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精心打造,主要围绕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选取150余个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作者办案实践和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答婚姻法律知识,帮助读者在遭遇离婚纠纷时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
这部《虚幻的平等--离婚法改革的修辞与现实》完成的时候,玛萨·艾伯森·法曼教授还就职于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而威斯康星州彼时属于自由女性主义者的大本营,本书叙述和争鸣的离婚法改革,正是由威斯康星州的自由女性主义者推动的。但是本书作者跳脱出了自由女性主义的思想和立场,以自己的学术关怀和切身感受,提出了深层质疑和独到见解。因为,作者彼时正是一个需要独自抚养四个子女的母亲。所以,对于离婚法的改革,处在改革风波之中的作者自己,自有不同寻常的见识,尤其是作为一名女性主义法学家。
这部《虚幻的平等--离婚法改革的修辞与现实》完成的时候,玛萨·艾伯森·法曼教授还就职于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而威斯康星州彼时属于自由女性主义者的大本营,本书叙述和争鸣的离婚法改革,正是由威斯康星州的自由女性主义者推动的。但是本书作者跳脱出了自由女性主义的思想和立场,以自己的学术关怀和切身感受,提出了深层质疑和独到见解。因为,作者彼时正是一个需要独自抚养四个子女的母亲。所以,对于离婚法的改革,处在改革风波之中的作者自己,自有不同寻常的见识,尤其是作为一名女性主义法学家。
这部《虚幻的平等--离婚法改革的修辞与现实》完成的时候,玛萨·艾伯森·法曼教授还就职于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而威斯康星州彼时属于自由女性主义者的大本营,本书叙述和争鸣的离婚法改革,正是由威斯康星州的自由女性主义者推动的。但是本书作者跳脱出了自由女性主义的思想和立场,以自己的学术关怀和切身感受,提出了深层质疑和独到见解。因为,作者彼时正是一个需要独自抚养四个子女的母亲。所以,对于离婚法的改革,处在改革风波之中的作者自己,自有不同寻常的见识,尤其是作为一名女性主义法学家。
民法为市民社会的法,所规范的社会关系大致为两类:经济生活关系和家庭生活关系。与此相应,民法规范也大别为两类:财产法和身份法。亲属法属于纯粹的身份法。受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家庭经济职能的丧失,民法理论认为家庭生活与经济生活无关,因而否认亲属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否认亲属法属于民法的组成部分,并改称“婚姻法”、“婚姻家庭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的经济职能日益增强,认为家庭生活与经济生活无关的旧理论最终被抛弃。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适时地将亲属关系纳入民法调整范围,规定了调整亲属关系的若干基本规则。特以民法通则上述规定和现行婚姻法、收养法规定为基础,设立本编。
本书由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精心打造,主要围绕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选取150余个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作者办案实践和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答婚姻法律知识,帮助读者在遭遇离婚纠纷时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
这部《虚幻的平等--离婚法改革的修辞与现实》完成的时候,玛萨·艾伯森·法曼教授还就职于威斯康星法学院,而威斯康星州彼时属于自由女性主义者的大本营,本书叙述和争鸣的离婚法改革,正是由威斯康星州的自由女性主义者推动的。但是本书作者跳脱出了自由女性主义的思想和立场,以自己的学术关怀和切身感受,提出了深层质疑和独到见解。因为,作者彼时正是一个需要独自抚养四个子女的母亲。所以,对于离婚法的改革,处在改革风波之中的作者自己,自有不同寻常的见识,尤其是作为一名女性主义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