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司法实务,综合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三个维度,分章阐述走私犯罪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第二、第三、第四章对犯罪客观方面进行了研究,分别为 走私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 通关走私 绕关走私 。各个具体走私罪名区别在于犯罪对象,通过专设 走私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 一章,一方面从整体上论证走私犯罪对象的内涵、类型以及不同对象的竞合关系,另一方面也分析不同走私对象及其数额各自的认定思路。而通关走私和绕关走私是司法实践中两种基本走私方式,二者在走私手法、案件特征、证据结构、事实认定思路、常见疑难问题等方面都有各自特征。区分以上两种走私方式并进行分别研究,更贴近司法实务。在具体分析时,既探讨二者个性问题,如通关走私中常见的单位犯罪、绕关走私中疑难的财物处置;也探讨共性问题
当前,证券等金融犯罪的有效治理得到了国家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 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然而在当下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证券制度改革方兴未艾,国家逐步完善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进入刑事程序的案件逐年增加。相关证券犯罪刑法规范的科学适用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治理效果。本书基于刑法规范的适用,对相关罪名的构成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分析,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书采用实证分析等方法,对证券犯罪司法适用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炼出司法实践中规范适用的裁判规则;从理论构建的
操纵市场诈骗罪侵害三重客体,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证券市场的秩序、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活动。实践中,应重点监控拥有资源优势的主体的市场操 纵行为。本罪由故意构成,但并非目的犯,我国可借鉴美国法中的以客观要素推定主观要件的判断方法以 及欧盟法所采用的“莫尔海伦规则”确定主观要素中的动机、认识、意志、目的等要素的内容及举证方法 。本罪的有效规制,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健全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体系、较为严格的行政 处罚措施以及具有明确量刑标准的法定刑。
陈浩然编著的《反洗钱法律文献比较与解析》分析了全球范围内与洗钱问题有关的刑事犯罪、有组织犯罪集团、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问题,从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发展、演变分析反洗钱行动的变化与国际社会应对大规模犯罪问题的政策原则的演进,比较、分析联合国反洗钱法律文献的法治原则、创新原则和国际法规范原则,比较分析欧盟各项反洗钱指令的制度原则,分析欧洲国家按照指令反洗钱获得的重大成效,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重点分析FATF反洗钱建议的技术要素和操作技术,比照各国和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与之存在的差距,为完善我国的反洗钱行动的可操作性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