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切整数都是素数之积、一切物质皆由元素组成,任何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样可化约为八个概念:权利与义务、特权与无权利、权力与责任、豁免与无权力两两相反而又两两相关,扮演着 法律的最小公分母 。当表达上述概念的术语不再一词多义、一语双关时,传统法律理论中的对人权与对物权便不复泾渭分明,普通法与衡平法也难称井河不犯。霍菲尔德精湛的概念分析其不仅影响了凯尔森、哈特等理论大家,还为美国的 法律重述 活动打上了浓厚的术语底色。霍菲尔德的概念理论具有 元理论 性质,现代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哲学也经常将其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为了配合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此次修改的立法原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参加法律起草工作的同志编写这本学习问答,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了全面而深入的解读。本书以法律条文为指引,准确阐述反不正当竞争法法条含义,为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理论研究人员和社会大众提供了权*的学习读本。
全书约25万字,共七章:未成年人司法概述、涉罪未成年人的实体处遇、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未成年人强制亲职教育制度,以及附录:《联合国少年司法*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晚清以来,近代中国受欧风美雨的影响,废除了传统的中央三法司与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制度,建立了现代的司法制度。经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民国在司法体制建设方面亦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制度选择与制度创新,在有的领域甚至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表面上看,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的司法体制与近代中国相较已改弦易张,新旧体制泾渭分明;但实际上今天司法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亦为民国司法的核心问题,例如独立的行政审判机关、*司法机关抽象的规范解释权、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等等。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近代中国的司法展开研究: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民国司法院:近代*司法机关的新范式、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从三法司到司法院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为了配合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此次修改的立法原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参加法律起草工作的同志编写这本学习问答,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了全面而深入的解读。本书以问题为导向,准确阐述反不正当竞争法法条含义,为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理论研究人员和社会大众提供了权*的学习读本。
本书作者龚钺为法学专家,本书旨在考查各国宪法,为民国时期法律建设提供必要之参考,于今也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全书共分三部分。前篇欧洲26国宪法;后篇美洲22国宪法;附篇奥地利宪法。
《转型期诉讼法学创新文库(8):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社会支持机制研究》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进行了整体性概览,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发展历史、理念基础和原则体系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归纳整理,搭建起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和结构。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五项特殊司法制度:非羁押强制措施、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中的社会参与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
为帮助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组织编写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一书。本书以《意见》各条文为据,主要从条文内容、拓展解读、相关规范、地方与部门有关规定等多个层次对《意见》进行阐释,引导规范有关地方和部门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中常见多发的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旨在帮助公民依法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由刑事部分、民事部分、行政部分三编组成。三编每一词条均包括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四部分内容,具有全面、准确、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特点。
本书旨在通过体能训练和身心健康管理相应理念的结合,对警察学员体能训练的规律进行分析和探讨。虽然篇幅不大,但能完整地反映警察学员体能训练的内容与相应的规律,力求使学生掌握和理解身心健康的一些基本理论和方法,明确一些必须提高和训练的专业素质,掌握一些攀爬障碍等警务基本技能,为适应公安工作的特殊需要打下良好的身体基础,并希望对警察体能训练学员有所助益。
本书总结近年来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心理系学生进行的服刑人员团体心理辅导经验,以心理学专业理论为指导,再现对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的思路、方法和手段。全书分五章,分别是环境适应、人际关系、情绪和压力管理、走进 自我 和走向新生活,循序渐进地阐明服刑人员团体心理辅导各个专题活动的理论背景、团辅对象、团辅方案设计和专题计划书。
本书是一部系统研究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础理论与制度构成的学术专著。作者运用比较法学与法解释学等研究方法,深入探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内涵、功能、宗旨、法律地位及其类型、补偿情形、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追偿权及其追偿对象与追偿范围、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直接请求权。本书建立在对中国救助基金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中国救助基金制度区域碎片化现象严重,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救助基金财团法人。本书提出救助基金的功能包括基础功能与附加功能的观点,其中,基础功能纯粹是为了弥补强制责任保险缺失情形下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其补偿的损失范围与标准应与强制责任保险的一致,国家财政应对基础功能运行产生的费用承担拨款职责;附加功能应在基础功能之外,由救助基金向受害人及其亲属提供保障,该功能产生的
学术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章,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中:个是为什么要政府信息公开,也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遏制腐败、提高行政效率是常提到的三点意义。第二个领域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究竟是什么。本书从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的层次入手,研究模式具有独创性。
晚清以来,近代中国受欧风美雨的影响,废除了传统的中央三法司与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制度,建立现代的司法制度。经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民国在司法体制建设方面亦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制度选择与制度创新,在有的领域甚至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诚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表面上看,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的司法体制与近代中国相较已改弦易张,新旧体制泾渭分明;但实际上今天司法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亦为民国司法的核心问题,例如独立的行政审判机关、优选司法机关抽象的规范解释权、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等等。聂鑫著的《近代中国的司法》共六章节,章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第二章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第三章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第四章民国司法院:近代优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