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优势:一是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版,该书第三版曾以《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为名由姬敬武、邓正来先生翻译出版。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刚刚从欧陆定居美国的作者,在版中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
这是一本向“新旧法时代”风骨们的致敬之作。这本《风骨:新旧时代的政法学人》记述了钱端升、吴恩裕、曾炳钧、严景耀、雷洁琼、于振鹏、戴克光、黄觉非、徐敦璋、费青这些民国法政精英的学术与人生。在整个波诡云谲的20世纪,在数不清的战争与运动中,他们沉浮飘摇,激扬时指点江山,落魄时自我批判。他们的人生,恰如那风中芦苇,虽未对抗,亦不屈服,就他们矢志追求的法政理想而言,恰似那蒹葭与白露的绝唱。后来者能不读之?能不叹之?
《深圳法学》及时展示深圳法学界的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容纳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司法前沿信息、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信息、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先进法学理念、经验和相关法
《建模法律论证的逻辑工具:法律可废止推理》内容有人工智能、逻辑与法律推理:一般性评论、法律推理中逻辑的作用、非单调推理的逻辑、非标准特征的人工智能与法程序、容不一致性推理的现有形式化、几个实现系统的逻辑分析等。
这部专著研究的是信息公开法基础理论问题。全书的主体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对信息公开法的六大基本问题作了全面阐述,即基本历史、基本功能、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基本概念、基本结构;分论则对信息公开法的六大基本要素作了深入剖析,即主体、客体、范围、程序、监督与救济、工作机构。在主体内容之外,还有堪称精华内容的导论和尾论,特别是尾论,可以说是作者在埋首研究多年之后,把所得来的认识和结论,以比较精炼、深刻同时不乏现实针对性的方式作一个交代,读来颇觉新颖且感人。
与其他社会科学不同,法学研究经常受到法律条文的限制和影响。有人就曾对法学教科书作出过悲观的评论:“法律一修改,整箱整柜的法律书籍就得被捣毁。”与教科书一样,假如一部法学专著与法律条文联系过于密切,那么,在法律发生修订或者新的法律颁行之后,它们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了。《看得见的正义》第二版倒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它具有浓烈的文化品位,引用了不少典故、历史事件,与法律条文保持了应有的距离。但是,也确实有一些分析源自某一具体的法律条文,或者引用了与某一过时法律条文有关的案例。对于这些都需要作出必要的修订。考虑这一点,作者在新版本中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对于所有与过时法律条文有关的案例都进行了替换,以尽量消除那些过时条文的痕迹和影响。?与此同时,通过认真通读第二版的全文,作者发现,有几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