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突出宣传民法典是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的第七编,也是后一编。本书立足于侵权责任编的法律条文,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各种侵权行为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展开详细论述,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作出实务解析,是掌握应用民法典知识的参考。
《元照法学文库·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从民事责任法保护客体的角度切入,论证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权利或利益的保护问题上,是否具有区别的正当性。 在契约责任,权利侵害或利益侵害并无严格区别的必要,均应适用相同的归责原理。相较之下,在侵权责任,通说采取差别保护说,限缩侵权责任法对利益的保护程度,对利益保护显然不足。解决之道,应扬弃差别保护见解,使权利与利益的侵害均有“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 从而,权利或利益的保护,无论是就保护范围或保护程度而言,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并无区别的正当性!
1、作者独立成体系之作,其组织者与参与者均为各个学科领域的名师大家,对于教学与教材写作具有丰富经验,体系完整,说理清楚,繁简得当,非常适合本科生的教学使用。因而具有权威性、适用性及示范性特点。是作者真
我国《侵权责任法》虽然对连带责任的适用作了一些规定,并初步形成一个连带责任体系,但是目前对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更深层次的阐发仍存在某种欠缺,进而导致连带责任制度的研究难以深入,分歧胶着于表面,因此才会出现连带责任立法与适用中的混乱。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连带责任成立的基本条件。对侵权连带责任构成要件的界定,必须坚持连带责任的伦理性与逻辑性。本书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历史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发,对对连带责任正当性基础的共识,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适用及实现机制等问题从理论层面展开了深入的系统分析。
在区分不同情况分析生态破坏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分别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之上,可以考虑如何对我国生态破坏侵权责任提出具有可行性的立法建议。由于立法资源有限、单独立法不具有必要性等因素,我
王利明编著的《侵权责任法研究(第2版上卷)》密切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侵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 经验与 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主要是基于归责原则而构建的,应当区分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者对《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等,作出了细致而深入的阐释。同时,作者还对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因果关系理论、过错理论,侵权责任形态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本书综合运用比较研究、文献研究、实证分析、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对专利间接侵权的发展概况、国外制度现状、主要争议问题、立法条款设计等基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以概念和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欧共体专利公约进行总结概括,同时指出它们之间的异同。第二,次全面地对专利间接侵权研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回答,并提出了作者相应的观点,这为间接侵权在进行统筹性和整合性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重视大陆法系传统立法技术的运用,特别是在讨论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关系问题上,引入了剥离技术,这是间接侵权乃至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有较好的借鉴意义。第四,在间接侵权立法构造上,不仅回答了立法的必要性问题,同时加入了立法的特别考量因素,为立法者在立
合同法与侵权法是传统债法的两个核心领域。一般认为,合同保护期待利益,而侵权保护固有利益。但是,在具体的合同实践中,几乎所有类型的合同都可能发生期待利益与固有利益的双重保护问题,从而引发合同与侵权的关联。所谓合同法与侵权法边界模糊的"灰色地带",本文称其为"中间领域"。本文内容也就该领域的法律调整模式进行系统研究,本书横跨合同法与侵权法两个部门属于民法学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
《比较法视野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主要内容包括:《比较法视野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选题缘起,《比较法视野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研究对象,《比较法视野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研究方法,相关文献综述,国内文献综述,国外文献综述,《比较法视野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研究内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概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概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概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的联系等。
合同法与侵权法是传统债法的两个核心领域。一般认为,合同保护期待利益,而侵权保护固有利益。但是,在具体的合同实践中,几乎所有类型的合同都可能发生期待利益与固有利益的双重保护问题,从而引发合同与侵权的关联。所谓合同法与侵权法边界模糊的"灰色地带",本文称其为"中间领域"。本文内容也就该领域的法律调整模式进行系统研究,本书横跨合同法与侵权法两个部门属于民法学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 《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调整模式研究——以制度互动的实证分析为中心》为国家社科项目,也为我们与湖南大学法学院学者徐涤宇老师合作的罗马法丛书项目之一。
唐忠辉著的《环境共同侵权研究》是 对环境共同侵权问题 全面、系统的研究。作者融合环境法、侵权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多学科,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比较分析、价值分析和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精心构建了由现象论、规则论、本质论、责任论、救济论和预防论组成的体系完整、层层递进的研究框架。作者在对有关立法、司法和学说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揭示出环境共同侵权认定标准客观化的发展趋势,创造性提出“共同结果论”的观点,并将环境共同侵权划分为共同损害行为等四种类型。这些成果具有独创性、新颖性,丰富了环境共同侵权理论,为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研究成果还对现行相关立法条款的含义及其适用进行了阐释,从规制复合污染的视角提出预防环境共同侵权的法律对策等,成果对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具有重要的参
未来利益是现代财产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其进行保护是彰显社会预期与法律秩序的基本需要。未来利益的民法治理有两种基本路径:财产法与侵权法。财产法的路径有无限扩展财产类型的危险,侵权法的路径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未来利益侵权法治理的制度表达形式,可得利益损害赔偿是整个侵权法体系中最为复杂、争议的理论难题之一。在现代损害赔偿法中,财产损害越来越多地以可得利益损害的形式出现,可得利益损害赔偿的法律地位日益凸显。作为较为遥远的损害,可得利益损害范围之确定常常触及侵权责任的边缘,对可得利益损害进行何种程度的保护,将决定损害赔偿法乃至整个侵权法的最终面貌。对可得利益损害赔偿进行系统化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10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本书在医疗侵权责任一般性研究的基础上,对医疗侵权责任的特殊类型展开具体研究。随着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患者的权利已经体系化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此同时,医方侵犯患者权利的行为被纳入侵权责任体系,受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而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决定对于医患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遵循特殊的技术规则。因此,医疗侵权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等方面均具有特殊性,需要借助不同于普通侵权责任的特殊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