方法借鉴。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政治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增订版)》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众多基本权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