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物权善意取得研究》以他物权 善意取得总论为视角,从善意取得的立法体例、价值 取向、理论前提、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方面,研究 了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共性问题及其理论原则。以他物 权善意取得分论为视角,从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可能性 、构成条件、法律效力等方面,研究了建设用地使用 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准用 益物权等用益物权和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 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精细化、个性化的理论规则。
本丛书突破了传统法律案例类图书的“要点提示、案情、法院审判、裁判要旨、评析”等写作模式;在编写体例上,采取了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的体例。以裁判规则为主线,在内容和体例上都具有的性,突出强调不仅要关注公报案例等指导性案例本身,而且要关注指导性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阐释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致力于为读者迅速查找指导性案例和把握裁判规则提供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并附录与物权法相关的民事立法、司法解释等。是大众了解国家物权法律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他物权善意取得研究》以他物权 善意取得总论为视角,从善意取得的立法体例、价值 取向、理论前提、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方面,研究 了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共性问题及其理论原则。以他物 权善意取得分论为视角,从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可能性 、构成条件、法律效力等方面,研究了建设用地使用 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准用 益物权等用益物权和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 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精细化、个性化的理论规则。
从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开始,经过近30年的制度建设,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矿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矿产资源领域中的种种“乱象”仍十分严重,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权力寻租等等,极大地制约了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和谐;同时,经济全球化之下的矿业全球化,也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的“十字路口”,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将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复兴进程,其意深远。李晓燕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物权化构建》从国际与视角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所面临的时代挑战与现实困境,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与检讨,立足于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公、私法的划分为逻辑出
本丛书突破了传统法律案例类图书的“要点提示、案情、法院审判、裁判要旨、评析”等写作模式;在编写体例上,采取了 裁判规则 、 规则理解 、 拓展适用 、 典型案例 的体例。以裁判规则为主线,在内容和体例上都具有的性,突出强调不仅要关注公报案例等指导性案例本身,而且要关注指导性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阐释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致力于为读者迅速查找指导性案例和把握裁判规则提供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陈洪编著的《不动产物权冲突研究--类型规则及裁判方法》聚力于不动产物权及其冲突研究,通过对几种冲突类型的分析,借助多种分析工具和方法,归纳出用以解决不动产物权冲突的指导性裁判方法,并进而对我国物权法规范与域外物权冲突解决规范作比较研究,提出对策。全文研究态度严谨、科学,资料详实,论证逻辑清晰,递进有序,结论可靠。
确立财产归属和利用秩序的物权法是罗马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罗马法对现代民法影响深远的部分之一。体现物权基本精神的“对物之诉”在罗立之初即已存在,后来的法学家们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了古代世界发达的个人所有权理论、占有制度以及促进财富利用的他物权制度。罗马物权法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其中很具基础地位的就是所有权和占有制度。本书即以这两大制度为主要内容,在对罗马法相关原始文献和各种理论学说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的基础上,对这两种制度的产生过程、在不同历史阶段经历的发展变化、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在法律上的保护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尽可能还原出它们的历史原貌,也使今天的法律研习者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些制度的“罗马法基因”。
确立财产归属和利用秩序的物权法是罗马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罗马法对现代民法影响深远的部分之一。体现物权基本精神的“对物之诉”在罗立之初即已存在,后来的法学家们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了古代世界发达的个人所有权理论、占有制度以及促进财富利用的他物权制度。罗马物权法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其中很具基础地位的就是所有权和占有制度。本书即以这两大制度为主要内容,在对罗马法相关原始文献和各种理论学说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的基础上,对这两种制度的产生过程、在不同历史阶段经历的发展变化、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在法律上的保护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尽可能还原出它们的历史原貌,也使今天的法律研习者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些制度的“罗马法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