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杰出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 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权威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权威意见中,*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突出宣传民法典是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的第七编,也是后一编。本书立足于侵权责任编的法律条文,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各种侵权行为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展开详细论述,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作出实务解析,是掌握应用民法典知识的参考。
本书是关于日本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的讨论,选取的文章来自日文版的《新现代损害赔偿法讲座:第1卷 总论》。该书主要从责任论的角度分析和介绍了日本法的动向。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从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故意侵权行为、责任能力、不作为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救济方法、请求权竞合、消灭时效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本书最后两篇对损害赔偿制度的未来与损害赔偿的经济学分析进行了讨论,以期通过本书架起中日侵权制度比较法研究的桥梁,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注入新鲜血液,为正在进行的相关制度的解释论提供有益参考。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一项固有权利,亦是一项手段性权利,包括查阅权、质询权、检查人选任权和强制信息披露权等。为保障自身知情权,股东往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本书研究股东知情权之诉,主要从诉的要素出发,探讨诉的要素所涉及的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等面临的困境及其解决方式。诉的要素理论作为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在重复诉讼识别、既判力范围划定、诉的合并、诉的变更方面发挥着中轴般的作用。本书对股东知情权之诉的要素作出系统梳理,并对股东知情权之诉制度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处理办法,力求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更可靠的理论来源。
本书系作者的*部学术著作,也是我国*部侵权法专著,自1988年首版出版以来,广受读者欢迎,近三十年间不断修订再版,获得众多好评。现作者根据近年*立法及司法实践,对本书进行了全新修订,推出第六版。 第六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对侵权损害赔偿的法例和适用,以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进行了全面阐释,重点研究了侵权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诉讼时效等,特别是对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全面阐释,对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形态和多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进行了全新的研究。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数字社会的深入发展,在未来社会,无人驾驶汽车的普及是大势所趋。无人驾驶汽车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关注和解决,尤其是侵权法律问题,包括侵权责任主体、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等,无疑都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本书立足于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状况和侵权损害责任这一主题,结合无人驾驶汽车侵权损害典型案例的实证研究,密切关注美国、俄罗斯、日本、欧盟成员国等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状况和无人驾驶汽车立法动态,就无人驾驶汽车法律地位,无人驾驶汽车侵权损害的法理基础、归责原则、责任主体、类型化研究、损害赔偿、立法建议等展开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
本书主要以美国《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侵权法重述(第三版)》为研究蓝本,全面、系统地介绍和研究普通法系侵权法抗辩事由。结合美国司法实践,深入研究不同侵权行为类型下各类抗辩事由的基础理论、适用范围、适用规则及发展趋势,尝试总结出抗辩事由与侵权构成要件的关系规律,理清抗辩事由事实与侵权构成要件事实的区分标准,以期为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各类抗辩事由的具体适用提供参考。
《新闻法》迟迟没有出台,《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将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传媒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民商法论丛·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
《侵权责任法论(制度诠释与理论探索)》分三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合理论与实践,依从“总论”一“分论”,而分论又从“一般侵权”一“特殊侵权”的逻辑体系对侵权责任法制度与理论逐步展开研究。 编“总论”,围绕“侵权责任法”一“侵权行为”一“侵权责任”三个关键词展开系统阐述,研究贯穿于侵权责任法各部分、奠定侵权责任法基础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第二编“一般侵权责任”,深入探讨了侵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继承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自由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人身权的侵权责任问题。《侵权责任法论(制度诠释与理论探索)》第三编“特殊侵权责任”,详尽分析了雇员致害、被监护人致害、产品致害、动物致害、物件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