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不可避免地要与产品、医疗、机动车交通、环境、动物 产生联系。不断发生的产品责任事故、医疗损害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动物损害事故 这些事故,既在我们每个人身边时常发生,有时候又有可能直接发生在我们身上。所以,实际上对于产品、医疗、机动车交通、环境、动物等侵权责任,每个人都是潜在的高危对象。有损害就要有法律救济,提供上述损害救济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变化 侵权责任法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事基本法律。我国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