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法律文化类读物,通俗说法,通俗说史。本书针对当下热点法律问题,回溯考究古代法律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从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中,解读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以资当下借鉴。 本书涉及的主题有官司、上访、巡视、举报、公款消费、律师职业、考场舞弊、扫黄禁娼、性骚扰、计划生育、滴血认亲、拆迁、城管、房产税、货币战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虚假广告等。
个人信息是私人事务,而实际上社会需求和保护产生矛盾。为了平衡其开发和保护,本书立足个人信息的基础理论,分析其敏感属性和价值属性,建立了个人信息分级的理论。针对现有的保护体系,将分级理论贯穿个人信息生命周期,通过立法、市场和技术等环境要素协调,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障性开发利用的安全环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理阐释》作者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分析了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改革实践情况,结合《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高陵区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对其进行了法理阐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理阐释》分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权结构、农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类型定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立法进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民主决策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议效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收新成员事项的立法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成员资格与股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版,该书第三版曾以《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为名由姬敬武、邓正来先生翻译出版。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刚刚从欧陆定居美国的作者,在版中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
《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是作者翟继光近十年对财税法基础理论思考与研究的成果。在哲学的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提出了财税法治建设的价值目标,该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财政立宪来完成。财税法是宏观法与微观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在宏观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研究了分配调节机制与财税法制创新,税制改革中地方税收利益的蚕食与维护;在微观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研究了财税行为的构成要件。在实体法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探讨了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货物与劳务税法、财产与行为税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在程序法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探讨了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纳税前置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影响及其完善。预算法作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综合体,在财税法领域起到了统
近些年来,有关地理标志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研究日趋成熟,唯独文化价值的研究尚付之阙如。本书抢先发售对地理标志的文化价值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从理论上阐释了地理标志的文化内涵,从实践上论证了地理标志的文化价值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地理标志的文化价值拓展到传统知识的保护、传统医药的保护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作者在撰写过程中力求文字的平易性、趣味性和可读性,让读者能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进行一次有意义的学术之旅。
本书入选“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并得到了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本书首先对积极老龄化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详尽阐述,指出我国积极老龄化面临的挑战以及基于现存问题国家实施的战略,然后介绍了国外积极老龄化的优选经验,很后对如何构建积极老龄化的法制体系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苦寒磨砺筑方圆:律师写作技能提升之道》内容简介:律师能说会写是执业的基本功,也是自身业务发展的立身之本。本书作者——建筑行业泰斗级律师朱树英全面总结自己25年来写作营销的方方面面,详细介绍了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诉讼类、证据类、辩论类法律文书等的写作技巧与注意事项,并且总结了自己25年来出版法律实务专著图书的经验,毫无保留、联系自己工作实际地讲述了作为律师应该如何建立写作营销的理念,如何积累写作营销的素材,如何优雅的开展写作营销,如何有品位儒雅的拓展自己的业务。可以说,本书是一部可以让律师掌握写作技法、提升写作技巧的活教材,也是一部可以让律师分析写作得失、掌控写作成败的案例集,更是一部可以让律师儒雅拓展业务、精准实现营销的工具书。
首先,对公众立法参与概念进行界定,对公众立法参与的一般理论进行梳理,探讨公众立法参与的价值与功能;其次,考察境外公众立法参与的具体实践,以及制度化的经验,梳理我国公众立法参与的线性历史轨迹,寻找出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论证现阶段我国规范参与行为、畅通参与渠道、保证参与实施的具体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尚未形成健全的立法参与的运行机制和程序;第三,论证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民立法参与作为政治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形式,在现阶段应以推进制度构建和完善为首要任务;第四,在此基础上,对公众立法参与的核心制度与配套制度的构建,提升公众立法参与质量的其他机制等进行探讨。
