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刑事法研究不仅日益繁荣,而且正处在重要的转型阶段,更多地借鉴国外前沿研究成果正当其时,这既能为我国了解国外前沿成果创造更多的机会,也能为我国刑事法研究走向世界铺平道路。本书秉承开放包容,博采众长的理念,旨在通过翻译国外刑事法的前沿成果,来为我国刑事法研究提供域外经验,扩展视野。 本书主题是当下国内外最为关注的网络刑法问题,内容主要遴选近来国外关于网络刑法的前沿论文、立法、判例,分主题专论、刑法评注、判例研究、立法动态、环球视野五个栏目,目的在于通过引介德国、英美、日本的先进研究成果,为我国网络刑法的研究提供借鉴,并打开一扇新的窗口,扩大研究者的视野范围。研究者凭借本书所收录的文章,可以站在更加国际化、体系化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网络刑法研究的现状及趋势,加深相关问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帮助广大读者理解刑法新规定,本书收录与刑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近期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 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 制作、 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卖淫嫖娼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1.突出企业家的特定身份和角色,专以董事长、总经理为对象不同企业家或公司高管的法律地位不同,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同,其承受的法律也不相同,法律的防范和应对也有各自不同的要求和内容。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企业家的主要代表,也是企业的核心。企业的法律与董事长和总经理个人的法律直接融合,密不可分。企业的法律往往也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遭遇法律,往往也会直接连累,甚至摧毁其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抓住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法律也就抓住了企业法律的关键,挽救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可能也就保住和挽救了一个企业。2.不只解决企业家法律的防范,更重视企业家法律的应对和化解由于我国特殊的法治环境,违法行为在企业和企业家中相当普遍,也具有某种程度的必然性,一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成长几乎不可能与违法行为完全切割,
本书为 刑法新青年 系列作品,是2020年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在线讲座20讲中刑法总论部分10讲的文字实录,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品。 本书面向刑法司法适用中的核心议题,涵盖了结果避免可能性、规范保护目的理论、被害人特殊体质案件的主观归责、防卫过当中的罪量要素、违法性认识、期待可能性、正犯与主犯的关系、竞合论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刑事合规制度的类型化及其实践意义、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确定刑量刑建议等10个刑法适用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成书之前的系列讲座的主讲人、与谈人均为 80后 青年刑法学者,主持人则是期刊编辑和律师,集合了更多国内刑法学者中的强劲、精锐力量,继续寻求最前沿的刑法理论研究与最迫切的刑法实践需求的结合,妥善回答当代中国的刑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