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法通义》包括绪论和本论。绪论阐述人格权法的概念和特点,人格权法的历史发展,人格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人格权编与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的关系,以及《民法典》规定人格权编的重大意义。本论根据《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的体例展开,分为一般规定和具体人格权两部分,根据人格权法的理论体系、制度原理、新研究成果和司法实务经验,对人格权编的规定逐章、逐条进行说明。本书作者全程参与《民法典》立法编纂过程,了解人格权立法情况,对人格权法的研究历时三十余年,有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有独到见解。 本书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的依据和立法的背景说明,闸释准确,说明具体,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理论说服力,既可作为法律专业学习人格权法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研究和适用
《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的体系化达到了新高度。体系化不仅是对民法典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民法各具体制度的要求。然而,身份行为作为一类迥异于财产行为的法律行为,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均未达到像财产行为那样的体系化程度,这使得其在以体系化著称的《民法典》中颇不协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法的科学化,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带来了相当的困扰。身份行为制度的现状固然有家庭法长期以来游离于民法之外的原因,同时与家庭法特有的价值主导体系也不无关系。而在家庭法回归民法的时代,其相关制度建构在强调价值判断的同时,亦应关注其本身的科学性与体系性,这也正是民法典下身份行为制度解释论展开的方向。本书主要是从解释论的角度,以法学体系化思维方式构建身份行为理论体系。研究成
本书特色: 1.本书以问题为导向,以法理为基础,以实操为目标,以法律规制为聚焦,以智慧社会为背景,围绕智慧社会中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以及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等基础性问题展开研究。 2.围绕智慧社会中的典型场景,包括智慧执法、智慧安检、智能换脸、智慧贸易等场景进行分析,基于场景的特定性分析个人信息权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策略。 3.聚焦劳动者、长者、患者等在智慧社会的特殊群体以及逝者信息权益的法律保护进行深入研究。 4.全书贯穿法律与技术一体化治理思维,倡导法律与伦理共治,是一部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著作。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
本书采用典型案例的方式,按照《刑法》总则、分则的法条顺序,针对《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下各具体罪名适用中存在的前沿、疑难、复杂问题展开研究与讨论。本书对该类罪名中涉及的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概念、犯罪形态、共同犯罪、自首与立功、刑罚的具体适用及追诉时效等《刑法》总则问题和该类罪具体罪名及其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等《刑法》分则问题进行了归纳。 本书将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专题,在每一专题下设置“裁判规则”和“规则适用”两个部分。其中,“裁判规则”部分以总结、概括某一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主,旨在为解决类似问题作出清晰指引;“规则适用”部分详细阐释规则背后的理论支撑及法律依据,让读者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在此基础上,本书选用 发布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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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 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
本书探讨我国现行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法在实现对受害人全面充分赔偿方面的困境,试图构建一个提高加害人赔偿能力加强对受害人保护的保障措施,创造性地提出建立海上作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海上人身伤亡受害人救助基金制度的具体的立法设想。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人格尊严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 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本书通过对中华传统文化中具重要地位和影响的 以民为本 思想贯古通今的全面研究,阐释和论证自先秦产生和发展的 以民为本 思想具有鲜明的人权属性,并以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内核。其人权保障思想在古代社会中获得了法律转化与功能实效。近代 以民为本 思想具有了反帝反封建的倾向,其思想内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完成了历史性的变革,终通过 以人民为中心 的人权理念完成了传承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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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 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实现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任务。为全面学习民法典人格权编,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我们特邀《民法典》立法的全程 与参与者王利明教授组织撰写本书,逐条解读民法典人格权编新规定,阐释人格权编所体现的新理念、新理论,以飨读者。 本书以民法典人格权编文本为基础,全面系统、详细深入探讨我国人格权编各条文所涉及的法理问题,深度专业阐释各条文的基本含义和内在理念,旨在为读者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条文提供全景式的认知和体系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