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圣翠主编的《 商法(第7版高等院校 经济与贸易专业系列教材)》主要介绍了商事组织法、商事代理法、商事合同法、 货物买卖法、 货物运输法、 货物运输保险法、 结算法和 商事仲裁等一般知识,围绕案例中的重要知识点展开分析,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内容丰富。
从公司企业这一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出发,收录、解读该领域所涉重要法律制度,为解决该领域法律纠纷提供支持。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我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3.条文注释专业、权威。本书中的注释都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4.案例典型指引。本书收录数件典型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5.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
本书为多年改版的实用版法规专辑丛书的商法分册,收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 等对条文的 解读,以主法条文为主线,对核心条文以及相关核心法规予以专业注释,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以及学生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焦点与难题。全书具体内容设置上包括主法理解与适用、法律要点提示、相关法规、实用附录等。全书特色在于既帮助读者理解法律文本中的一些概念、术语以及司法适用,又避免繁杂、冗长。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国家工商总局称,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对于充分利用现代公司制度的优势,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特别是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
实用版系列 独具四重法律价值: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这本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近期新修订)》收入近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修订通过。