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治理(检察)论坛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联手推出,自2020年8月18日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多场。论坛焦点从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的法学前沿问题,延伸至新型电子证据与新型数据犯罪的交叉研究领域。论坛邀请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领域具有跨界理论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就推进网络犯罪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开展对话,就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对应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展现法律人面临网络关、时代关的现实担当。
本书集合我国专家学者的新研究成果,提出了人工智能立法的 中国方案 ,对人工智能立法的功能定位、框架构建、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等关键问题都有深入剖析、系统论证和具体建议,这些研究探索具有战略高度、国际视野和实践意义,将为国家立法、监管执法和司法实务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互联网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平台企业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互联网平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其自我规制机制,平台企业通过结构化的交易撤销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系统性的算法治理建构了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与法律多元主义的核心命题相互契合,对平台自我规制的研究有助于解社会自治的结构、机理,实现法律回应性的迭代与升级。 br 平台的自生性治理本是为了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却催生了新的中心,引发了规制风险与决策风险。通过深入分析平台规制风险的原因,探究平台时代新型 权力--权利 结构的生成,可以实现从制度构建到制度完善层面对平台的有效问责
大数据引发的问题集中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领域,但大数据应用和算法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同样涉及个人自治、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作者从实践例证出发,建立了大数据的三阶段流程(获取阶段 分析阶段 应用阶段),检讨了《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基本权利在大数据环境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同时引介了欧洲人权法院和欧盟法院在判例法中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与拓展,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全面分析则呈现了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蕞新进展以及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缺陷与规范困境,在比较了修改数据保护法、借鉴其他部门法以及专门立法等不同解决方案各自的利弊之后,*终提出应对大数据问题必须采用整合不同解决方案的建议。作者力图打破部门法的门户之见,提倡在对抗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时,不
人工智能(AI)软件和机器人在商业、工业、军事、医疗和个人领域的日益广泛使用引发了关于这些实体的人际关系的广泛讨论。现代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及现有社会和法律安排应对它的能力有着深切和共同的关注。如果人工智能软件程序或机器人实体造成伤害,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机器人的出现会剥夺人的尊严吗?诸如此类问题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本书主要分为12章,分别阐述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限制以及人工智能的国际动向等问题,涵盖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
网络空间绝非世外桃源,由网络传播引发的诸多问题,理应予以关注、重视与治理,而网络传播法律规范与网络传播伦理规范正是治理这些问题之良药。这正是本教材编写之本意。 本教材融法律规范与伦理于一体,以问题为导向,探讨、阐述了九大问题:网络空间主权与安全,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泄密,网络传播淫秽、,网络传播危害社会安定信息,网络侵犯名誉,网络侵犯隐私、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著作权,网络侵犯隐私、个人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网络传播虚假、违法广告;并从伦理与法律的视角提出了治理之策,以冀于当下治理网络与新媒体的诸多问题有所裨益。此外,本教材还设了两个专章,对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法制及伦理建设状况作了专题介绍与阐述。 本书既可作为高校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教材,亦可作为新闻
《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是王迁教授的关于著作权专有权利在网络环境中适用研究的学术专著,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该著作全书分为七章,以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为基础,分述了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传播权的体系与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网络环境中广播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表演权与放映权的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适用等内容。
无论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交友诈骗,还是治理谣言、假新闻,或反对低俗言论、仇恨言论、恐怖主义言论,都可能与网络平台息息相关。如何认识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地位、作用与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 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十章,*章系从多视角对网络平台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第二章至第七章系对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国别研究。我们选取了美国法、德国法、英国法、日本法和韩国法作为研究对象。我们将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区分为三大类,即网络平台的民事责任、网络监管与行政责任,以及网络平台刑事责任。第八章对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和评论,第九章则就如何完善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第十章是关于网络平台治理机制的论述,包括网络平台治理的含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本书借助社会系统理论对网络平台规则及其治理的运作规律进行法学视角的观察分析。研究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其遵循运作封闭和认知开放的系统规律,网络平台治理应在充分尊重平台自治及平台经营者自身主体价值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行。多中心治理主张平台系统、政治系统、技术系统和经济系统在各自合理运作边界之外的耦合领域实现多元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和智慧。通过对平台内部的规则运作方式和外部制度供应的改进,人类应对传统的立法、决策和司法程序进行互联网智能时代的迭代升级,构建更加适应人类需求的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法治秩序。
