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书的研究重点是合同法理论的基本范畴。合同法理论的主线和内在逻辑围绕“预期”与“信赖”两个基本范畴展开。这对范畴具有相当强的理论解释力、批判力和重构力。民事主体的分化促成了合同法的“碎片化”,但都保持共同范畴——预期与信赖。预期与信赖很难准确定义,在描述意义上都共同强调社会文化语境的重要性。合同订立方式的变革应准确反映当事人的缔约意图。合同条款规制的核心是要符合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合同文本与合同实践既可能相互补充,也可能相互否定。实际履行作为通常的救济方式,应受到市场替代交易方式的限制;效率违约理论有吸引力,但实质上无法实现效率的结果。预期和信赖的保护既依赖公法制度,也依赖私法制度。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专业技术性强、牵涉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争议焦点繁杂等特点,成为民商事案件中疑难案件类型之一。第五工作组从诉讼和仲裁当事人的角度,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争议问题归类成六大部分,分别为:同主体与诉讼(仲裁)主体、合同效力、工程价款、建设工程价款受偿权、工期延误与索赔、工程质量与保修,对建设工程诉讼与仲裁中的证据内容进行逐条解析,具有较强的实务参考价值。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常见问题与法院裁判观点具有典型、专业、QUANWEI、实用四个特点。编者从基层法院审理的2500多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提炼焦点问题,问题具有集中性、普遍性、典型性;该书专门研究金融借款合同这一类纠纷,在分析上做到了内容详实全面、问题系统深入;本书引用裁判观点多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高院的生效判决,观点依据具有QUANWEI性;本书提炼的问题是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争议焦点,对其处理具体案件提供了现实的可操作性指导,同时对于案件的当事人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本书作者采取了传统的“纵向追溯,横向展开,平向收拢”的写作方式,将本书主要分为历史论、比较论和应用论三大部分,详细追溯了不可分之债的历史起源,比较分析了各国关于不可分之债的具体构造,并最终建构了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相对完善的不可分之债制度,从而系统地回答了不可分之债的各种疑问。
行政合同中既包含了单方权力因素,又蕴含着双方合意因素,这是行政合同与单方行政行为、民事合同的本质区别,也是行政合同价值所在。可以说,行政合同是权力行为与合意行为相互“嫁接”的产物,因而堪称公私法的“混血儿”。本书紧紧抓住行政合同之肯綮—行政性与合同性的统一体—对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进行深入探讨。对于行政性与合同性的统筹考虑,试图用行政性与合同性之瓦砾建构起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制度的大厦,是贯穿于本书的一条主线。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行政合同中既包含了单方权力因素,又蕴含着双方合意因素,这是行政合同与单方行政行为、民事合同的本质区别,也是行政合同价值所在。可以说,行政合同是权力行为与合意行为相互“嫁接”的产物,因而堪称公私法的“混血儿”。本书紧紧抓住行政合同之肯綮—行政性与合同性的统一体—对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进行深入探讨。对于行政性与合同性的统筹考虑,试图用行政性与合同性之瓦砾建构起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制度的大厦,是贯穿于本书的一条主线。
本书分成两部分。部分涉及债权人面临的主权债务重组两难及其可能的选择。由于本书关注的是交易方面,这部分主要通过逻辑顺序展示债权人在起诉主权债务国之前所必须牢记的步骤以及通过分析主权债务国境外资产的性质和特征来决定如何执行判决。本部分的研究结论是,尽管债权人很容易获得有利判决,但此类判决很难获得执行,增加了进行主权债务重组的可能。第二部分涉及主权债务重组的理论框架、不同机制和手段。这部分分析了辛迪加贷款如何转变成国际债券以及债券重组所带来的挑战。这部分还分析了非集权化市场导向的方向。
合同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自合同法实施以来,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运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便于读者了解合同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本书精选我国常见常用的合同文书格式、参考样本或示范文本近百篇,并索引相关法律条文、撰写应用指引和注意事项,以便读者充分理解使用,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书是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普法系列套书的合同分册,以合同纠纷案例为基础,对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对该类纠纷中的常见证据、举证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阐述,指引读者如何举证。具体来说,本书在结构和内容上分为三个部分: *部分为“合同纠纷常识导读”,因为本书面向的是没有法律知识背景的读者,所以开篇即为读者介绍合同纠纷中常见、常用的法律术语,便于读者理解后文内容,增强本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本书第二部分,即主体部分为“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及证据指引”。在该部分,作者列举了100例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例并进行分析,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等等。作者对案例的分析分为三步: (1)通过“法理分析”梳理案例中的法律关系,结合《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