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作是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系统的理论阐释,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规定对合同法的总论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是作者在相关方面研究的一次集中理论总结。本著作的内容涵盖了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以及合同的分类、订立、内容与形式、效力、履行、保全、担保、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等。在每一章节中,作者在系统、全面阐释合同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还列有 探讨 拓展 思考 反思 辨析 和 以案说法 等栏目,以利于各类读者各取所需,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深入学习和领会《民法典 合同编》。
本书作者结合《民法典》以及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经验,对版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并将其作为研讨法学方法论的素材,还借由相关案例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进行了说明。本书有助于读者妥当运用法学方法对《民法典》文本展开解释,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形成对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解释力的知识和话语体系。
物权法研究(第五版)(上下卷)(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作为四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理论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创业者,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授在中国民法典通过后,首次将四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作者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学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后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结构合理】 关注《民法典》的法律适用问题,逐条设置条文主旨、关联法规参见、司法解释适用和权威案例指引四个方面内容。 【内容全面】 全面收录《民法典》各条文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权威案例,权威案例包括52例指导案例、397例公报案例、301例典型案例。 【新旧对照】 采用新旧对照表对应整理、列明《民法典》*新配套发布和修改的司法解释内容,使司法解释条文变化和体系变迁一目了然。 【月月更新】 每月在公众号更新*新司法解释、权威案例等修改内容,可免费下载学习*新知识。
《侵权法(上下)》由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的丹·B.多布斯教授所著。多布斯教授在50年的著述、教学和执业生涯中,帮助塑造了美国侵权法。他是两部主要论著——《侵权法》(TheLawofTorts)和《救济法》(TheLawofRemedies)的作者。他还是另一部论著《普罗瑟与基顿论侵权》(Prosser&KeetononTorts)的共同作者。多布斯教授的著作在美国有广泛的影响。美国的法院在数以千计的案件中引用了他的论著和论文,这其中就包括将近一百个联邦法院的判决意见。本书是对当代侵权法和伤害法所作的介绍。这部由专家对侵权法所作的总结与其他著名学者对侵权法所作的论述一样,几乎覆盖了侵权法领域的所有内容。同时,本书又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出台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正式建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全国法院在审理与指导性案例类似的案件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卷)》共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四编;每编由数量不等的指导性案例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及法条主旨的顺序排列而成;每个案例均有权威出处,并分为基本案情和裁判要旨两部分,裁判要旨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本选题不同于以往的指导案例汇编性著作,它在对既有的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进行遴选的基础上,更突出了从指导案例中提炼出来的裁判要旨,为广大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官、律师及其他司法实务人员所的实务工具用书。 同套书中《人民法院刑事指导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是联合国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核心人权公约。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领导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在其开放签署日当天即予以签署,在之后批准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并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
本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是专利局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有关当事人在专利申请和请求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本指南根据2020年修正的《专利法》、2023年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91号)等,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2019年修订)》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正。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主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适时加入了各主要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或协议,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从制度建设层面看,我们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百余年的发展历程;在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行政管理、司法保护等方面,也取得了的成就,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是世界知识产权大国向我国施加经济、文化、外交压力的一个重要筹码。一方面,这是各知识产权大国实行知识产权垄断、以知识产权为武器抑制发展中国家的全球战略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就我国自身而言,与知识产权大国相比,仍存在着制造力有余而创造力不足、自有知识产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