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作为一名在法学领域颇有建树的学者,对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全书分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的资料、学位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学术见解、优秀范文、社会责任等几个部分,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
《天下 博观 旧制度与大革命》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法国大革命似乎要摧毁一切旧制度,然而大革命却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想,一些原以为是大革命成就的制度其实是旧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作者不仅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后果提出了一种开创性的解释之外,还提出了许多引发后来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思考与探索的现象与问题。事实上,这本书写的并不是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一般的历史叙述史,托克维尔在全书的前言部分就清楚地讲道: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拙译是: 目前出版的这本书,非写法国大革命史。该历史,早有人写得很精彩,我根本不会考虑再写。本书仅研究那场大革命。
在《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中,制定法规范的内容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 正确地 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
无论你的课程叫什么名字--商业组织法、商业社团法或公司法,等等--本书都会对你有帮助。本书提供了所有商业组织形式的背景知识,包括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另外,本书强调了代理法的重要性,介绍了它的一般规则和在公司中的应用。 上述课程的中心内容,以及本书的中心内容都是公司法。本书循着企业的生命周期,从企业成立介绍到企业解散。本书虽涵盖企业理论,但重点还是介绍公司法的具体规则,其中两章内容讨论封闭公司和公众公司的特殊问题。 本书包含证券法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还介绍了公司融资。书中包含大量案例解释法律规则。
作为法律逻辑领域的经典著作,本书分为四部分:*部分为导论,作者在这一部分对于法律逻辑进行了界定和辩护,并对下文所采用的逻辑系统和方法作了交代。第二部分为总论,作者在这一部分各种现代逻辑系统的基本准则及其对于法律领域意义,包括命题演算、谓词演算、类演算、关系演算,以及定义论。第三部分为分论,交代了法律逻辑特有的论述形式,包括类比推理、反向推理、当然论证、归谬论证和各类解释性论据。第四部分来自于作者先前发表的一系列论文的规整,主旨为逻辑之于法哲学和法律科学的意义,囊括了思维法则的意义、电子数据自动化处理等。
《天下 犯罪学的历史》有三个特点。一是书中所展现的唯物史观。全书共计九章,作者实际上是按时代将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划分了九个历史时期。犯罪学,作为人类特别是统治者对犯罪现象的认识和反映,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与不同时代的发展水平尤其是科学的进步程度非常一致。科学越发展,对犯罪的认识越深化,犯罪学的知识化程度越高。 二是书中所涉猎的知识之广博。由于作者以作为科学之王的哲学为视角来透视不同历史时期人类对犯罪的认识和反应,因而牵扯的知识范围非常广泛,除哲学之外,还包括自然科学、文学、历史、语言学、法学和犯罪学等不同学科。作者对各个学科的掌握都达到了融会贯通的程度,在不同章节的引用非常娴熟和恰当,为犯罪学学者如何将这一交叉学科的研究和著述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树立了标杆。 三是书中
《天下 博观 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旨在对法律推理做出阐释,阐释和论证之清晰有力。它表示了一个简单的思想,尽管它广受抵制,但实则合理;它对于法学家、哲学家及所有对法律过程、人类的理性推理或实用逻辑感兴趣的读者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法律案件中的论辩好或者不好?法院的判决借助于纯粹理性论辩即可得到证明,还是其证明*终取决于某些更为主观性的因素?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核心所在,《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对之做了全面的和批判性的检讨。
本书立足法学专业,紧跟 新文科 新法科 的发展潮流,涵盖该新兴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前沿内容,力求帮助学生及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秩序变革与发展图景,以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概况、人工智能与法律的交互影响、人工智能与法律推理、人工智能的伦理标准、法律知识图谱为总论,分别介绍探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引发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等各部门法以及司法应用领域的深刻变化,并立足全球视野,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政策与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展望。 本书是国内新颖的 人工智能 法律 的综合性教学用书之一,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成为实务工作者的有效参考。
经历了六十余年的迭代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然成为继蒸汽机、发电机与计算机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先锋力量。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新理论与新技术的强烈推动下,我们已经正式迎来了人工智能技术大爆发的新时代 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这一本来属于纯粹技术问题的新生事物将会在法律、哲学、伦理等方面对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冲击,并可能产生相应的刑事犯罪风险。本书从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分析出发,阐释了传统刑法理论在新时代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进而提出了刑法应对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基本理念与具体路径。
本书运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释了*人民法院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发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作者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了法院的影响、法院的构成和法官如何思考。作为行动者的法官,其决策受制于法院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和职权范围;而法院组织又嵌入在政治结构之中,法院既是被影响的机关,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作者同时运用了外部人和内部人的双重视角,深描中国法院的体制、机制,从而揭示出中国法院背后的制度约束和复杂关系。
《普通法》展示了我们所不熟悉的法律体系的生长过程,它主要是由法官--经常借助于陪审团的帮助--通过个别案件的裁决积累而成的。霍姆斯举了大量案例及其中的法律,由此,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了解普通法法律家的思考方式。这样的一本书籍对中国读者具有较大的启示。
