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新颖性、创造性判断为主线,针对元器件、半导体领域提供了具有典型性的审查案例并进行分析。其中,既有涉及检索技巧的介绍,也有涉及技术理解、法律判断的案例。有些案例很有特点,分析也颇有深度。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书是将民事抗辩基础理论与知识产权抗辩制度相结合的一项有益的尝试。作者选取对构建知识产权体系有关联的民事抗辩基础理论,审视现有知识产权抗辩制度,再运用民事抗辩类型化的实质标准来对知识产权抗辩制度进行体系化构建。 作者以民事抗辩与请求权之间的对抗关系为主线,通过考察抗辩制度的历史、功能、类型及其识别标准,按照各类抗辩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请求权阻击力度的强弱程度即效力的不同,归纳出知识产权侵权抗辩的类型,即知识产权不侵权抗辩、损害赔偿请求权不成立抗辩、停止侵害请求权不成立抗辩以及抗辩权:并通过案例分析、比较法考察以及逻辑论证等方式,探索上述抗辩类型在著作权、专利和商标侵权法律关系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法律适用的现状与问题。
本书先通过概览中国法上违约金制度在规范、学说与实践三个层面的现况,提取形成违约金构造图的四个主题,即:违约金的功能定位、类型构造、给付效力、司法调整,再依据主题间的逻辑关联,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分别探讨,最后就中国法上较具特色的法定违约金制度作补充专论。此外,考虑到本书关注中国现行法规范适用的立场,特设“附章”收录作者针对《合同法》14条的条文评注。 回顾本书探讨的诸项主题,不难发现,从双重功能的定位到法定模范类型与意定类型的区分,从违约金与相关制度的体系互动到司法权介入调整的问题,甚至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在规范思路上的差异,无一不围绕着一个永恒的追问:民法究竟应该如何到位而又妥当地落实私法自治?本书的整体性研究所力图呈现的,正是这一追问照射进违约金制度板块内的斑斓投影。
《专利池的运营与法律规制》由专利池的概念开始,逐步系统介绍了专利池的起源与发展历史、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专利池、专利池相关的法律政策、专利池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系统总结了各种专利联盟的运作模式。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民法总则要义:规范释论与判解集注》逐条释评民法总则,每个条文下设三栏: 本条来源:列出民法总则条文在旧法上的来源,以及相较于旧法的变化。 立法史略:梳理每个条文在民法总则历次草案中的演变。 本条释义:一般从规范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举证责任及其他程序问题等各个方面解析各条文;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两章并在每条释义之末阐述该条是否可类推适用于准法律行为。除解析条文外,并评述学说和实务见解。反对援用公平、诚信等所谓概括条款作为判断依据,主张以私法自治为中心、忠实于规则的解决方案。
方立维先生的这本著作《专利标准化下专利联盟 及其专利授权许可政策》主要以专利标准化为出发点 ,讨论标准涉及的专利许可在竞争法与专利法上的关 联性,同时也对专利联盟所涉及的关于必要专利、免 费许可、许可使用费、技术标准制定和权利滥用等主 要问题,通过对国际组织、发达国家或地区标准制定 组织和欧、美、日等域内立法和学说结合经典法院案 例进行了全面的论述。
专利价值的评价和评估是个难题,一直没有普遍认可的方法及标准。2010年6月至12月,由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启动并完成“专利技术投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研究”课题。本书是该课题的成果。本书针对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专利组合价值评估体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给出了整体操作流程,对标准与专利的关系,以及专利纳入标准后对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民法总则要义:规范释论与判解集注》逐条释评民法总则,每个条文下设三栏: 本条来源:列出民法总则条文在旧法上的来源,以及相较于旧法的变化。 立法史略:梳理每个条文在民法总则历次草案中的演变。 本条释义:一般从规范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举证责任及其他程序问题等各个方面解析各条文;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两章并在每条释义之末阐述该条是否可类推适用于准法律行为。除解析条文外,并评述学说和实务见解。反对援用公平、诚信等所谓概括条款作为判断依据,主张以私法自治为中心、忠实于规则的解决方案。
本书先通过概览中国法上违约金制度在规范、学说与实践三个层面的现况,提取形成违约金构造图的四个主题,即:违约金的功能定位、类型构造、给付效力、司法调整,再依据主题间的逻辑关联,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分别探讨,最后就中国法上较具特色的法定违约金制度作补充专论。此外,考虑到本书关注中国现行法规范适用的立场,特设“附章”收录作者针对《合同法》14条的条文评注。 回顾本书探讨的诸项主题,不难发现,从双重功能的定位到法定模范类型与意定类型的区分,从违约金与相关制度的体系互动到司法权介入调整的问题,甚至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在规范思路上的差异,无一不围绕着一个永恒的追问:民法究竟应该如何到位而又妥当地落实私法自治?本书的整体性研究所力图呈现的,正是这一追问照射进违约金制度板块内的斑斓投影。
本书的研究重点是合同法理论的基本范畴。合同法理论的主线和内在逻辑围绕“预期”与“信赖”两个基本范畴展开。这对范畴具有相当强的理论解释力、批判力和重构力。民事主体的分化促成了合同法的“碎片化”,但都保持共同范畴——预期与信赖。预期与信赖很难准确定义,在描述意义上都共同强调社会文化语境的重要性。合同订立方式的变革应准确反映当事人的缔约意图。合同条款规制的核心是要符合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合同文本与合同实践既可能相互补充,也可能相互否定。实际履行作为通常的救济方式,应受到市场替代交易方式的限制;效率违约理论有吸引力,但实质上无法实现效率的结果。预期和信赖的保护既依赖公法制度,也依赖私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