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对于死刑制度的研究一直是刑法研究当中的热点,并且随着刑法修正案的不断出台,以及顶层设计中对于逐步废止死刑执行的目标的确定,早期关于中国是否需要废除死刑的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接踵而来的是一个更加实际并且细致的问题,即在逐步废止死刑的基本目标之下,如何实现这样一种目标呢?理论上,我们可以选择一步到位式的从立法和司法上彻底废止死刑,也可以选择在立法上暂时保留死刑,逐步在司法上减少乃至终停止执行死刑。无论是何种方式,在世界各国的废止死刑的做法中都存有先例。对于死刑的废止,至少要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在如今死刑问题普遍政治化的背景下,往往需要考虑国际废除死刑运行的进展;第二,如何使得整个刑罚体系更加协调,以使其可以填补死刑废止之后的基本角色,即所谓的死刑替代刑的问题。这两者一个为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下午三点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的修改体现了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系列要求,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回应社会关切,调整了刑法的结构,减少了死刑的罪名,加大了对恐怖和*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保障,特别是对一些弱势群体,老年人、儿童、妇女的权利的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同时,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总体看来,可谓亮点纷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历程及罪名适用》刑法条文批注罪名系根据1997年12月1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2002年3月2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3年8月21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7年11月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9年10月1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2011年5月1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整理。
本书主要收录刑事审判、纪检监察和惩治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法律文件与解读,以及司法工作中的热点与疑难问题研究、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法律适用问题解答等内容。通过对 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 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提供了一个 、多层面的高速信息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历程及罪名适用》刑法条文批注罪名系根据1997年12月16日施行的优选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2002年3月26日施行的优选人民法院、优选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3年8月21日施行的优选人民法院、优选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7年11月6日施行的优选人民法院、优选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9年10月16日施行的优选人民法院、优选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优选人民法院、优选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整理。
作为我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规品种,随身查系列一共8本,分别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社保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 新。
为了便于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参与《刑法修正案(九)》立法工作的同志们撰写了《刑法修正案(九)*问答》一书,以问答的形式介绍了《刑法修正案(九)》条文的有关背景和含义,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执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供学习和工作中参考。
《自杀性恐怖犯罪论》: 自杀性恐怖犯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也是现代恐怖犯罪的很主要的形式之一。这类犯罪不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而且极易造成社会恐慌,对所在国家乃至整个靠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与挑战。 臧建国专著的《自杀性恐怖犯罪论》在借鉴靠前外关于自杀性恐怖犯罪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美国、中东等地区为例,从自杀性恐怖犯罪概念、类型、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根源、影响、理论诠释、特征与态势、治理对策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该分册以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修订)为主法,同时收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立法解释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由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书重点收录了《 关于印发落实 “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的通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等典型案例及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典型案例的通知》等典型案例。
在国外,刑事法治发展是否具有区域性特征?在我国历史上,刑事法制是否走的也是区域化道路?我国当前的刑事法治实践样态是否具有区域性?在刑事法治上是否应当走区域化发展道路?这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但由于我国刑法学研究中多年来缺乏文化社会人类学的基础和视角,因而对此问题鲜有人论及。本课题正是以此为关切,对我国刑事法治的区域性问题进行研究。书稿分两部分:部分为区域刑事法治的经验,分别考察了英国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法治发展上的区域性特征、我国历史上中央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区域性刑事法制以及我国当下区域刑事法治的现实样态,揭示了刑事法治发展的区域性规律。第二部分为区域刑事法治的逻辑,分别从刑法基本立场的选择、反思《刑法》第90条以及刑事司法模式和刑法适用解释等方面出发
本书收录刑法修正文本(对所有修改条文做角注说明)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并附13个法律解释。新旧对照,便于查阅。
《刑事司法指南》是优选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主办、陈国庆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刑事司法理论与实务指导丛书,用以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属于法律出版社规划的检察院司法实务系列用书之一。2017年全年共4集。 本书紧贴刑事司法实践,针对提起公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刑事法理论、刑事司法实务方面进行深人研究,反映司法改革、司法实践的动态与成果,追踪并剖析刑事司法领域近期新问题。 《刑事司法指南(总第70集)》是其中一本。
本书以突出专业应用为特色,包括以下五大内容: 一是1997年刑法的官方文本。刑法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改,1997年版本的刑法作为官方文本,地位非常重要;其还可能涉及修改条文的溯及力问题,因此予以收录。 二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的刑法*修正文本。该版本并非官方版本,系编者根据历次修正案、修改决定修改后的现行有效版本,也是目前较为通用的刑法版本。 三是刑法历次修改条文的新旧对照表,主要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以《刑法修正案(八)》为例,《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2011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二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处理参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郎胜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释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