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作协优秀科普作品奖得主 法医秦明权威著作《逝者之书》 了解硬核的科普,温暖的法医学 他应酬太多,在寒冬夜里喝完酒独自回家; 她忍受着丈夫的暴力,因为他还算没 下重手 ; 他吃了野味,开始咳嗽、发烧,以为只是感冒; 在死亡降临之前,他们都没想到生命会在这里终结。 这是一堂只有法医才敢告诉你的死亡教育课。 28种死法,3000具尸体,这些千奇百怪的死亡事件,看上去非常猎奇,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作为法医,秦明以*直观的方式,提醒我们如何规避不必要的死亡,不因为自己的盲目和大意,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毕竟,不留心死亡,便看不见生活。
本书站在刑法学科前沿,结合阶层犯罪论的逻辑和理念,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系统分析,以培养学生的体系思维能力和解答疑难刑法题的能力。 本书所选取的案例涉及刑法学总论、各论的重要知识点;从各题中的关键词能够清晰看出,每一个案例都至少有三个以上的问题点交会。每一题均按照 案情简介、分析思路、具体解析、规则提炼 四个步骤进行写作;其中 分析思路 部分特别注重展示合理的犯罪成立理论,贯彻先检验不法要件,后判断责任要件的进路,完整反映分析、思考过程。 本书对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和刑事实务工作者完整理解犯罪论体系,系统训练刑法思考方法,在刑法学习中牢固掌握重点内容,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准确解答刑法主观题,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疑难案例尽可能无遗漏地、系统地检验客观和主观的犯罪构
全国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第九轮规划教材53种的修订,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文),加快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医学人才成才规律和中国医学教材建设规律,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医学精品教材。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由当代德国著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
《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 贝卡里亚创作的法学著作,1764年首次出版。 《论犯罪与刑罚》揭露了旧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立的刑法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首次阐述了为现代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思想。《论犯罪与刑罚》明晰而系统地论述犯罪与刑罚问题,在刑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世界各国的刑事法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刑法的私塾》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 周末刑法讨论会 的内容实录合集。《刑法的私塾》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旨在全面考察境内外的轻(微)罪文化及相关理论,并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犯罪观念及法律体系的现实,结合国情打造中国式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我国微罪体系建构研究》阐述了微罪的概念及相关范畴,提出了建构和打造中国式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方法,全面阐述了建构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正当性,微罪立法及其体系的实体立法,微罪实体立法的条文设计,微罪程序立法及其配套措施,最终完成《微罪法(专家意见稿)》,供学界批判和讨论,并为立法与司法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学术研究以及教学活动都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一般性的讨论中,必须言之有物! 立足于此,本书运用现代刑法学思维与方法,对我国司法机关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反思和评价。在基本立场上,主张打造具有建设性、尽可能理解司法实务的行为导向刑法观,强调发挥刑法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在方法论上,强调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在体系性理论中找到位置,平衡好问题思考和体系建构之间的关系;在写作进路上,各讲均开门见山地列出研讨案例,然后结合刑法学说进行深度研习,尽可能展示思考过程。 本书的目标是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协调刑法理论的体系性、一贯性与对具体案件处理的妥当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若干具体问题的思考来点滴推进我国刑法学的纵深发展。
本书是米歇尔 福柯在法兰西学院讲授的第二门课程。本课程延续了对知识意志的探讨,仍以法律和司法制度为基础作研究。继 尺度 之后,福柯以对于整个中世纪的制度的研究为基础,引入 讯问 的主题。该课程的目标在于:司法作为国家镇压机器产生,确立镇压体系,它的作用不再是像在中世纪一样保障财富的流通,而是通过对人民的隔离来达到制度的目的。惩罚变为监禁。在司法经济学中发生了改变,即从对财产的征收过渡到对人的隔离,同时指出知识 权力关系的模式,该模式构成中世纪司法制度的特点。《刑事理论与刑事制度》是福柯隔离 权力 问题之地,一方面是通过大法官塞吉埃对赤脚汉骚乱的镇压的戏剧化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对从日耳曼法到现代性的开端之间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经济与认识论功能的分析。本课程对于司法制度作为权力行使之地提出了
