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法益,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一犯罪分类方法是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对犯罪所进行的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有所不同,因此虽然本书所研究的体系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在表面上是一致的,但究其实质内容而言,则有相当大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有很大差异。本书在研究的内容上,将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概述和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述两编。
通过比较加拿大、美国、泰国和中国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实施《联合国反人口贩运议定书》的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拐卖犯罪对策及国际社会对策的建议。
本书靠前章运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结合《议定书》制定的背景、目的和过程,对《议定书》“人口贩运”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厘清人口贩运与相关问题的关系,这样有利于统一对人口贩运问题的认识,形成有利于《议定书》有效实施的共识。并在系统分析比较《议定书》“人口贩运”定义在加拿大、美国、泰国和中国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从靠前机制互动的角度,结合相关靠前法律文件的内容以及有效解决人口贩运问题的需要,不仅进一步明确《议定书》下的三项国家义务,而且提出完善《议定书》下国家义务的建议。通过深入考察比较这三方面义务在上述四国的实施情况,既了解了《议定书》在现实世界中的运行实施情况,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议定书》在我国的有
本书靠前章运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结合《议定书》制定的背景、目的和过程,对《议定书》“人口贩运”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厘清人口贩运与相关问题的关系,这样有利于统一对人口贩运问题的
由卢培伟主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所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本书的撰稿人由法院、检察院的一线法官、检察官组成,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本书对具有社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进行提炼、总结,展示法官、检察官对相关案件的逻辑推理过程,呈现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和智慧,运用法律经验帮助读者领会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使本书既突出了实用性,有保持了较高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