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来的西方国家,在犯罪学与犯罪控制的策略上,正在日益成为犯罪统计学和管理犯罪学的领地,以此计算出危险族群的分布区域、易犯罪的时间以及统计哪些释放者再犯的可能性,由此使得监狱正在进入仓库化管理的时代。本书的作者从欧洲的观点对于这种犯罪控制的工业时代进行了梳理,也提出了批判,指出在以经济模式看待和控制犯罪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文化的作用,如果社会没有仁慈和宽容,重刑的刑事政策只能把更多的人送到监狱,而社会问题并没有解决。本书是一本系统阐述犯罪学和监狱学前沿理论的著作,对于国内读者来说,许多知识和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更为可贵的是,本书并没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自负与傲慢,而是充满了对数字式控制和工业式管理的反思。
由唐雪莲著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制度实证研究(以侦查权力的控制为视角)/中国司法改革实证研究丛书》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以侦查权力的控制为视角,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对我国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制度这一独特的侦查权力内部控制机制开展研究。在对案件审核制度进行历史考察的基础上,从程序、内容和标准、审核方式、责任机制等方面展示了该制度运行的现实状况,并从理论上对其在侦查权力控制的向度和限度进行分析,探究这一模式生成的原因,提出改革完善之策。
本书基于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存在,当今依然存在的对过失犯罪的认识不足,惩治不力,过失犯罪濒发,严重危害社会的状况,力图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犯罪构成理论的指导下,在学习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解释机关的有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汲取有关司法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对过失犯罪进行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本书分两编,分别为过失犯罪的基本问题和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过失犯罪。
本书试图回避犯罪论体系“完善”与“重构”的理论纷争,而是站在一个司法者的立场,奉行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思路;运用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近年发生的20余起典型或疑难事案,以“实践理性”为出发点,将实体法与程序法、证据学与社会学、法律规范与刑事政策等衔接,重新审视我国的犯罪论体系;揭示该理论工具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详细阐释这些内容所具备的司法功能。
《新犯罪论纲要》由刘立慧编著。《新犯罪论纲要》共分为了五个章节,各个章节讲述的具体内容分别是:章基础性认识;第二章对我国传统犯罪论、德日犯罪论通说的批判与继承;第三章犯罪设定论;第四章犯罪成立论;第五章犯罪论的其他理论。
《罪过情感研究》书稿共分五章,约25万字。 作者首先在理论上对罪过情感进行了定义与分类。并梳理了自十八世纪中叶资产阶级刑事古典学派系统提出罪过理论学说至今的四个历史沿革阶段,分析了传统罪过理论中没有情感因素的名分和地位这一缺陷的成因。继而提出应将情感因素纳入罪过理论的必要性:(1)保持学科间的一致性;(2)实现罪过理论的自洽性;(3)解决罪过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脱节;(4)正确定性率性犯罪。最后书稿重点落在凸显情感罪过理论的实践价值,尤其在司法实践中日见深远的影响:(1)实现犯罪本质及其种类的完全革新;(2)导致犯罪既遂标准的重新审订;(3)可见罪过本质及其分类的重大改观;(4)引领刑事责任根据理论的转变。
本书着眼于三大犯罪构成体系,特别是我国和大陆法系体系内部长期存在的矛盾问题,借鉴英美法系体系的做法并大胆深化,尝试提出一种全新的“有罪-免责”双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其突出特点在于,将“责任能力”由积极要素变更定位为“免责”事由,并将正当防卫等“权利”变更为“免责”事由。希望通过对这些非类型性要素的重新定位,来解决目前三大犯罪构成体系内部难以克服的矛盾。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里,我们的环境文明却每况愈下——河流在哭泣,草原在叹息,森林在低吟着挽歌,空气在控诉PM2.5的入侵。这一切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是人类无限的欲望与有限的环境资源冲突的结果。在损害环境的各种行为中,环境犯罪是很有杀伤力的行为。但在我国,刑法没有真正承担起遏制和预防环境犯罪从而保护环境的重任,这源于刑法理论的发展滞后和立法的不完善。本书以环境利益为突破口,重构环境刑法的基本理论,指导立法实践。
由唐雪莲著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制度实证研究(以侦查权力的控制为视角)/中国司法改革实证研究丛书》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以侦查权力的控制为视角,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对我国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制度这一独特的侦查权力内部控制机制开展研究。在对案件审核制度进行历史考察的基础上,从程序、内容和标准、审核方式、责任机制等方面展示了该制度运行的现实状况,并从理论上对其在侦查权力控制的向度和限度进行分析,探究这一模式生成的原因,提出改革完善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