这是一部创立物权二元理论的书,一部阐述物权法现代化的书,一部解释中国民法典物权编的书,一部被互联网分享经济学誉为法理基础的书。物权二元理论以财产归属、财产利用并重为起点和终点,致力于物权法调整对象现代化、物权客体现代化、用益物权现代化、担保物权现代化,为近代物权法的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 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 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 国体 和 权利 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国家与个体); 人格尊严 与 财产权 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 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 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 基石 。
本书是著名法学家刘星教授的学术随笔辑录。作者在娓娓讲述那些有趣故事和社会现象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引领读者进入对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诸多基本问题的思考。书中每篇文章相互之间都有逻辑联系,是意思的层层深入,也是问题的逐渐打开。文章内容既是务实的,也是理论的;既是 批判的 ,也是 推进的 。本书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读者也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维护海外利益安全研究:中国民营保安公司作用探析》全面系统地研究了中国海外利益的现状、规模及区位分布,以及现有维护海外利益安全的手段和完善维护海外利益安全的建设方向,论述了党和政府维护海外利益安全的全新思路和要求,引用全新数据,客观描绘出海外利益分布图,并提出建设多方参与、官民结合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的方向,为政府相关部门、军队、驻外机构开展维护海外利益安全行动、提升维护海外利益安全能力提供有益参考。
本书属于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本书在中国法律史料考据的基础上,对夏商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介绍,对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事件、法律人物等各种法律现象加以叙述分析,对法律秩序类型的演变、价值做出评判,对法律发展的规律加以总结。 中国法律史课程主要向学生全面、客观地介绍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运行及其规律。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理解、分析、评价历史上的法律现象,加深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法律分析能力,进一步构建起法学理论的知识体系,树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
梅因写作《古代法》的目的是考查古今法律观念之关联性,这决定了他主要使用历史学方法对法律思想史进行梳理。他将社会分为改革型社会和停滞型社会,并认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总能跟上社会观念、改革需求和道德水平的变化;而在停滞型社会中,实在法因为步伐过于落后而僵化。他又提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之所以能够进步,在于人们对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次第综合运用。梅因分别考查了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观念演化史。刑法和侵权行为法*初是重合的,因此梅因的考查对象基本是私法演化史。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演化史中,三种法律演化工具都接力式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从身份到契约 是考查家庭法演化史时得出的结论。 为了解读 从身份到契约 的内核和适用范围,《天下
本书从概念-价值、方法和制度模式三方面详尽论述了 基本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这一命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我们主张基本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平衡的时候,其中的 基本权利 和 公共利益 是何种意义上的,以及为什么应该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 基本权利 和 公共利益 。其次,如何平衡基本权利与公共利益?最后,为了把握平衡从理念到制度的转变机理,需要考察 平衡 在真实世界的法律实践中是如何展现的,总结提炼代表性的 平衡模式 ,分析它们的制度文化成因,并以此为参照来探讨我国相关制度的构建方向。
古今中外的法治建设经验和教训证明:不是什么样的法都能治国,也不是什么样的法都能治好国;法治也有善恶优劣之别、高下逆顺之异。正因为如此,有必要本着理性的建构主义立场,能动地提出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使法治的发展能给中华民族和整个人类带来福祉。同时,法治建设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一个艰巨、复杂而长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此外,法治自身也需要不断发展完善,需要在德(人本性、合正义性等)、智(科学化、智能化等)、体(体系化)、美(和谐性、可接受性等)、力(实施力、实现力、执行力、影响力等)、境(法治实施的环境等)诸方面得到不断的全面发展。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阶段,有必要从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定位、基本图景和推进路径三个层面,准确把握和深入理解
本书作者作为一名在法学领域颇有建树的学者,对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全书分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的资料、学位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学术见解、 范文、社会责任等几个部分,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习。
\"这是一本教辩护人追求 的一本书。本书通俗易懂,传授法庭有效辩术——重点强调“有效”,而非“精彩”, 适用于学校、法学院,执业早期的律师,以及非诉律师。本书写作时考虑的主要是刑事诉讼实务。但是书中的许多规则同样适用于民事诉讼业务。在本书中作者创造性地提出了说服法官要遵循的三套规则,即三条原则(不要误导、不耍花招、永远像法官一样思考)、三种品质(刚正不阿、不露锋芒、无法抗拒)、三个目标(真相、验证、信任),给出了有效提升说服了的莫利定律和莫利矩阵模型,总结了 律师的十大公理,语言虽简短,却字字有力,结合各种小技巧、小方法,能为提升讼辩技能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引。\"
本书从政府信息豁免公开的基本理论着手,介绍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例外、权益保护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限制和数据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豁免的挑战。紧接着论述了国际上政府信息豁免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方式,引出了我国政府信息豁免公开的立法现状与实践及争议行政救济情况。正文从国家秘密、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类、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行政事务类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信息的豁免公开的相关规定、条件、适用范围等。
本书介绍了当代法律修辞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困境,指出 把法律作为修辞 理论是摆脱当前难题的一种重要出路和理论创新,并在对这种理论进行重述、证成和重构的基础上,建构了中国法治现代化亟需的规范性法律修辞理论。这种规范性修辞理论从总体上分为修辞开题和修辞论证两个部分,而每一部分又从理论建构和操作方法两个方面予以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