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作者在德国留学和回国任教期间共计15 年教授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刑法犯罪论核心知识与阶层式案例分析》系统介绍了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要旨,并对刑法犯罪论和财产犯罪中的核心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刑法犯罪论核心知识与阶层式案例分析》意在实现两方面的效果: 其一,使读者初步掌握阶层式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其二,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犯罪论和财产犯罪中的重要问题。 全书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根据故意的作为犯、过失的作为犯、不作为犯共同犯罪、犯罪未完成形态、罪数理论等主题,体系性地阐释刑法犯罪论中最为重要的核心知识,并介绍刑法阶层式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读者可以将该部分内容作为高度精练的刑法总论教科书使用。第二部分通过 6 则案例系统展示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
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刑法学人首先需要面对的历史使命,也是无法回避的历史责任。回顾近代以来的刑法学研究,大体上均是以理论移植为中心。新时代的刑法学研究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时代特质和时代担当,如何形成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刑法理论的自觉》试图探讨的主题。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刑法学理论都应有须始终坚守的理论品格,这就是刑法学的德性。对德性的追问和坚守,是《新时代刑法理论的自觉》各章观点立论的基础。 基于以上研究主题和立论基础,《新时代刑法理论的自觉》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和热门刑法学问题展开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要义、刑法教义学、民法的刑法化、法典化语境下刑事立法的理性与抉择、否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之反思、刑法因果关系中的行为概念、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反思、化学阉割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传统定位于实体评价机制之中,如何将其实体评价的功能向程序侧面拓展,不仅是刑事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刑事法治统一性的具体展开。本书以 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诉讼品格 这一命题为视角,循着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思路,以关系的发现为理论研究起点,以实践的价值为理论研究落脚点,运用历史发现、比较分析和规范推演等研究方法,梳理了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本体意义、阶层犯罪论体系对诉讼程序的关照性,以及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诉讼模式、诉讼进程、证据证明和刑事辩护的重要指引价值。
2024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为学界理解与适用相关犯罪带来新的挑战。与此同时,伴随数字时代的到来,犯罪现象和刑事立法呈现新特点,学者应对传统刑法理论予以更有针对性的思考。《刑法学研究》(第17卷)以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 和 犯罪治理现代化 为主题,以行贿罪、个人信息保护、轻罪治理与立法等为研究对象,分为 专题笔谈 理论前沿 热点透视 和 博士论坛 4个专栏,就上述命题予以全面、详尽、深入考察与分析,以期推动刑事立法的完善,保障司法适用的准确。
本书系统介绍了刑法学习的若干具体方法,汇集了周光权教授二十多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指导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内心感悟。本书从刑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刑法应先储备哪些知识、重点从老师那里学什么谈起,然后依次对如何形成比较研究方法、如何高效地阅读、如何形成刑法思维、如何把论文写得更好、如何看待刑法立法、如何学习犯罪论、如何训练刑罚思维、如何面对生活经验、如何沟通理论与实践等18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语言生动活泼,讨论的问题与时俱进。作者问题意识强烈,竭力将传统上似乎难以言传的“师傅带徒弟”的过程付诸文字,能够帮助刑法学研习者少走弯路,同时能够感受到学习刑法的愉悦。
本书是米歇尔 福柯在法兰西学院讲授的第二门课程。本课程延续了对知识意志的探讨,仍以法律和司法制度为基础作研究。继 尺度 之后,福柯以对于整个中世纪的制度的研究为基础,引入 讯问 的主题。该课程的目标在于:司法作为国家镇压机器产生,确立镇压体系,它的作用不再是像在中世纪一样保障财富的流通,而是通过对人民的隔离来达到制度的目的。惩罚变为监禁。在司法经济学中发生了改变,即从对财产的征收过渡到对人的隔离,同时指出知识 权力关系的模式,该模式构成中世纪司法制度的特点。《刑事理论与刑事制度》是福柯隔离 权力 问题之地,一方面是通过大法官塞吉埃对赤脚汉骚乱的镇压的戏剧化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对从日耳曼法到现代性的开端之间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经济与认识论功能的分析。本课程对于司法制度作为权力行使之地提出了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本书通过探讨认罪认罚立法化后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行使的理念、制度与实践,对学术实务两界广泛争议的的问题予以全面详尽的梳理分析,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有罪推定旧观念尚末根除,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疑罪从无、证据排除、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法律原则和规定有待进一步贯彻,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辦护等基本权利的角度介绍了不起诉权的行使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美英法德等国检察裁量权的约束与影响因素,引用最新资料数据从无罪推定、检察体制、公共利益,认罪协商、警检关系等方面对发展变化进行了梳理和介绍,根据习近平总书记 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 的指示和宪法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以及《检察官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本学年的课程延续了对知识意志的探讨,以法律和司法制度为基础作研究。 