法教义学是网络刑法学的变革逻辑、发展方向和基本立场,刑法教义学能够优化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司法适用;同时认为,当下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基础性研究不多;体系化程度不深;方法论提炼不够。本书由此出发,试图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首先,以网络犯罪的法律概念为核心,揭示当前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象征性特征,指出学界对刑法教义学本身的五大误解,就犯罪学、刑事政策学中网络犯罪概念的刑法学化、网络犯罪据以产生的哲学基础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抽象化研究。其次,以网络犯罪的具体事例为线索,就以属地管辖为例的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以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为例的共犯论等具体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后,以实质刑法观为基本立场,就网络时代实质解释的思维、要求和方法等进行方法论的
本书针对企业网络安全法律遵从的实际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为分析蓝本,从相关法条释义和解读、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概述、典型案例解析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一般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框架与实施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遵从《网络安全法》及其制度要求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网络安全法》导论、一般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不断推动着信息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勾勒着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可能边界。 随着信息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要的场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日益信息化、数字化,可以自动化、智能化地分析处理大量信息的算法在信息网络空间中的应用迅速普及。 其中,算法深度参与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依赖算法推荐新闻、推送广告、排名商品、安排专车,甚至经营工厂、驾驶飞机、评级信用,等等,人类已然迈进了算法社会。 在算法社会中,算法俨然有取代法律来调控我们生活的趋势,我们如何应对? 是把法律融入算法之中,甘愿对算法俯首称臣,还是用法律来规制算法? 是采取事前规制还是事后规制?
在信息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行为具备事实上的参与性已逐渐成为常态。如何区分犯罪参与行为与日常不可罚行为,已成为一般公民、企业以及司法实务部门都需要面对的难题。本书尝试在研究范式上对刑法治理与技术治理机制进行有机融合,在基本理念上确立信息网络环境下适度前瞻的审慎刑法观,在具体的教义学方案上引入归责视角,以行为论与犯罪参与理论相结合为语境,以有效厘清正犯形象与前规范行为概念为前提,探索区分作为归责结果的 犯罪参与行为 、作为归责对象的 参与行为 以及作为归责标准的 犯罪参与 ,并厘清其各自的规范内涵,提出不同构成要件类型下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归责标准,以明确信息网络环境下刑法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处罚边界,基本完成了 目光在技术与规范、理论与实践之间来回往返 的学术尝试。
本书对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风险进行多维度的挖掘和分析,主张构建多角度立法、多方面配合、多层次融合的法律治理体系,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监管理念与科学技术共革新、实体机制与程序机制相协调,以促成安全与效率,为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全书共分为三编,分别是 知识论 立法论 司法论 ,共计二十三章。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是秉持敏锐的学术研究意识,敢于针对新型、前沿、疑难问题展开持续性研究。本书以网络时代的刑法学知识转型及其应对作为研究主旨,反映了作者尤为敏锐的学术意识,秉持了发展性、开放式的研究品格。通过对前沿问题的跟踪研究,能够生产出契合时代需要、满足司法诉求的理论知识、学术产品以及知识贡献。二是从理论、立法与司法三个维度展开,立体地廓清了网络时代犯罪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征、规范本质、法益属性、危害征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澄清了网络时代的司法疑难问题及其表现,并通过立法修正以及理论调试的主要进路,努力达致有效规制新型网络犯罪的刑法要务与课题。三是鲜明地倡导网络刑法学等诸概念。四是注重学术研究接地气,以解决
车捷、邹毅主编的《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 沿(第9卷)》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 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自2003 年至2014年已经先后出版八卷。本卷是第九卷,内容 涉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互联网金融 法务、高新技术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网络游戏、软件 、集成电路、电子数据证据、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法 ,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综合问题,知识产权各论 等实务和理论前沿问题。 本书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 题的律师、法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 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 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部分,考察隐私权的基本概念、特征、侵权构成、分类及原因等。第二部分,探讨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考察域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保护的现状并分析利弊。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借鉴了国外有益经验和理论,分别从行政法层面、民法层面、刑法层面、行业自律层面,对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进行利弊分析,指出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本书主要创新表现在:对国外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相关法律规范、司法判例和行业自律准则作了系统的考察、梳理、比较和分析。本书由张鸿霞,郑宁等著。
邹毅、黄玲主编的这本《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 律前沿(第8卷)》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 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已 经先后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2 年、2013年出版七卷,其中2013年出版两卷。本卷是 第八卷,内容涉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 ,互联网金融法务,信息安全、电子数据证据、软件 、集成电路、电信、网络犯罪,电子商务、高新技术 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等实务 和理论前沿问题。 本书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 题的律师、法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 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