刑法学的目标是解决各种实务难题、关注苍生疾苦;刑法学者不应当像蜘蛛一样在建构纷繁复杂的 体系之网 中孤芳自赏!本书对我国法院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反思和评价,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竭力缩小理论和实务之间的差距。全书各章均开门见山地列出研讨案例,然后进行深度研习。本书的特色是:(1)在解释论上,强调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在刑法学体系性理论中找到位置,平衡好 问题的思考 和 体系的思考 之间的关系,并尽可能展示解释和思考的过程;(2)在刑法基本立场上,主张具有建设性的 行为导向 的刑法观,并积极与结果本位刑法观 对话 ,强调发挥刑法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3)在目标上,追求刑法理论的一贯性与具体案件处理的可接受性之间的相互协调,通过对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思考来点滴推进刑法学发展,同时促进
近年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推进,为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方便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案件查办,编写本书。 本书全面收录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编写体例上,以基础规范性法律文件统领主要内容,以要点提示解读重要法条,以关联规定列举参照条文,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司法。本书是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办案程序、排查发现问题、保障刑罚公平公正的参考用书。
《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内容简介:开展侦查活动中,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案件,几乎都要面对、处理电子数据。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应成为侦查人员的一种基本能力。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立足于侦查,以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为研究视角,把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地处理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论述的重点。同时,鉴于现有大多数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本书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简单化,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具有可操作性论述,让侦查人员在学习中能够尽快明确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知识、尽快初步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技能、能力。本书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电子数据及取证概述,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电子数据取证工具,侦查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移动终端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视频数
《贪污贿赂办案指南》选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贪污贿赂审判案例共计111个,基本覆盖了所有现行有效的审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每个案例分为[裁判要旨]、[关键词]、[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与理由]五部分,从各个角度进行全面解析。通过这111个案例,可以掌握贪污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标准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实务要点。对于帮助读者学习和理解*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办理同类案件时的参考。
本书是张明楷教授的代表作和自选集。作者广具影响力的作品颇多,因而在代表作领域选取及文章筛选上颇费心思。考虑到犯罪论是我国刑法理论近年来争论*之领域,而且为刑法研究领域支柱之一,故作者仅围绕该领域精心萃选,并兼顾犯罪论各个具体方面,如犯罪论体系、构成要件、客观归责理论、违法性、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罪过形式的确定、具体方法错误、期待可能性、中止犯、共同犯罪等,共十三篇。作者又撰万字序言,说明各篇文章写作的背景和内容、筛选的标准等,从而审视自身学术观点和研究进路。 全书虽为各独立文章,却始终围绕作者的学术中心思想展开--以违法(不法)与责任为支柱构建犯罪论体系(即两阶层体系);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性方面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在责
