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技术的迭代造就海量的数据规模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也因此引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的多元化,催生出日益严峻的数据安全风险。数据经济的蓬勃发展给新型数据权益的保障、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以及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等问题均带来了新挑战。近年来,随着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如何审慎评价与看待轻罪入刑与犯罪圈的扩张,以及完善与之相应的犯罪附随后果制度体系,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此外,在犯罪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制裁方法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探讨犯罪法律后果体系及其优化,无疑具有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全书共分为三编,分别是 知识论 立法论 司法论 ,共计二十三章。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是秉持敏锐的学术研究意识,敢于针对新型、前沿、疑难问题展开持续性研究。本书以网络时代的刑法学知识转型及其应对作为研究主旨,反映了作者尤为敏锐的学术意识,秉持了发展性、开放式的研究品格。通过对前沿问题的跟踪研究,能够生产出契合时代需要、满足司法诉求的理论知识、学术产品以及知识贡献。二是从理论、立法与司法三个维度展开,立体地廓清了网络时代犯罪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征、规范本质、法益属性、危害征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澄清了网络时代的司法疑难问题及其表现,并通过立法修正以及理论调试的主要进路,努力达致有效规制新型网络犯罪的刑法要务与课题。三是鲜明地倡导网络刑法学等诸概念。四是注重学术研究接地气,以解决
作为业内的互联网法律研究机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腾讯研究晓法律研究中心,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前沿法律问题研究。 本书全面介绍了当前外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现状及趋势,包括产业监管、互联网治理、网络中立、个人数据保护、保护、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等前治热点问题。本书系统反映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团队在互联网法律政策领域的研究成果,希望能够成为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等关注互联网发展的各界人士了解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窗口,为推进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网络强国发挥积极作用。相信此类前沿政策法律问题的深讨,是我们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
虚拟经济是指交易品本身没有价值、不参与生产与再生产过程,而通过交易可获得价值增减的经济运行方式,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股票、债券交易)、期货买卖及新兴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立法后评估是一种旨在评估法律法规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实际影响,评估社会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技术,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评价法律制度的技术和方法。为了深入探究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制度的运行现状,本书稿拟借助立法后评估方法针对我国现有的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制度展开评估,以期总结我国在虚拟经济安全运行方面的“中国经验”与“中国问题”。本书的论证思路依照立法后评估的内在逻辑展开,具体为“评估的参照”“评估的框架”“评估的准备”“评估的展开”“评估后的展望”五个部分。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作为业内的互联网法律研究机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腾讯研究晓法律研究中心,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前沿法律问题研究。 本书全面介绍了当前外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现状及趋势,包括产业监管、互联网治理、网络中立、个人数据保护、保护、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等前治热点问题。本书系统反映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团队在互联网法律政策领域的研究成果,希望能够成为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等关注互联网发展的各界人士了解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窗口,为推进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网络强国发挥积极作用。相信此类前沿政策法律问题的深讨,是我们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新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最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新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本书围绕网络犯罪国际立法这一前沿、焦点选题,系统梳理了该领域的国际化进程以及博弈态势,在全面归纳整理各项相关立法、中外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从立法原则、术语体系、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国际合作等层面对关键理论问题和立法发展脉络进行体系化、结构化的阐释。书中还立足对西方路径与全球路径、信息范式与网络范式、区域模式与国际模式等争议问题的总结与分析,基于客观立场提出创新性的判断与观点,并围绕中国参与网络犯罪国际规则制定的命题与方案进行具体探讨。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威胁着手,通过梳理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新趋势,提出以个人信息控制权为核心,使个人信息保护理念由重归属向重应用转变,设置科学的个人信息损害赔偿机制和技术保护机制,以实现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可供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互联网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和网络信息安全从业者参考使用,并可作为法学、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的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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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虚拟经济有限发展法学理论为指引,对虚拟经济立法模式和立法体系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旨在为完善我国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保障制度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思路。遵循“反思——批判——建构”的基本逻辑,从厘定虚拟经济有限发展法学理论与虚拟经济立法的关系出发,通过梳理传统虚拟经济立法模式的历史成因和作用,反思了现行虚拟经济立法模式的时代局限性,明确了虚拟经济立法模式的变革策略,创造性地提出了虚拟经济立法体系的升级方案,进而从虚拟经济创新与金融消费者立法变革、虚拟经济技术与数字经济立法变革和虚拟经济刑事立法变革三个不同维度完善了虚拟经济法的内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