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 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系列的第4册,收录评注作品15篇,分布于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内容包括:第320条从物随主物转让;第394条抵押权的定义; 第395条抵押财产的范围;第404条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第423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第447 452条一般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与效力;第670条预扣利息的禁止;第676条逾期利息支付义务;第726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第778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第870条技术转让方的瑕疵担保义务;第919条委托合同的定义;第967条合伙合同的定义;第979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与管理人的请求权;第1245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七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
物权法研究(第五版)(上下卷)(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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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民法典》颁行后,作者结合《民法典》和相关物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吸收新的物权法研究成果所撰写的著作。作者立足我国当代国情和本土实践,分析和阐释了物权法律规范在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贯彻平等保护财产权利,坚持财产归属和利用并重基本规则,奠定市场经济基本规则和确定产权基本规则,保障老百姓基本财产权利,改善营商环境、鼓励担保、保障债权方面的意义与价值。作者旨在正确解释物权法,特别是《民法典》物权编,促进完善物权编的配套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物权法真正从 纸上的法律 变为 行动中的法律 ,以促进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
公私法接轨的问题在国外早已引起学者的研究。但当下中国民法学界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没有对物权法中的公私法接轨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论著。对于物权法领域中公私法接轨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待开垦的阶段,本书出版会及时填补这一空白。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将依据公私法关系的一般原理,界定有关物权的公私法规范的界限,厘清物权制度在不同层次上的法律构造及其意义。据此,希望为公私法的体系化、合理化在物权法领域的实现,提供有说服力的论据。 在实践中,针对我国《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属性和转化机制,完全可以为司法实践、相关立法提供指导。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为我们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罗马法宇共同法》丛书的项目之一。
《马克思哲学视域中的物权问题》把它纳人马克思哲学的视域来研究,有其现实原因。任何个人作为一个自然人的存在,都离不开对自然物的占有与消费。这种占有在现代社会中的实现形式就是物权。因此,物权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权利离不开法律的保护,物权的实现离不开物权法。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将物权法的制定提上日程,由此却导致了一场持续十几年的争论。这场争论从本质上来看是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把它们置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才能得到理解和有效地解决。
《物权法》颁行后,中国出现了不少的实务新问题和理论新动向,要想有效应对这些新情况,就必须再审视物权法的基础概念和基本规范。本书对物权法的规制对象、债权与物权的关系、物权客体、物权法定、物权公示、物权行为和原则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探讨时,本书运用功能主义的分析方法,既充分尊重中国实证法规范和学理,还有效借鉴德国、瑞士、拉丁法系等他域经验,并紧密结合中国的物权实践情况和约束要素,体现了“后物权法时代的新思维”。如果把物权法教科书中的相关知识称为初级课,那本书就是有关物权法基础概念和基本规范的高级课,可给感兴趣的读者提供更深入的思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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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学立著的《担保法理论与实践(第4辑担保物权法编纂的理论基础)》根据司法考试已考十年真题,分析归纳已考法条,将相关法条按照大纲知识体系加以整理,构建成法条的知识结构图。通过本书可以直观了解法条的历年考查情况,把握相应法条在整个学科知识体系中的位置,理顺法条之间的脉络关系,从而为复习考试提供指导。除此之外,本书还提供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律法规汇编电子文件,通过扫码二维码,就可以在手机上便捷查阅所有学科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随着新法的修订公布及时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