《法学教育的人文精神》内容简介:本书收集了本人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有关法学教育与人文精神的部分集锦,由四个部分组成:在人大法学院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辞、在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时评随笔和接受记者采访录。它既体现作者对法学教育价值的认识和追求,也是作者对法学教育工作中积累和体会。
本书将裁判思维与证明方法紧密结合,诠释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差异及融合,试图使民事案件处理既方法适当又结果理想。书中论述三段论与证明责任裁判思维之运用。提出用三段论法裁判案件无法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事实真伪不明怎么办?二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与要件待证事实不相符怎么办?这就需要运用证明责任法来补充。 本书将运用证明责任法裁判案件形成系统思维、裁判方法;厘清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关系及释明权行使,解决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要审什么、判什么的问题;阐述了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即法官应具有的过滤裁判思维。论述了事实争议焦点的证明,包括确定证明对象,能否证实、如何证实该证明对象以及心证公开与证据自由裁量。 本书重点理论问题配用26个实例为作者承办案件,涉及问题及具体举措、观点,均经理论与实践反复检
在哈特著的《法律的概念(第3版)(精)》中,作者把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检讨以奥斯丁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学的法律概念入手,对法律的概念以及相关的其他概念,如规则、权利、义务、主权、法律的效力和实效,进行了全新的或具有初始意义的解析;富有启发地阐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比较中肯地分析和评判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总之,这本书对法理学做出了开创性贡献。我们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从本书的理论和方法论中得到多方面的启示。
就法理学而言,关于法学基础理论的书虽然说不上汗牛充栋,但也确实比比皆是。学说史方面的书也不在少数。关于法理学研究方法的书虽然没有前两种丰富,但近年来陆续也有不少出版。然而,关于前沿问题研究的书却至今尚未问世。於兴中教授的这本小册子旨在填补这一空缺。本书共有十五章,内容主要涉及一些新兴的法理学和法理学中的热点问题。这些内容大体上基于作者近年来在法学院校讲座或参加会议提交的论文,有些内容曾在不同的地方发表。收在本书是因为这些内容仍然属于法理学的前沿,比如社会理论与法的研究和人工智能与法的研究;也有一些是首次进入的学术界,比如愈疗法理学;还有一部分是作者以前曾经多次提到过的,比如大地法理学。这本书并不是对法理学前沿问题系统而全面的论述。我把它发表出来算是一个开端,希望引起学生、学
本书是对边沁和经典普通法理论间的历史论争的哲学解读。该论争对法学思想是极其重要的,它塑造了关于法和裁判的性质、任务和限制的当代观念。该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Clarendon Law Series”之一,是法哲学和边沁学领域的经典著作。
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本书系统、完整地向国内学术界介绍了德国和日本有关本问题的研究历史,提出了需要在故意论领域根本性地解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问题,提出了故意论需要系统地协调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地位、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故意犯处罚重于过失犯的根据、故意的认识对象这四个问题。本书对于国内学界重新审视德日有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的学说、完善错误论的体系、深化故意论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法律渊源概念与原理的变异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就是中国的法律学人对法律渊源这个反映西方司法规则和技术的概念,基于立法中心主义倾向逐步中国化,法律渊源由法官发现法律的地方。变成法律的表现形式。这种转变割断了与法律发现的关系。法律渊源原本是基于司法中心主义立场所使用的概念。却在中国被奉行立法中心主义姿态学者所消化。这种基于立场本身存在的理解问题,不断地在很多领域蔓延,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很多的误解,其中法律渊源的概念及其原理就是一个典型。 《法律渊源论》对法律渊源的概念以及价值进行了再认识,梳理了中西方法学家对法律渊源的认识以及法律渊源理论与实践的源流,指出了法律渊源概念在中国产生的意义裂变;试图从司法的角度恢复法律渊源的原本含义,研究了法律渊源与法律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指出了
《矿产资源纠纷裁判精要》从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出发,将矿产资源中的矿业权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为《矿产资源纠纷裁判精要》的研究对象,其内容几乎涵盖了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纠纷,包括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纠纷、矿业股权纠纷、矿业权抵押纠纷及矿难赔偿纠纷等。在体例上,则以矿产资源纠纷的理论探讨与专题案例评析相结合为基本框架,大量运用比较论证的方法,分章对各类纠纷问题进行专题介绍,既有基本理论的解说和阐释,又有对现有学说的客观评析与反思,并最终结合自身多年的审判实践,紧扣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处理意见和方案。同时,作者精选了审判实务中法律适用意见分歧较大、实践中难以把握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通过典型案例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与实践》是“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分为七章。第一章为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的法律要素。第二章为中外合作办学适用的法律渊源。第三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第四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法律文件(一):合作协议。第五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法律文件(二):机构章程。第六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控法律问题。第七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