自第14版出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发布了35件刑法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10批刑法指导性案例。为了及时反映这些动态,本书进行了大规模修订,除增补前述所有内容、删除与*规定不一致之处外,本次修订还补录了部分不易收集的规范性文件,并大量收录与刑法条文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全书修订增加近9万字。此外,依据2021年2月26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确定罪名,能够反映当下我国刑法法规及其解释的*全貌。 本版篇幅已几近千页,为方便查阅,特采用锁线裸脊装帧方式,读者可任意摊开阅读;此外,特增添[法条页边索引],读者可便捷切换查阅法条,至此,本版一次性提供了5种不同形式的检索方法,*限度地为读者提供
本书的突出特色在于结合交易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为经济刑法的法益、义务犯、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以及解释论等方面的理论变革提出了富有启发性与可行性的见解。 基于法益二元论,将超个人法益划分为溯源性超个人法益和独立性超个人法益,构建 溯源性 独立性 的经济刑法二元 双环 法益结构,并对两类法益的具体判断加以阐释,对其解释规制和立法批判功能加以论证。占有仍须以事实的、物理上的对虚拟财产存在控制、支配为前提,若没有事实上的相关因素,行为人对虚拟财产不存在占有,或者不发生占有移转。明确不同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和归责路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不仅仅是配合的消极义务,亦涉及特定情形下主动进行风险审查的积极义务。 在网络犯罪的主观方面,对 主观目的标准的引入 明知的判断 等命题提出了独特
本书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撷取真实案例,围绕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热点案件和“两高”指导案例展开研究。本书共分为十章,分别针对十个案件展开较为细致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但个别章节采用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内容上,除了涉及刑法适用问题,还涉及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刑民交叉问题;在研究类型上,区分为针对案例的研究和关于案例的研究。全书以案例为引线,理论为支撑,充分展示了刑法教义学实践功能,同时兼具学术性和实践性,是一部独具一格的案例研究作品。
本书是作者厚积薄发、博观约取之作。《刑法学总论》是作者所著《刑法学》*版中总论部分的修订再版。 本书有清晰的指导思想和体系,作者秉持 西方学说中国化 、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以及 复杂问题简单化 的宗旨,力图做到以我国刑法适用中的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着力阐述对解决问题具有意义的学说,并结合我国实际案例或者国外经典案例,以期将抽象观念或概念转变为生动、具体的内容。 本次新版,继续以结果本位刑法观为前提,兼顾我国当今刑事立法不断扩张的现实,对刑法条文进行更大限度的灵活解释。内容方面,除了增补《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以及近年来的司法解释,还对学界的新成果进行介绍评说,补充作者的新思考,修正和本书理论体系以及逻辑结构不一致的观点,具体体现在风险社会刑法观下的法益论的应
在犯罪、推理小说领域,英国作家人才辈出,从柯南 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到阿加莎 克里斯蒂的波洛,再到近年来被誉为英国受欢迎的女性犯罪作家薇儿 麦克德米德,推理小说的类型与题材随着技术、时代变革日新月异,但无论小说中的犯罪手法如何高超、犯罪案情如何错综复杂, 推理小说都是依据真实犯罪鉴证科学的发展而延伸的,从犯罪现场到法庭鉴证,鉴证科学的主旨至今未变 即一个犯罪现场、一具尸体或者是一根头发,都能解开事实的真相,展现司法公正。 本书是一部讲述犯罪现场分析和法庭鉴证科学的非虚构作品,完整记录了英国两百年犯罪鉴证的发展史。作者通过对鉴证科学发展的研究梳理,将刑侦过程中的法证科学分门别类,例如犯罪现场调查、毒理学分析、犯罪心理学分析等等。此外,作者结合对业界*专家采访、著名案件分析以及
本书以我国刑法114条与第115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研究对象,结合近些年我国发生的热点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从理论和判解的角度系统地对该罪进行解析。目前作者已经完稿。 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从学理角度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类型化研究,并且从犯罪论和刑罚论方面着重分析构成该罪的行为要件、犯罪主体、犯罪故意与过失,本罪共同犯罪形态与未遂、中止形态问题,以及本罪的死刑适用问题。下篇针对近些年在我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件如“张明宝醉驾案”、“孙伟铭醉驾案”、“刘襄研制、生产‘瘦肉精’案”、“李跃等人‘碰瓷’案”等进行深入解读,在犯罪定性上与刑罚定量上提出自己的见解。
《叙述的定罪论》是一本关于如何认定犯罪、适用刑法的小册子。作者边反驳边立论,以带有强烈哲学意味的深邃思考、生活化的形象表述将刑法定罪的要素、顺序、要求娓娓道来,对三段论、等置论等定罪推演逻辑进行批判性吸收和改善,提出了 叙述的定罪论 这一命题。作者批判了三段论和等置论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分野、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相分离的做法,在作者看来,犯罪事实、定罪证据、司法罪状、正当程序四位一体,运用刑法认定犯罪的问题,即刑法罪状的适用问题,就是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刑法规定的罪状的问题。犯罪事实需要叙述,叙述一个犯罪事实,就像是在讲关于已经发生的过去的犯罪故事,过去的犯罪故事通过定罪证据,由受到正当程序保障的亲历者阐述,符合司法罪状便认定为犯罪。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密不可分,是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