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数量经济学的角度对走私犯罪进行研究,首先分析走私犯罪的经济原因,客观地描述了走私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从动态的角度考察走私的弊端及其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并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运用经济学基本的分析工具,即成本-收益理论来分析走私和反走私过程中的成本-收益关系,具有普遍意义。同时,在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意大利、法国、台湾等的反走私措施进行借鉴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的反走私实践。为应对走私,我国政府有针对性地不断变革和努力完善缉私体制。《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制度层面重新审视中国缉私体制的发展历程,在回顾历年打击走私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缉私体制运作实践中的经验,分析缉私工作中存在
袁杜娟编著的《反商业腐败之公司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路径下讨论从源头治理“商业腐败”,是指通过公司治理路径重点打击商业腐败的上游行为,即对商业行贿行为进行源头治理。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存在对向关系,但商业行贿的“上游性”是商业腐败犯罪衍生的本质所在。商业腐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腐败系指涉及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或者发生在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内部的腐败行为,即包括商业外部腐败和商业内部腐败。狭义的商业腐败仅指商业外部腐败,即指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不包括公司企业内部人员利用管理权力或与第三人勾结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等行为。本拙著所论述的“商业腐败”与通常所
袁杜娟编著的《反商业腐败之公司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路径下讨论从源头治理“商业腐败”,是指通过公司治理路径重点打击商业腐败的上游行为,即对商业行贿行为进行源头治理。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存在对向关系,但商业行贿的“上游性”是商业腐败犯罪衍生的本质所在。商业腐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腐败系指涉及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或者发生在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内部的腐败行为,即包括商业外部腐败和商业内部腐败。狭义的商业腐败仅指商业外部腐败,即指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不包括公司企业内部人员利用管理权力或与第三人勾结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等行为。本拙著所论述的“商业腐败”与通常所
袁杜娟编著的《反商业腐败之公司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路径下讨论从源头治理“商业腐败”,是指通过公司治理路径重点打击商业腐败的上游行为,即对商业行贿行为进行源头治理。商业行贿与商业受贿存在对向关系,但商业行贿的“上游性”是商业腐败犯罪衍生的本质所在。商业腐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腐败系指涉及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或者发生在公司企业等私营部门内部的腐败行为,即包括商业外部腐败和商业内部腐败。狭义的商业腐败仅指商业外部腐败,即指发生在商事交易中的私营部门对公营部门或私营部门之间的贿赂行为,不包括公司企业内部人员利用管理权力或与第三人勾结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等行为。本拙著所论述的“商业腐败”与通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