福柯以对于整个中世纪制度的研究为基础,引入“讯问”的主题。该课程的目标在于:司法的作用不再是像在中世纪一样保障财富的流通,这在司法经济学中发生了改变,即从对财产的征收过渡到对人的隔离,惩罚变为监禁。同时指出知识一权力关系的模式,该模式构成中世纪司法制度的特点。 《刑事理论与刑事制度》对于司法制度作为权力行使之地提出了惊人的观点:镇压中的权力、权力与战争、权力与财产流通、权力一知识。司法处于权力分析的核心:权力关系在司法实践的核心中相互联结、互相衔接:一方面是关于经济关系,另一方面是关于知识的形成。 本书是福柯在法兰西学院1970-1971年的授课演讲,比较系统地阐发了福柯的刑事法思想。
刑罚是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书作者在此领域精耕细作多年,对刑罚的结构问题、死刑案件处理的问题、终身监禁制度、废止死刑、未成年犯罚金刑的裁量、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对待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颇为深入,见解独到。本书分为18个专题,分别包括刑罚报应的目的正当性之辩,刑罚结构调整的评析与前瞻,死刑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终生监禁入刑的重大意义,终生监禁制度的刑法教义学思考等专题,本书是对这些专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考和探究,提出了较有实践意义的理解和建议。
本书出版于1935年11月。当时,欧洲各国社会矛盾突出,犯罪问题严重。国家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社会控制,因此,保安处分由行政措施上升为刑事制裁措施,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所规定。1935年,《*新刑法》中也专章规定了保安处分。翁腾环先生在此背景下,广泛收集材料,将世界各国保安处分的学说与立法以及中国历代与保安处分有关的法制与诸家学说详加比较,汇聚成此书。 本书虽说距今已经70余年,但其内容之全面,资料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更难能可贵的是,本书并非简单地罗列各种资料,而是以当时世界上*的教育刑理论和保安处分一元论为立场,对国外的各种保安处分与制度详加比较,条分缕析,以此评述民国的保安处分立法与实践之得失,对我们今天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刑法司法解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法司法解释是否科学和谐统一,不仅关系到宪法、法律能否正确有效实施,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是否科学和谐统一,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刑法司法解释瑕疵研究》一书从实然和应然两个层面,对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瑕疵及其完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就实然研究而言,主要从刑法司法解释与刑法规范、刑法立法解释、刑法理论等相互协调的角度,分析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瑕疵的具体表现,并探寻其产生的原因;就应然研究而言,主要立足于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深入探讨完善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所面临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探究如何构建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瑕疵的事后补救机制和事前防范机制。
本书是张明楷老师指导硕士生和博士生研讨刑法中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的图书。本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书中的案例都是老师精选过的疑难案例,而案例讨论 能训练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学生 缺乏的也是这种能力,因此本书对于一般法律学生有一定的吸引力;二是内容体现为老师和学生的对话录,有些类似苏格拉底的教学法,本书完整再现了课堂上老师一步一步引导学生的过程,对于很多难以在 大学读书的法律学生来说,阅读本书有直接跟着名师学习的难得体验;三是本书所选的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本书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犯罪论的基本问题》是张明楷教授的代表作和自选集。作者广具影响力的作品颇多,因而在代表作领域选取及文章筛选上颇费心思。考虑到犯罪论是我国刑法理论近年来争论优选之领域,而且为刑法研究领域支柱之一,故作者仅围绕该领域精心萃选,并兼顾犯罪论各个具体方面,如犯罪论体系、构成要件、客观归责理论、违法性、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罪过形式的确定、具体方法错误、期待可能性、中止犯、共同犯罪等,共十三篇。作者又撰万字序言,说明各篇文章写作的背景和内容、筛选的标准等,从而审视自身学术观点和研究进路。 全书虽为各独立文章,却始终围绕作者的学术中心思想展开——以违法(不法)与责任为支柱构建犯罪论体系(即两阶层体系);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
《重罪量刑--关于刑量确立与刑量阐释的比较性理论与实证研究》研究的是对于严重犯罪的量刑,其所涉及的问题在很久以前就得到了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同等重视。这里涉及的是量刑实践中的不均衡性疑问以及关于平等对待与差异在教义学上的重要性的问题。在研究中,规范问题与实证方法理所当然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不均衡性只能在规范的背景下得以观察。此外,这还涉及一个在当今国际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主题。因为以均衡与平等对待的刑罚为内容的目标显然越来越重要。本研究着眼于国际比较,包含了德国与奥地利的量刑问题。 除了开头提及的基础原则问题,本研究还有另一个目的,即考察量刑实定法的效果,以及考察为实现量刑决定的均衡性结果而得出的理论与教义学思想的效果。因而本研究也包含着评估的视角。奥地利是本研究对比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