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永恒话题。从我国连续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来看,犯罪化都是历次刑法修正的主题,并且,近年来犯罪化呈现出扩大化之趋势。对此种现象,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不仅要知道刑法修正的是什么,更要知道其合理性及不足。对某种行为而言,是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是对其作出判断的基础。总体上,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刑法的人权保障理念及其谦抑原则等要求对危害社会行为进行理性地犯罪化。
《职务犯罪技术侦查问题研究》由何邦武著
《共犯之共犯的规范理论研究》以现代性社会背景下萌生的风险社会、风险刑法为视域,分析了共犯之共犯存在的客观性;从共犯的本质及属性为理论立足点,分析了犯罪共同说、部分共同犯罪说、共同意思主体说、共犯的独立性、共犯的从属性等存在的理论缺陷;最后以凯尔森、哈特、拉兹分析法学派及罗克辛、雅克布斯、高桥则夫关于社会规范、行为规范、制裁规范的理论为原点论证了共犯之共犯理论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