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罪中的占有研究》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包括财产罪中占有的理论解读:财产罪保护法益的应然立场;财产罪中占有的构造:财产罪中占有与民法中占有的异同;财产罪中占有的认定:特定关系的占有认定;财产罪中占有的解释功能:刑罚轻重的解释理由等。
本蓝皮书共分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基本情况”“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保障及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对策研究”四个章节。其中对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现状、犯罪特征、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实名制”背后的“记名制”现象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开户模式,发布了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十大典型案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与对策,包括提出制定专门的《信息通信消费者保护条例》以及设立“国家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等。
本书从信用博弈的角度,以全球视角审视永恒的庞氏骗局在个人、银行社保等机构、国债、国家货币、国际货币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层面的体现,揭示各种过度信用安排的骗局本质,包括目前尚在演化之中的金融危机的骗局性;同时揭示金融中介看门人往往是庞氏骗局的帮凶。 本书的核心是研究应对个人和私营机构型庞氏骗局,也就是中国语境中非法集资的法律措施,透过麦道夫案,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包括投资基金法律规制提供全新的借鉴视角。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财产罪中的占有研究》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包括财产罪中占有的理论解读:财产罪保护法益的应然立场;财产罪中占有的构造:财产罪中占有与民法中占有的异同;财产罪中占有的认定:特定关系的占有认定;财产罪中占有的解释功能:刑罚轻重的解释理由等。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这套丛书涉及的业务内容广泛、文字工作量巨大,既结合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新成果、新实践,对铁检机关执法办案中的常见罪名及其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概括论述;又根据指导办案需要,广泛收集、编写铁检机关侦查、预防、侦监、公诉等业务的典型案例。各级铁检机关克服种种困难,踊跃承担编写任务,大约有300多名业务骨干不同程度地参与到编写工作中,付出极大的热情和精力。当一部部厚重的书稿陆续呈现时,我不仅为它们能够填补铁检业务建设的一项空白感到欣慰,而且为我们队伍中拥有这样一批高素质、有担当、肯奉献的精英人才感到由衷的自豪,为他们“点赞”! 这套丛书以刑法罪名分类为主轴编辑写作,在体例框架和内容方面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立足业务指导,功能定位明确。各分册紧紧围绕办案工作,力求把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